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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提至每月800元
2016年09月20日 15:45 来源:新华社 作者:谢樱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长沙9月 20日专电(记者谢樱)记者20日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根据长沙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6年 1月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从400元提高到800元。此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符合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条件的,要纳入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意见提出,要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发放老年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由区县(市)财政全额承担。各地创造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请心理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服务,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引导和帮助其积极面对生活。

关键词:供养;实施意见;五保;长沙市民政局;计划生育家庭;政府;扶助对象;养老;年满;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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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长沙9月20日专电(记者谢樱)记者20日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根据长沙市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6年1月起,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从400元提高到800元。

  规定要求,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遭遇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生活出现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此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符合城市“三无”、农村“五保”条件的,要纳入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自愿集中供养的,可优先安排到城市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的,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分散供养经费。

  意见提出,要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发放老年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资金由区县(市)财政全额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其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意见还要求,要以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关怀活动。各地创造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请心理专家或社会工作者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服务,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引导和帮助其积极面对生活。

  该意见自今年10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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