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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增5种医疗救助人群防范“因病致贫”
2016年12月15日 18:15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杨思琪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哈尔滨12月 15日电(记者杨思琪)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出台的《哈尔滨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新增5类医疗救助人群,并对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救助项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的年度救助封顶线从2万元增至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等从1万元增至2万元,新增加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则高达5万元。哈尔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着力将医疗救助与精准脱贫项目相结合,力求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尤其是加强对已经摆脱贫困线但并未完全脱贫的人群进行巩固,避免“返贫”现象发生。据了解,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将于2017年 1月 1日起施行,预计将有30万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关键词:医疗救助;万元;封顶;贫困人口;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政局;人群;杨思琪;报销比例;脱贫;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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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5日电(记者杨思琪)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日前出台的《哈尔滨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新增5类医疗救助人群,并对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救助项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这5类新增人群包括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扶贫部门认定的已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退出贫困人口且在攻坚期内的人员、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等。

  除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外,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均有提高。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的年度救助封顶线从2万元增至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等从1万元增至2万元,新增加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则高达5万元。

  哈尔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着力将医疗救助与精准脱贫项目相结合,力求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尤其是加强对已经摆脱贫困线但并未完全脱贫的人群进行巩固,避免“返贫”现象发生。

  据了解,新的医疗救助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预计将有30万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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