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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校可设流动岗位吸引高层次人才兼职
2017年11月02日 16:39 来源:新华社 作者:邬慧颖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南昌11月 2日电(记者邬慧颖)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可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兼职。对于关键岗位、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并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加大人才激励力度。鼓励设站单位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对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以及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生研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关键词:人才;博士后;兼职;人力资源;年薪制;创新实践;科研人员;技能;流动;江西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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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昌11月2日电(记者 邬慧颖)记者近日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可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兼职。

  江西省日前出台多项措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其中提出,支持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对于关键岗位、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并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同时,鼓励在职博士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江西将给予每个新设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万元资助。鼓励设站单位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对申请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以及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生研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此外,对于入驻江西的国内外知名大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将实行“先开业后办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从省外、国外成功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还将给予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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