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北京市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地方志办学术委员会审议,以下课题通过评审,同意立项,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立项课题的完成期限为2016年 11月至2017年 11月。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按期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3.《区级综合年鉴条目设置及编写规范化研究——以《北京东城年鉴》编纂为例》,主责单位:东城区地方志办。2.《北京市区县年鉴比较研究》,主责单位:石景山区地方志办。
关键词:立项;年鉴;管理办法;研究成果;市地方志办学术委员会;编纂;平谷区;北京市地方志;公示期;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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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地方志办学术委员会审议,以下课题通过评审,同意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正式予以立项。立项课题的完成期限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按期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相关材料。
审评合格名单如下:
一、重点课题
1.《关于二轮志书编纂有关问题研究》,主责单位:昌平区委党史(区志)办公室;
2.《平谷区开发利用方志成果的十种途径和成效》,主责单位:平谷区党史办;
3.《区级综合年鉴条目设置及编写规范化研究——以《北京东城年鉴》编纂为例》,主责单位:东城区地方志办。
二、一般课题
1.《中外知名高校年鉴比较研究》,主责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2.《北京市区县年鉴比较研究》,主责单位:石景山区地方志办;
举报电话:87318129;举报邮箱:yjs@bjdfz.gov.cn。
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