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如果说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那么“失独”家庭本质上是痛苦家庭。失独”父母不仅有精神上的痛苦,且在生活中有难以克服的恐惧和担忧。其中一个普遍性问题是养老之忧,就是老难所养、老难所医、老难所靠。
关键词:父母;养老;安全网;普遍性问题;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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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如果说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那么“失独”家庭本质上是痛苦家庭。“失独”父母不仅有精神上的痛苦,且在生活中有难以克服的恐惧和担忧。其中一个普遍性问题是养老之忧,就是老难所养、老难所医、老难所靠。
如果说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那么“失独”家庭本质上是痛苦家庭。“失独”父母不仅有精神上的痛苦,且在生活中有难以克服的恐惧和担忧。其中一个普遍性问题是养老之忧,就是老难所养、老难所医、老难所靠。
“失独”父母的共同心态是:“不敢想后半生,老无所依让人感到绝望。”如果选择居家养老,生病住院做手术都没有能签字的人,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唯一的孩子没了,以后老了、病了、走不动了,谁来照顾?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不想住在家里。别人家都在团圆,自己心里就格外凄凉。”缺乏心灵疏导,长期哀痛压抑诱发或者加重疾病、因病致贫、贫病交加,已让不少“失独”父母陷入连续打击的多重困境。
为此,国家可以培育四个组织来实现制度化重点帮扶那些已没有可能再生育的绝对“失独”者。首先是“失独”者的亲缘组织,运用家族力量来帮助他们克服“失独”后的心理危机和困扰;其次是“失独”者抱团取暖的群众自助互助组织,这一特殊组织形式已在现实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再次是大学生、社会志愿者、心理学专业义工等组成的爱心慈善组织,这一组织的力量还有待于大力培育;最后是国家从上到下配备的专门出台和落实“失独”补偿、救助和关怀政策的部门组织。通过这四个组织构筑起“失独”父母的老年安全网,使他们虽然得不到来自独生子女的养老支持,却能得到来自其他亲朋的关怀、社会的温暖和国家的保障。
国家民政部有关领导曾表达过善待“失独”家庭的政策诚意——“失独”父母到老后可比照现有“三无”老人的政策获得养老保障。这一做法有其适用的一面,但也要注意“失独”父母是非常特殊的困难群体,不能简单与“三无”老人相提并论。“失独”父母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经济补偿固然是一方面,但“失独”之痛的心理抚慰也十分重要。应充分尊重“失独”父母的养老选择权,允许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福利性养老方式——到养老院去集中养老或在成熟的社区采取有社会保护机制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方式,真正做到老无所忧、老有所安。
对“失独”父母,除社会扶助等外,人文关怀和心理救助也很重要,应动员各种力量、利用各种方式帮助“失独”者摆脱“失独”之痛和“失独”之难。例如,“认领‘失独’父母”活动可以让“失独”者重新感受到来自子女的情感慰藉和精神支持,再享天伦之乐。
此外,最重要的是尽快健全法律体系和政策措施,出台有关“失独”父母生活保障的法律,明确国家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保障和关怀之责的细则,使“失独”父母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在入住养老院时对“失独”父母特事特办、优先办理,不能要求必须有子女签字,否则无疑是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造成二次甚至多次伤害。
(作者系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