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社会共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治理食品安全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标准;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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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治理食品安全的必由之路。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监管水平与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还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之进入社会共治的阶段。
共同权益呼吁共同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关系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是公共卫生法治规范的重点领域。早在1982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在十多年的试行后,1995年正式通过《食品卫生法》。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发展,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参与监管的部门越来越多。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分段监管与综合协调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近年来,一系列食品安全政策及措施相继出台,但是,食品安全事件多发,食品安全监管低效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食品生产消费量大面广,产业基础薄弱,诚信建设滞后,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政府监管水平不高,社会参与渠道不畅、参与无序。显然,解决这些问题仅有政府监管远远不够。当前全国人大正在组织新一轮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工作,食品安全各利益相关方都应当抓住契机,反思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修法建议,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完善治理结构和体系,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