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份中央机关理论刊物,《解放》周刊是研究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史极其重要的历史文献。周恩来在《解放》周刊发文13篇(含论著、书信、通电),对中国坚持抗日统一战线和民族民主革命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理论阐述,对当时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国民党和蒋介石在抗战制造反共摩擦及其惨案,作出了义正词严的谴责批驳,从而为维护国共抗日统一战线作出了突出贡献。因此,对其著作的主要思想、历史意义、版本演进等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发掘新的研究史料,而且对拓展周恩来研究的视阈,进一步推进周恩来思想生平研究走向深入具有不可或缺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周恩来/《解放》周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作为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份中央机关理论刊物,《解放》周刊是研究抗战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史极其重要的历史文献。周恩来在《解放》周刊发文13篇(含论著、书信、通电),对中国坚持抗日统一战线和民族民主革命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理论阐述,对当时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国民党和蒋介石在抗战制造反共摩擦及其惨案,作出了义正词严的谴责批驳,从而为维护国共抗日统一战线作出了突出贡献。因此,对其著作的主要思想、历史意义、版本演进等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利于发掘新的研究史料,而且对拓展周恩来研究的视阈,进一步推进周恩来思想生平研究走向深入具有不可或缺的时代价值。
关 键 词:周恩来/《解放》周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作者简介:陈答才,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解放》周刊于1937年4月24日创刊,1941年8月31日停刊,发行四年零四个月,出刊134期。其地位相当于建党初期的《向导》,新中国成立后的《红旗》杂志和现在的《求是》杂志。与同时期其他党报党刊相比较,其特点是创办时间早、理论性强、影响广泛。在《解放》周刊出版发行的时段内,周恩来作为国共合作谈判的首席代表,先是任中共长江局副书记,后任中共南方局书记,同时他还出任国民政府军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周恩来在统一战线、国统区、对日作战等工作方面作出卓越的贡献,其时发表的大量演讲、文章和书信,丰富和升华了中共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理论思考,其中相当篇幅是在《解放》周刊上发表的。
一、周恩来在《解放》周刊发文概述
经查阅全部《解放》周刊,周恩来在该刊共发文13篇①(含两篇与他人共同署名文章),按发表时间顺序是:(1)《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②,发表在1937年5月1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2期第9-11页。(2)《怎样进行持久抗战》③(文末注明“1938年1月7日写成”),发表在1938年2月8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30期第6-8页。(3)《关于所谓〈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一书问题的公开信》④(文末注明“周恩来4月25日写成”),发表在1938年5月1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36期第22-23页。(4)《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文末注明“陈绍禹周恩来秦博古同复,4月28日”,信后并附4月26日子健同志给陈、周、秦三同志的信)⑤,发表在1938年5月1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36期第24-28页。(5)《争取更大的新的胜利——周恩来在武汉各界第二期抗战扩大宣传周第五日广播词》⑥,发表在1938年5月15日《解放》周刊第38期第1-3页。(6)《我们对于保卫武汉与第三期抗战问题底意见(1938年6月5日)》⑦,这是与陈绍禹、秦博古共同署名的文章,周恩来排名第二,发表在1938年7月15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45期第7-18页,开篇有“作者附志”:“自徐州我军撤退以来,共产党各级组织纷纷征询我们对于保卫武汉和第三期抗战各问题的意见;同时,许多忧心国事和从事救亡工作的朋友,也时常以此问题函问或面询我们的意见,因特同撰此文,不仅作为我们对共产党各级组织同志们的答复,而且希望提供政府当局和各界人士作为研究和决定这种当前迫切问题时的参考材料。”(7)《论保卫武汉及其发展前途》⑧,发表在1938年8月8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48期第26-28页。(8)《论目前抗战形势》⑨,发表在1938年10月31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55期第1-5页。文尾注明此文为“《新华日报》十月七、八、九三日社论”。(9)《抗战两年》⑩,发表在1939年7月7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75·76合刊第8页,文尾注明“二十八年七月三日”。(10)《周恩来同志关于平江惨案的谈话》发表在1939年8月20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81期第4页。(11)《周恩来同志致军委政治部陈部长电》两则(11)(电文末分别注明七月二日、七月二十二日)发表在1939年8月20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81期第5页。(12)《中国抗战的严重时机和目前任务》,发表在1940年5月30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108期第1-7页。(13)《论苏德战争及反法西斯的斗争》(12),发表在1941年7月31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133期第5-8页。
从以上概述可以看出,在《解放》周刊发行的四年零四个月中,周恩来1937年发表文章1篇,1938年发表文章7篇,1939年发表文章3篇,1940年发表文章1篇,1941年发表文章1篇。据考证,上述文章的多数最早发表在《新华日报》、《群众》周刊及《新中华报》等报刊上。
二、13篇文献所蕴含的主要思想
从发文数量上看,不用说与周恩来浩瀚的全部著作相比,就是同抗日战争时期甚至同《解放》周刊存在的1937年4月24日-1941年8月31日时期周恩来发表的全部著作相比,前述13篇文献简直是沧海之一粟。尽管如此,从文献本身看,其所阐述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思想是极其深刻的,至今读来给人启迪,促人奋进。
1.为切实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建言献策
如何正确认识抗日与民主的关系是抗战初期中国共产党思考的重大问题之一,并且在党内一度出现分歧。1936年末,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促成了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最终形成,国共合作并率领全民族抗战成为中国现代化的伟大转折。无论从抗日战争最终胜利着眼,还是从中国现代化进程考虑,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都是必然和首要选择。所以在1937年国民党筹备国民大会之际,周恩来就在同年5月1日出版的《解放》周刊上发表了《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一文,集中阐述对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思考,并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一,关于民主化的目标。周恩来指出,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十年来中国统治阶级与革命的民众之间的长期战争是停止了,现在正将进入中国政治历史新的一页,即在民主统一的基础上,巩固国内团结,加速准备抗战的一页。根据民主主义的根基,来召集国民大会,则将是这一页新历史的起首”(13)。这样,周恩来就开宗明义提出了“民主统一”这一民主化的目标。根据这一总目标,周恩来提出四个“具体目标”:应该是国民党放弃一党统治的开始,应该是各省在民主政治下坚固的团结与统一的开始,应该是人民自己起来积极参加政治的开始,应该是各党各派真诚合作一致抗日的开始。根据这样一个“总目标”和四个“应该是”的“具体目标”,周恩来又提出国民大会的任务,它“不仅应该讨论和通过国家的民主宪法,给全民族以真正民主自由的权利,使中华民国真正成为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民主共和国,并且应该选出民主的中央政府,通过抗日的民族统一纲领,发动对日抗战,以代表全民族的统一意志。”(14)周恩来认为,民主选举的国民代表大会,应该是全国真诚爱国的人民心坎中所希望的。他批评过去国民政府颁布的国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根本“无所谓民主”(15)可言,更是无法达到民主化任务的。
第二,关于民主化的原则。选举是民主的重要形式和体现。为了实现前述民主化目标,周恩来在修改国民大会组织法及代表选举法的原则方面,提出三条基本实施意见:(1)修改的目的在于,使此次国民大会真正民主化,以便按此选举法召集的国民大会得以制定民主的宪法,通过民族统一纲领与发动对日抗战。(2)大会必须根据孙中山生前的主张,国民大会的代表,不仅应有区域选出的代表,而且还应有各党各派各民众职业团体各武装部队直接选出的代表。(3)孙中山的民权自由原则应成为实行国民大会选举的最高原则。
根据上述三条基本原则,周恩来又对国民大会组织法与代表选举法提出了11条具体建议。(1)凡年满二十岁的中华民国公民,没有财产文化性别民族信仰等等限制,不须经过宣誓手续,均应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国民大会代表的选举,应一律取消指定的办法,由选民自由选举,并实行无记名投票。(3)代表总额应增加各党各派及学生会的特种选举。(4)推选候选人的手续,应一律改为由各地各团体开选民大会举出自己的推选人,以便其依选举区域或团体联合推选候选人。(5)东北四省的特种选举,应分出一部分代表名额留给现在东北四省奋斗着的革命团体及革命部队直接选举。(6)候选人名额,按照应出代表增加不同区域、不同职业及特种选举所增加倍数应有所不同较为适宜。(7)参加职业选举的团体,不论其合法或不合法,凡在选举法修改公布前成立并确实拥有会员的,应依照其同一职业,联合推选候选人,进行统一选举。(8)自由职业选举,应使著作家、文艺家、化学师等团体均分现有代表名额。(9)军队被选举资格,只应限在役军人,不应受其他限制。(10)陕甘宁苏区改成边区后,应实行特种选举。(11)关于选举舞弊及进行贿赂的惩罚,应从严处理(16)。上述建议具体到选举机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选举程序、选举名额、选举方式等内容,是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其体现的民主精神在新中国成立后均得到了贯彻和实施。即便现在,这些民主原则、思想元素都是极其珍贵的。
第三,关于民主化的程序。为实施上述具体建议,切实推进民主化进程,周恩来又提出了更为详细的操作程序,比如第4条关于推选候选人的手续,他进一步阐释到:推选人的产生,决不应由固定的乡长镇长及坊长或团体的中下级机关职员来担任,形成行政人员及团体职员的垄断,这是与民主精神不能相容的。而应改为由选民大会根据公意自己举出推选人,然后由这些推选人,依照选区或团体联合推出候选人的名单,各政党在此选区或团体中,也得提出自己的候选名单,以便推选人参考和选择。这样,选民的意见及选择的自由,政党及团体的提议,均能在这个候选名单中反映出来。当然,周恩来认为,这只是个过渡办法,民主宪法公布后的国民大会选举,应该是彻底的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
又如第7条,关于参加职业选举的团体,周恩来尖锐地指出:“只有国民党指导下及所登记的团体,才有职业选举的资格,一切被国民党压迫或封禁的,一切被国民党政府所拒绝登记或无从登记的团体,均将被剥夺掉职业选举的权利,这是最不民主最不自由平等的。现在依照开放党禁容许人民自由的基本条件来看,一个被查禁或不许登记的秘密职业团体,只要他不是汉奸卖国贼团体,今天均应容许其公开,容许其联合,容许其参加选举,并于选举中实现各团体内部的真正民主统一与团结一致,形成最下层的民族统一战线,为着联合的团体共同利益而奋斗。”周恩来最后强调:“只有这样的修改,才能成为中国民主政治之发端。”(17)可以看出,这些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建议,非常具体,具有极强的操作性。
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切实的建议是难能可贵的,且极具科学的预见性,被历史所证明。它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化的信仰和坚守,即使是在极端复杂的抗战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也没有中断或放弃对民主化的探索。尽管由于国民党的阶级局限,加之七七事变后全面对日作战、战事吃紧等因素,国民大会没能按计划召开,后来延迟召开的国民大会还是“临时”性会议,也没能实现周恩来前述关于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目标、任务、原则及具体办法的设想,但是,此文的发表,“得到许多党派和广大进步青年的赞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影响不断扩大,一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和地方实力派表示愿意同共产党合作,一批又一批进步青年从全国各地来到陕甘宁边区或延安参观学习”(18)。尤其是周恩来所阐述的民主思想,无疑在中国民主化进程和政治思想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2.较早系统论述“持久抗战”思想
1938年五六月间,毛泽东发表的《论持久战》演讲,是最全面、最系统地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阐述持久抗战思想的经典之作。这一演讲稿总结抗战以来的经验,集中全党智慧,也吸收友党友军的有益启示,揭示了中国经过持久抗战夺取最后胜利的客观根据,科学地预见了抗日战争将经过战略防御、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三个阶段才能取得最后胜利,强调争取抗战胜利的唯一正确道路是充分动员和依靠群众,实行人民战争(19)。《论持久战》不仅成为中国共产党指导抗日战争的纲领性文献,而且对全国抗战的战略指导产生了巨大影响,无疑,也成为世界军事思想史上的不朽之作。不可否认,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的周恩来对持久抗战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也作出特殊贡献。即为毛泽东《论持久战》的发表作了初步系统阐述、理论铺垫、后续展开(20)。
比毛泽东《论持久战》演讲早四五个月,周恩来在1938年1月7日就撰写了《怎样进行持久抗战》一文,次日发表在《群众》周刊第一卷第5期上,2月8日刊发在《解放》周刊第30期上。文章开宗明义:“只有持久抗战,才能争取最后胜利,这是抗战五个月中最主要的教训。”(21)文章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持久抗战方针的形成过程和必要性,第二部分阐述了坚持持久抗战方针的根据,第三部分提出了怎样进行持久抗战。
关于持久抗战方针提出的必要性。周恩来指出:“五个月前……我们即主张坚持长期抗战,决定最后胜负的方针。”(22)然而,事实上,在前期的抗战实践中,存在着明显的“幸胜论”和“妥协论”两种错误论调。周恩来描述、总结了抗战前期的情况,针对的是当时有人设想:上海战役可以幸胜,日寇侵略可以限于局部,国际大战可以立即牵动。但经过前期的抗战,察绥沦亡,保定、太原、上海相继失守,最后首都陷落,证明抗战既不可幸胜,国际大战亦非轻易可以牵动。于是这些人便设想调解或可找到出路,屈服或可停止日寇前进。日寇汉奸又从而利用之。因此,和平妥协的主张,便一时甚嚣尘上。加之,过去对怎样执行持久抗战这个基本方针没有很好地阐明和贯彻,导致一部分人对于这一基本方针发生动摇,失去信心,另有一部分人便因之发生埋怨和愤慨。周恩来认为,“这是抗日阵线内部生长着离心和动摇的现象”,而要消灭这些现象,“贯彻持久抗战的基本方针,就必须对于怎样进行持久抗战,提出更积极更具体的任务,号召和动员全中国的同胞,为实现这些任务而奋斗”(23)。对“幸胜论”和“妥协论”的批判,就成为坚持持久抗战方针的实践依据和必然选择,同时也成为5个月后毛泽东批驳“速胜论”和“亡国论”,全面论述持久抗战思想的先声。
关于持久抗战方针提出的现实依据。认识来源于实践,周恩来持久抗战思想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主要是基于对全面抗战五个月以来经验教训的历史总结。要回答怎样进行持久抗战的问题,首先必须认清抗战五个月中主要的经验和教训是什么。周恩来总结了八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一是从战争本身看,这次对日抗战是中国海禁开后近百年来所没有的。但国民党和共产党,一旦团结御侮,走在一条战线上杀敌,这种统一团结的意志和英勇战斗的精神,是我们抗战中的伟大成绩。如果长期坚持下去,并扩大和发扬起来,将基本地保障着中华民族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强盗。二是从实力上看,这次抗战几乎可以说以无甚准备的中国,抵抗准备了40多年的日本。三是从现实上看,这次抗战以中国军队装备技术的落后,竟能给敌人以极大的损伤,使敌人不能依其预订计划实现。四是从战绩上看,这次抗战,我国军队能在狭窄的上海地区,吸引敌军十余师之众,坚持三个月之久,引起全中国民众和全世界同情我们的人士的拥护和称赞,这是伟大的成绩。五是从国情上看,这次抗战表示我国军队指挥的开始统一和集中。但是,在中国军队复杂、地区辽阔、交通不便、补给不济的条件下,在敌我军队力量强弱的对比下,更需要有计划地组织战争。六是从动员上看,这次抗战,我们应当称赞某些部队补充的迅速,新兵参加前线的勇敢与某些民众团体及个人参加战地服务的勤劳,但我们同时应当指出:过去民众运动,还没有以动员参战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七是从国际上看,由于抗战的英勇与坚持,已经使国际同情中国的运动发展,使友邦的赞助增加,但应当指出:过去我们还没有尽力运用国际的有利条件,来增加自己抗战的力量,反而有时散布一些不应有的幻想和依赖情绪,导致丧失了中华民族自力更生的信心。八是从舆论上看,这次抗战是进行了肃清汉奸的工作,并取得部分成绩的,但严重的问题,却不在于肃清一般的小汉奸,而在于某些特殊化的思想、汉奸的理论、亲日派的活动,特别是日本侦探托洛茨基匪徒的言行,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
可以看出,全面抗战五个月来既有初步经验,又有深刻教训,特别是中日军事力量对比悬殊,通过全面的系统总结和梳理,中国的抗战只能是持久抗战,这就是持久抗战的根据所在。毛泽东后来有力地论证持久抗战的基本框架,正是对这八条经验教训的提炼和升华。
关于怎样坚持持久抗战。有了持久抗战的结论和思想,并不等于有了持久抗战的方针和政策,正如周恩来所指出的,虽然争取最后胜利的基本条件是获得了,但现在的困难是依靠与发展现有的力量与基础,阻止敌人的深入。为此,周恩来提出了八条具体办法:一是巩固前线——要坚强北方、津浦及东南各战线将士在那里持久抗战的决心,认识敌人愈深入愈困难的真理,确定各战线的作战部队作战地区与作战基地,确定全国统一的作战计划,并严格遵守各作战地区在统一计划下的相互配合行动。二是建设新的军备——在最短期内,在现有的军队基础上,建立几十个有新式军备的和政治坚定的国防师。三是建立军事工业——为提高军事技术,最后战胜日寇,必须集中各种专门人才,建立统一的国防工业。四是发展敌占领地区的广大游击战争——依据敌人现有兵力,不论其在北方、在津浦、在东南,只能占领我国交通道路及重要城市,如敌继续前进,其后方将愈加薄弱。五是进行广大的征兵运动——动员新兵上前线,应成为今天动员工作的中心。六是巩固后方——首先须从政治上军事上进行保卫武汉工作,要巩固江防,要加强平汉、粤汉两路及其两侧的保卫力量,要动员大江南北的群众,参加这一保卫大武汉的计划,但这不是说巩固后方的中心只放在保卫武汉方面。七是加强国防机构——为使全国政治的军事的机构,能适合抗战胜利的需要,必须使过去不适合战时需要的重复的庞大的分散的一切政治机构,加以适当的改变,务使各级政府组织能适合于领导全国战争,尤其是军事组织,更要有适当的科学的集权与分工,以便于指挥战争,组织战争。八是运用国际的有利条件——因为抗战要建立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我们固然反对幻想出兵式的外援,但我们并不反对运用国际环境中存在着和发展着的有利条件。当然,周恩来对上述八条办法都有非常清晰而具体的论述,其所阐述的“集中各种专门人才”“科学的集权与分工”及许多战略战术的思想价值,不仅在当时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当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然不乏现实启迪。
总之,周恩来不仅强调了持久抗战的方针,而且通过总结前期抗战的经验教训说明了“为什么要坚持持久抗战”“怎样进行持久抗战”,这是全面而系统的论述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论及,此文成为抗战初期指导全面抗战的重要文献,也为后来毛泽东更加全面、系统阐述同一论题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提供了实践根据。不仅如此,从1938年4月到1941年6月他先后在《解放》周刊上发表《争取更大的新的胜利》《论保卫武汉及其发展前途》《论目前抗战形势》《抗战两年》《中国抗战的严重时机和目前任务》等文章,仍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论述坚持持久抗战方针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比如1938年10月7日-9日撰写的《论目前抗战形势》就明确指出:“中国抗战是长期的不是短期的,持久战的方针是确定的”,“只有坚持长期抗战,才能争取中华民族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一切对中国抗战之速亡论或速胜论,均已从事实上宣告破产。”(24)又比如,他1940年发表的《中国。抗战的严重时机和目前任务》开宗明义地指出,“这是一个持久的战争。而‘和平’就是投降,乃是今天中国抗战中的真理。投降必然引导中华民族走上不可挽救的悲惨结局”(25)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周恩来持久抗战思想的连续性、一贯性。
3.抨击破坏国共合作的言行以正视听
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中国共产党不仅面临着严峻的政治危局和严重的经济困难,而且还面临着亟须化解的舆论危机,即国民党对中国共产党的歪曲、污蔑乃至造谣中伤。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危机,那么不仅使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受损,而且还会影响抗战大局。在当时的条件下,公开信就是化解舆论危机的最有效方式。周恩来以其高超的政治智慧,既针锋相对又有理有利有节,打击了国民党顽固派的嚣张气焰,从而维护了党的形象。1938年5月1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36期发表了周恩来的两封公开信。
第一封公开信是《关于所谓〈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一书问题的公开信》。大约是1938年4月,曾有人致信周恩来并寄送一本《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张浩〈林育英〉讲)》小册子。致信人在信中说明“初读此书,见其引证庞博,条理分明,用词造句幾肖,乃贵党同志手笔,然细绎内容,则与贵党历次决议及兄等言论不合,且有数处破绽毕露,可断定其为膺鼎,夫揣测效颦,鱼目混珠,揆躇伪造者之用心,唯在破坏抗战与国共之团结,但其伪造之技巧确相当高明”。并说明“此书曾在xx大会上散发,并于会外亦颇多流传。社会上传言,似有人欲藉此掀起政治波澜者。当此寇深祸急之秋,国内精诚团结,一有破裂,实足以招致亡国之祸而有余”。因此,作者在信中恳切希望周恩来“能有一划切之剖明,籍白真相,而固团结”。周恩来在复信中肯定作者“语重心长”“一语破的,甚佩卓见”,并说明“旬日来,友好中或亲自过访,或赐书垂询,所谈多关此事,现特于报端作复”。接着他做了四点说明:其一,从“出版”时机看,该书在武汉印散之前,不论在陕北或其他任何地方均未见过。而在武汉,“正当许多书籍禁印禁卖之时,忽该书广为翻印(已见到两种版本),既无印刷人名又无出版年月,并广为赠送,即此一端,亦可知其作用之所在”。接着周恩来运用现代革命斗争史的大量事实说明“在政治斗争史上,伪造之件亦不乏先例”(26)。其二,从“出版”内容看,通过内容分析指出该书“为捏造事实,藉以破坏敝党与国民党之间的精诚团结”。其三,从“出版”意图看,该书的目的“为故意在全国人民面前,将敝党之坚决抗日政策,描写成为所谓‘阴谋手段’”。周恩来揭露该书的内容“破绽毕露”后严正说明:“抗战以前,本党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利益,曾自动宣布,在现阶段上停止以武力没收地主阶级土地的政策。西安事变时,本党主张和平解决以便团结抗日的光明磊落的态度,均为举世皆知的事实。抗战以来,本党同志与全国将士一起在前线上共同奋斗,屡获胜利,亦为全国人士所共见。伪造者的谣言应早为事实所粉碎。”其四,从用词上看,“欲重复久已为人所唾弃之所谓‘共产党杀人放火背义无信’等滥调”,并指出,这类滥调早已为人民所唾弃(27)。
周恩来还辛辣地揭露伪造者的技巧有其“高明”之处,因为,首先,去年春(指1937年春,笔者注)张浩确曾在抗大讲演过所谓党的策略问题;该书中所引证列宁、斯大林文句,确出自列斯二氏著作之中文译本。其次,张浩当时之演讲,确有对本党政策不了解和措辞错误之处,而本党负责同志之一博古同志,确曾在抗大公开纠正其错误。然而,伪造者亦尚有功夫未到之处:首先,所选年月太远,即张浩演讲在去春国民党三中全会左右,而三中全会决议对国共关系尚有保留词句。其次,所选人物不适当,张浩(林育英)同志,虽为本党党员,但并非本党中央负责人,同时,虽然林育英也姓林,但无论如何,伪造者绝不能达到将此事责任牵扯于林彪同志之目的(曾有人说林育英即林彪)。此书内容虽然揣摩尽致,煞费苦心,但毕竟不能不自行暴露破绽,泄露马脚。
周恩来最后严正指出:“伪造文件或其他方法,决不能破坏我中华民族之铁一般的团结。国共两党及各抗日党派之亲密合作的阵线,亦绝非此种伪造伎俩所能摇撼。”(28)从而把破坏国共团结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这本小册子揭露、批驳得淋漓尽致,维系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展现了共产党人一贯光明磊落的态度和对抗战使命的历史担当。
第二封公开信是他同陈绍禹(王明)、秦博古(博古)联名回复共产党员子健的一封信,澄清了两个在当时来说比较重大的问题。子健是一名在学校工作的共产党员,他在同两位非党同学的谈话中,发现了两个问题,尽管按他的理解已作了答复,但他还是吃不准,特致信中共驻汉代表团领导人陈绍禹、周恩来、秦博古,请他们抽暇再作解答。前一个问题仍是就国共两党关系问题,后一个问题是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问题。答复信首先肯定子健同志对两个问题的了解和解释,基本上都是正确的;这证明党内同志对于目前政治问题及党的问题平时能严格注意和正确了解,“这是值得欣慰的事情”(29)。接着,答复信用四个版面还多的篇幅近8000字作了详细回答。
第一个问题,即国共两党的关系问题。答复信通过详细回顾和总结两党关系史并立足眼下、着眼现实,再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严正立场和鲜明态度:“我们认为此次国民党临时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宣言和纲领,对于抗战建国问题有重要的意义,宣言和抗战建国纲领所提出的我国抗战时期的一般施政方针,我们是赞同和拥护的。它和中共历次发表的抗战时期的政治纲领和基本方向,是共同的。”同时,又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我们到现在还不清楚:国民党领导机关是把这一纲领只作为国民党一党的纲领(发表时命名为《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笔者注),还是用国民党大会名义提出交各党派各团体共同讨论和研究,以便得到各方意见而变成抗战时期各党派各团体共同遵行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纲领,关于这一问题,中共中央准备再与国民党领导方面交换意见。”(30)这样,周恩来变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既驳斥了破坏国共合作的无耻谰言,又恰如其分地重申了党的主张。
第二个问题,即中央开除张国焘党籍的问题。鉴于子健同志的来信说他的另一同学问他:“据张国焘声明说好像他还有些政治意见想找陈绍禹、周恩来、秦博古三先生谈谈,而中共中央似乎在他正在谈判的过程中,便把他开除党籍了。”对此,答复信明确指出,关于“中央开除张国焘党籍的问题,《新华日报》4月22日所发表的《中共中央开除张国焘党籍决议》,已经简明地指出张国焘被开除党籍的原因”(31)。并将这个决议原文照录于答复信中,最后阐明:“张国焘之所以被开除党籍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他在政治上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不信任及对于中国革命的光明前途表示绝望,因而走到在组织上破坏党的纪律,自由离开工作,从陕西私自跑来武汉作反党和破坏抗日团结的工作。”(32)接着回复信历数张国焘在党内是一个著名的老机会主义者和小组织者的历史表现,叙述4月中旬,得知张国焘私自从延安经西安逃到武汉后又立即派人将他接到八路军武汉办事处,由王明、周恩来、博古多次同他谈话,劝他回党工作的经过,并说明张国焘声明脱离党组织的经过。回复信最后指出:张国焘的声明是一种抹杀事实的自欺欺人之谈。“当然外面不知此事底细之人,初见张国焘声明,或不免认为中共中央开除张国焘党籍似嫌过急,但凡是知道张国焘的为人及此次事实经过者,相反的均恰恰异口同声地说党中央对张国焘太宽大了。其实,张国焘早应开除党籍,的确,在过去两年中,有不少同志再三要求中央开除张国焘党籍以维党纪,中央始终以教育方法改正一个较老同志的错误;但是,张国焘既不能再留存共产党的队伍之内,共产党为党的纪律、党的统一和党的政治纯洁性起见,只有将张国焘这类自甘暴弃于革命队伍之人驱逐出党”(33)。
综上不难看出,两封公开信不仅在政治上、理论上阐述了中共在国共关系上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有力回击了破坏国共合作、团结抗日的荒谬言论和各种谣言,在抗战初期对维系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对澄清诸如开除张国焘党籍等党内重大是非问题亦起到了以正视听的作用,维护了党的政治形象,宣示了党的铁的纪律,坚定了全国人民抗日的决心和信念。
4.严词抗议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摩擦事件
当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从1939年上半年到1941年初,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活动迅速扩大,从制造小规模的军事摩擦,发展到在几个地区向抗日根据地军民发动较大规模的武装进攻,接二连三地发动反共高潮。1939年6月制造的“平江惨案”就是系列反共高潮的肇始。
“平江惨案”发生于1939年6月12日,国民党杨森部包围湖南平江嘉义新四军留守通讯处,杀害通讯处负责人、新四军上校涂正坤等十人。惨案发生后,周恩来在中共中央南方局会议上谈形势,指出在力争局势好转的同时应准备应付突然事变。7月2日,周恩来特致电军委政治部陈诚部长,抗议国民党军队制造平江惨案:“北事未平南变又起,推波助澜者大有人在。此种阴谋,弟敢断言绝非止于反共,其目的必在造成国共裂痕,以便其破坏抗战,走入不得不对日妥协之途,其处心之深,用意之毒,显系破坏分子所为。”(34)电文请陈诚转告蒋介石要求严令查明惨案真相,对死难者务请给以抚恤,对肇事者务请严于惩治,并责令保证以后再不发生此类事件。7月3日,周恩来撰写《抗战两年》专论文章,指出,投降妥协倾向是目前的主要危险。提出必须坚持抗战到底,反对中途妥协;坚持统一战线,反对挑拨离间;发动全面战争,反对包办国策(35)。7月22日,他再次致电陈诚,抗议国民党当局掩饰平江惨案真相,指出该案“纯为阴谋惨杀”,要求派员会同查明,“使此沉冤大白于天下”(36)。7月31日,周恩来答《新中华报》记者问,再次指出:“平江惨案”完全出于反共分子的预定阴谋,是投降活动的实际准备(37)。这些抗议电报、访谈和专论,也都先后发表在《解放》周刊上,加上党中央有理、有利、有节方针的贯彻和在军事上的有效反击,特别是周恩来始终处在有理、有利、有节反击斗争的最前沿,如“皖南事变”发生后周恩来立刻义愤填膺地打电话给何应钦,痛斥他:“你们的行为,使亲者痛,仇者快,你们做了日寇想做而做不到的事。你何应钦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还随即驱车到国民党谈判代表张冲处,当面质问与抗议(38)。而当面向蒋介石抗议,在媒体发表题词的反响举世皆知,为打退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第一次、第二次反共高潮,制止第三次反共高潮的再起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维系第二次国共合作免遭破裂,最终赢得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对几个学术问题的初步探讨
研究了周恩来在《解放》周刊发表的13篇文献的历史价值、军事贡献、政治意义和对重大是非问题的廓清,还有几个学术问题有必要予以澄清和探究。
1.关于几篇重要文献的史料价值
如前所述,上述13篇重要文献发表情况,笔者初步考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情况,多数文章都是先在《新华日报》或者其他刊物发表,后在《解放》周刊上发表。如《怎样进行持久抗战》是1938年1月7日在《群众》周刊第1卷第5期发表的,后在《解放》周刊1938年2月8日第30期刊发。
第二种情况,少数文章只在《解放》周刊上发表过。如《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全文)、《周恩来同志致军委政治部陈部长电》《周恩来同志关于平江惨案的谈话》等。
第三种情况,其他报刊和《解放》周刊都发表过,但《周恩来年谱(1898-1949)》没有记载。如《周恩来同志关于平江惨案的谈话》(39)《争取更大的新的胜利——周恩来在武汉各界第二期抗战扩大宣传周第五日广播词》《关于所谓〈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一书问题的公开信》。
周恩来13篇文章首先在《新华日报》或《群众》周刊、《共产国际》上发表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这些战斗性很强的文章,先在《新华日报》或其他出刊较早点的刊物上发表本身就体现了“时效性”,“日报”天天出报(《群众》周刊亦有区位优势),周刊毕竟是一周才出一期,有时还是两期合刊或不定期出版。所以,先在日报或出刊稍早点的期刊上发表,后在党的理论刊物《解放》周刊上发表,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也合情合理。后来出版的各种专题文集在收入这些文章的出处说明只注最先发表的刊物也能理解。另外,第三种情况就很不合适了,因为这些文章无论在抗战时期还是在整个周恩来思想乃至中共思想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周恩来年谱》这本重要的著作却没有只字记载。据此,笔者认为今后在修订《周恩来年谱(1898-1949)》时应从内容上予以增补,对第一种情况也应予以增补说明以示更为客观现实,从而还《解放》周刊以严肃性和权威性之党刊地位。
2.关于第一封公开信是致给谁的
如前所述,这封公开信后面既没有附作者的来信,而且公开信的抬头称谓是“XX先生”。那么,“XX先生”是谁?不得而知。笔者认为,无论从研究周恩来的角度还是研究《解放》周刊的角度,都有必要把这个问题弄清楚,因为正是这封信的作者通过这封信向中共长江局乃至整个中共中央提供了重要情况,这才使周恩来得以在党的理论刊物上郑重阐明中国共产党在国共合作这样的重大问题上的鲜明态度和严正立场,从而以正视听。现在从公开信无法判断该作者是谁,因为这牵涉到张浩,笔者专门查阅了由李海文和熊经浴合著的当代中国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张浩传》,全书正文23.5万字,但只字没有提到《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一书这件事,更不要说它的真伪了。笔者遂电话访问了撰写有关这一段的作者熊经浴教授。熊教授告诉我,他见过《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这个小册子,但在书中回避了,周恩来在《解放》周刊上的公开信他不知道,致信周恩来探寻真伪并寄小册子的人他也是不得而知。
《周恩来年谱(1898-1949)》这一段的撰著者廖心文研究员说她当年编撰年谱主要依据《新华日报》,同样不知道这封公开信,至于“XX先生”是谁就不得而知了。“XX先生”究竟是谁?笔者虽费尽周折,但截至目前仍不清楚,在此把问题提出来,愿学术界的同仁们在研究其他问题时能旁及这个问题,或许终有一天会“真人露面”。
3.关于第二封公开信的致信对象“子健”是何许人也
这封公开信,后附有《子健同志给陈周秦三同志的信》。那么这个“子健先生”或“子健同志”到底是谁,笔者也作了一番考证,仍无结论。
就笔者接触到的材料,陕西党史人物中有个叫李子健的人(1901-1966),原名李秉乾。李子健1928年已脱党,且脱党后一直在报界工作,所以给陈周秦写信的人肯定不是这个李子健了,因为子健致陈周秦的信的第一句话便是自我介绍:“我是一个在学校中工作的共产党员”(40),而且李子健也没在学校工作过。鉴于致陈周秦的信主要是写给中共长江局领导人的,考虑子健先生会不会是在武汉某所高校工作的,2016年春节期间笔者特别电话讨教湖北省著名党史专家、华中师范大学的李良明教授,李教授把过年置之度外,帮我查阅资料,提供线索,说有可能是邓拓。按照这个线索我又查阅张静如、肖甡、姜华宣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五四以来历史人物笔名别名录》,子健这个笔名只有邓拓用过。于是,笔者进一步查阅由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编写的《中共党史人物传》第50卷所刊成美、顾行写的《邓拓》和1991年在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邓拓传:一个毕生追求真理和光明的人》,根据邓拓的生平履历和任职境况,1938年4月他不可能是“一个在学校中工作的共产党员”,至此,“子健同志”同样需要党史界、文学界的同仁继续关注和探究。
4.关于两篇相同作者相同顺序署名文章出自谁的手笔
两篇相同作者相同顺序署名文章,即第二封公开信和《我们对于保卫武汉与第三期抗战问题底意见》署名皆为陈绍禹(王明)、周恩来、秦博古。第二封公开信是针对子健同志给陈、周、秦三同志的信所作的公开回答。《我们对于保卫武汉与第三期抗战问题底意见》是针对徐州失守后蒋介石对于保卫武汉态度犹豫,国民党内一般将领也准备保存实力,抗战出现危机,为激发广大群众的抗战决心,1938年6月15日,王明、周恩来、博古先后在《新华日报》《解放》周刊上发表此文,具体阐述保卫武汉和有效进行第三期抗战工作在军事、政治、经济方面需要采取的步骤和办法。文章说:武汉是我国最后一个最大的政治、经济中心,武汉的得失不仅对第三期抗战有极大的影响,而且对整个内政、外交都有相当影响,因而要发扬西班牙人民保卫马德里的精神来保卫大武汉(41)。固然,这封公开信和意见不仅代表了三位作者的态度,实际上表明的是中共长江局乃至中国共产党在这几个重大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那么,以他们三人的名义公开回复或发表意见,究竟这封公开信和意见是谁起草的呢?作为一个学术问题亦有弄清的必要。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应出自周恩来的手笔。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从行文风格上判断。周恩来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是一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政论家。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他亲自执笔撰写了大量的政论性文章,且旗帜鲜明,论证严谨,说理透彻,见解精辟,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兼有机智和犀利的锋芒,还有情理并重、平易近人的气度。《解放》周刊上所发表的包括两篇公开信在内他的13篇文章都体现出这一特点。而且,第二封公开信同第一封公开信恰巧刊发在《解放》周刊的同一期上,又是接续排版(第22页-28页),从论证的风格,叙述的习惯看,完全是姊妹篇,可以作出两文出自同一手笔的判断。当然,稍后发表的《我们对于保卫武汉与第三期抗战问题底意见》也明显地体现出周恩来的行文风格。
其次,从三人在长江局的地位和工作分工上判断。抗战初期,为切实推进国共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巩固和发展,1937年12月9日至14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项英、周恩来、博古、董必武组成长江局,领导南方各省的工作(42)。由周恩来、王明、叶剑英组成中共代表团,到武汉继续同国民党谈判,协商国共两党合作事宜推动统一战线工作的开展。周恩来、王明、博古等于1937年12月18日到武汉。23日中共代表团同中共长江局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鉴于代表团同长江局成员大致相同,为工作集中和便利起见,合为一个组织,对外叫中共代表团,对内称长江中央局。中共代表团和长江局由项英、博古、周恩来、叶剑英、王明、董必武、林伯渠组成。暂以王明为书记,周恩来为副书记,长江局的工作由王明主持。周恩来作为长江局副书记和中共代表团负责人,主要是负责统一战线方面的工作(43)。长江局的工作范围包括滇、黔、川、湘、鄂、赣、皖、苏、浙、闽、粤、桂等省以及上海市和新四军(44)。从这时起的相当长时期内王明在党内的排名在周恩来前,加之王明的个性特点又不善于做具体工作,博古这时排名既在周恩来之后,加之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第三次“左”倾错误路线时,博古又在中央负总责,按常理此时他也不会干更多的具体事务,而周恩来历来“顾全大局,相忍为党”,一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复公开信撰写署名文章这种既需要理论水平,又耗神费力的文字活儿由长江局二把手来完成也就顺理成章了。事实上,事必躬亲也是周恩来一生的一个显著特点,更何况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主要牵扯国共关系和巩固统一战线,也是周恩来的分内事。
为了确证自己的判断,2016年2月22日笔者曾电话恳请中央文献研究室原室委、第二编研部主任廖心文研究员,帮自己查阅档案看能否找出前述两篇文章的底稿,以证实自己的判断和推论。寥研究员回答说查不到,当年编年谱,写传记都依据的是《新华日报》发表稿,未曾见到过手稿。那么,在这里我就坚持自己的判断和推论了。如果笔者推断成立,那么,该文应该成为研究周恩来生平思想的重要文献。
综上不难看出,《解放》周刊存在4年多的时间,周恩来在该刊上发文也就13篇,但仅此所折射出的他关于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军事和战略思想,对国共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倡导、推动与维系都作出卓越的历史贡献和理论建树,而且其中所彰显的人格魅力和学术价值同样是很大的,《解放》周刊的权威性、严肃性更是不容置疑的。
注 释:
①据《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21页记载,1938年5月22日,“《解放》周刊发表毛泽东、朱德、王明、周恩来、洛甫、博古、项英、陈云致美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电,内称:拥护中美兄弟党和两国人民的紧密团结!打倒日本侵略者!美国共产党万岁!独立自由幸福的新中国万岁!”据笔者查阅,1938年5月22日出版的《解放》周刊第39期,并无上述文字记载。
②1937年4月29日的《新中华报》第1版,最早发表了该文节录部分。
③1938年1月8日在《群众》周刊第1卷第5期上发表了《怎样进行持久抗战》。
④查《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对此,并无记载。
⑤据《秦邦宪(博古)传》(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286页记载,“4月26日,陈绍禹、周恩来、秦邦宪三人联名发表一封《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时间4月26日疑有误。据考证,此文最早发表在4月29日的《新华日报》上。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20页。
⑥《周恩来年谱》无此记载,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19页。
⑦最早发表在1938年6月15日的《新华日报》上,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23页。
⑧最早发表在1938年7月7日的《新华日报》上,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25页。
⑨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30页。
⑩最早发表在1939年7月7日的《新华日报》上,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53页。
(11)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54页。
(12)为1941年6月28日《新华日报》撰写的代论,后又发表在1941年第7期的《群众》周刊上。
(13)周恩来:《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解放》周刊1937年第2期。
(14)周恩来:《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解放》周刊1937年第2期。
(15)周恩来:《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解放》周刊1937年第2期。
(16)周恩来:《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解放》周刊1937年第2期。
(17)周恩来:《我们对修改国民大会法规的意见》,《解放》周刊1937年第2期。
(18)《中国共产党历史(1921-1949)》第1卷(上),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450-451页。
(19)《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39-518页。
(20)除了周恩来此文外,仅据《解放》周刊记载,1937年9月20日第17期发表了洛甫(张闻天)的《论抗日民族革命战争的持久性》,1937年11月27日第25期发表了彭德怀的《争取持久战胜利的先决问题》,这些文章均早于《论持久战》,都从不同方面探讨和阐述了抗日战争的持久性问题。可见,在毛泽东系统提出持久战思想之前,党内已经有了关于此问题的初步认识。
(21)周恩来:《怎样进行持久抗战》,《解放》周刊1938年第30期。
(22)周恩来:《怎样进行持久抗战》,《解放》周刊1938年第30期。
(23)周恩来:《怎样进行持久抗战》,《解放》周刊1938年第30期。
(24)周恩来:《论目前抗战形势》,《解放》周刊1938年第55期。
(25)周恩来:《中国抗战的严重时机和目前任务》,《解放》周刊1940年第108期。
(26)周恩来:《关于所谓〈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一书问题的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27)周恩来:《关于所谓〈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一书问题的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28)周恩来:《关于所谓〈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路线〉一书问题的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29)陈绍禹、周恩来、博古:《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30)陈绍禹、周恩来、博古:《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31)陈绍禹、周恩来、博古:《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32)陈绍禹、周恩来、博古:《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33)陈绍禹、周恩来、博古:《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34)《周恩来同志关于平江惨案的谈话》,《解放》周刊1939年第81期。
(35)周恩来:《抗战两年》,《解放》周刊1939年第75-76期。
(36)《周恩来同志致军委政治部陈部长电》,《解放》周刊1939年第81期。
(37)《周恩来同志关于平江惨案的谈话》,《解放》周刊1939年第81期。
(38)《周恩来传》(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594页。
(39)《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下)在1939年7月31日,疑似提到此文。“答《新中华报》记者问,再次指出:平江惨案完全出于反共分子的预定阴谋,是投降活动的实际准备。”参见《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55页。
(40)陈绍禹、周恩来、博古:《答复子健先生的一封公开信》,《解放》周刊1938年第36期。
(41)陈绍禹、周恩来、博古:《我们对于保卫武汉与第三期抗战问题底意见》,《解放》周刊1938年第45期。
(42)《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02页。
(43)《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03页。
(44)《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40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