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和人社厅《关于贯彻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49号),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编辑、2名网络人员和2名电工。
关键词:招聘;山西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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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和人社厅《关于贯彻 <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 [2011]49号),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 3 名编辑、 2名网络人员和 2名电工。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3)具有良好的品行;
(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5)编辑和网络人员年龄为 30周岁以下;电工年龄为 35周岁以下;
(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要求,编辑需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网络人员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电工需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 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 2014年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