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德国,最享有盛誉的政府经济决策专家咨询组织莫过于德国经济专家委员会,全称是“为总体经济发展提供建议的专家委员会” ,有时被译为德国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由于该委员会成员是五位最富盛名的经济学家,在我国也称之为“五贤人”委员会。
关键词: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德国;德国经济;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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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最享有盛誉的政府经济决策专家咨询组织莫过于德国经济专家委员会,全称是“为总体经济发展提供建议的专家委员会”,有时被译为德国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由于该委员会成员是五位最富盛名的经济学家,在我国也称之为“五贤人”委员会。
德国经济专家委员会是一个为德国政策制定者在经济政策方面提供建议的学术组织,根据1963年《经济发展专家委员会组建法》组建。这部法律明确规定:设立该委员会的目的是“为定期评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助于所有政府经济决策机构和公众理解经济现象”;主要工作内容是在专家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对本年度经济形势予以描述,尤其是出现整体经济供需不平衡问题的时候,应当揭示导致整体经济供需不平衡的现实和潜在根源,并对未来经济发展趋势做出预测。
委员会由五位成员组成,对成员的资格分为两部分,学术资格方面,各成员“须具备经济科学的专业知识和经济政策事务方面的经验”;社会身份方面,可以是大学教师或经济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人员,但为了防止利益输送,各成员“不得为政府机构或任何联邦和地方州立法机构的成员,不得为联邦、州或其他公法法人机构成员”。此外,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为任何贸易组织、雇主协会或工会的代表,或者与这些组织保持持续业务关系,委员会成员在被任命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前一年内也不得担任过此类职务”。
法律对德国经济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运行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和保障。第一,要求委员会坚持中立立场,为避免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或介入具体利益纠纷,规定委员会的“研究应依托各种不同的假设,分析论述其可能产生的不同后果,应揭示不良发展势头,并指出避免或抑制这些发展势头的可能,但不得针对任何经济或社会政策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第二,对委员会的工作独立性予以明确保证,即委员会“仅受本法律规定约束”,而且“对于特定问题的少数不同意见有权在报告中陈述”。作为一个独立的团体,虽然委员会成员由政府任命,但成员的任期却是5年,这种有意与4年一次的政府选举周期错开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其独立性。第三,为支持委员会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信息支持方面,允许委员会在起草报告前,为经济和社会组织代表发表看法提供机会,获取社会经济信息;允许委员会向联邦主管部长和德意志联邦银行行长进行咨询,而且他们必须提供意见。另外,联邦和地方州政府机构必须为专家委员会提供行政支持。规定“联邦统计局肩负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获取并收集素材,为专家委员会召开会议、印刷出版委员会报告做技术准备,及必要的其他相关行政工作。在财政支持方面,专家委员会成员有酬金并可以报销差旅费。第四,联邦政府对专家委员会每年编写并提交的年度报告必须做出回应。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必须及时向立法机关提交委员会的研究报告,并同时由委员会出版发表,而且联邦政府必须在八个星期之内向立法机关提交对此报告的评论,并同时提出经济政策。第五,委员会成员由联邦政府提名,由联邦总统任命,但对成员的选任联邦政府必须听取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