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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记者问解读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14年12月16日 11:21 来源:教育部 作者: 字号
2014年12月16日 11:21
来源:教育部 作者:
关键词:考试;学业水平;普通高中;教育部;学生

内容摘要: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

关键词:考试;学业水平;普通高中;教育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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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政策要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1:国务院文件印发后,社会各界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近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要求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从2005年开始,学业水平考试逐步在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推开,目前,已有30个省份实施(有20个省份超过5年)。但考试组织方式、内容、成绩使用等还亟待改进。这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意义重大。一是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打牢终身发展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增加学生选择空间,促进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三是推动高中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因材施教。四是为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提供服务,促进高中、大学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提升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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