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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于律己 无愧楷模:捧读周恩来致王汝祥同志的一封信
2015年01月27日 08:59 来源:人民网 作者:秦九凤 字号

内容摘要:2014年的清明节前,周恩来的侄孙女、广东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周晓瑾同志首次前来淮安祭祖,并邀约笔者引领其祭拜祖坟。一代伟人周恩来,完全无愧于“全党楷模”。

关键词:周恩来;淮安;楷模;中国共产党;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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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的清明节前,周恩来的侄孙女、广东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周晓瑾同志首次前来淮安祭祖,并邀约笔者引领其祭拜祖坟。

  周晓瑾在淮安东门外周家祖茔地祭拜完之后站在《周恩来平祖坟碑记》东侧,望着碑背面刻着的周恩来手迹问笔者:“秦叔,爷爷(指周恩来)的这几句话是什么时候写的?写给谁的?他为什么要写??”

  周恩来平祖坟碑是1998年由中共淮安(县级)市委、市政府为纪念周恩来百岁诞辰敬立的。平祖坟碑的背面刻着周恩来1958年6月29日写给当时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同志信的结尾部分,内容是要求淮安方面可以把他家的祖坟平掉而不必再去征求他的意见。

  周晓瑾走后,我从搜集多年的有关周恩来的资料中找出了周恩来亲笔写的这封信。

  汝祥同志并请转淮安县委:

  前接我家弟媳陶华来信,得知县人委准备修理我家房屋,我认为万万不可,已请办公室同志从电话中转告在案。

  远在解放初期,县府曾经重修我家房屋,我已经万分不安,当时我曾考虑将这所旧屋交给公家处理,但由于我家婶母还在,又恐房子交给公家后,公家拿它做纪念更加不好,因而拖延至今。

  现在正好乘着这个机会,由我寄钱给你们先将屋漏的部分修好,然后将除陶华住的房屋外的全部房院交给公家处理,陶华也不再收房租。此事我将同时函告陶华,并随此信附去人民币五十元,如不够用,当再补寄。

  在公家接管房院后,我提出两个请求:一是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屋作为纪念,引人参观,如再有人问及,可说我来信否认这是我的出生房屋,而且我反对引人参观。实际上,从我婶母当年来京谈话中得知,我幼时同我寡母居住的房屋早已塌为平地了,故别人传说,都不可靠。二是如公家无别样需要,最好不使原住这所房屋的住户迁移。后一个请求,请你们酌办;前一个请求,无论如何,要求你们答应,否则,我将不断写信请求,直到你们答应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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