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治理;创新;西藏;社会治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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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改革开放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适应世情、党情、国情,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际上,这里还有一个适应区情的问题。中国是一个大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显著特点,像西藏这样的边疆民族地区,推进区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要注重区情,针对区域特点,加以创造性地开拓。这方面,西藏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实施的十大治理举措,是具有创新性的社会治理实践,值得认真总结。
一、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内涵及特点
1、改革目标的科学提升
改革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到政治体制改革,从对内改革到对外开放,我们党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断在实践中深化对改革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认识,不断健全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充满生机活力的各方面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科学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验,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明确提出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这个基础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联系起来,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大亮点,既是对各个领域改革目标的科学提炼,又是对改革总目标的根本提升。
2、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健全的治理体系、高超的治理能力,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国家有序运行、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当代中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有利于统筹谋划各个领域的改革,保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个总目标的确立,反映了当代中国发展的要求,是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达到新的历史高度的根本标志,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总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