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需要从基本内容、理论诠释、宣传教育、语言形式等方面系统推进,更需要从法理支撑、制度设计、实践转化等方面逐步确立。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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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需要从基本内容、理论诠释、宣传教育、语言形式等方面系统推进,更需要从法理支撑、制度设计、实践转化等方面逐步确立。寻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通之“道”,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体系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既是一个社会要求全体成员践行的价值目标,更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所需要体现的价值取向。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才能事半功倍。我国古代确立的“三纲五常”的伦理纲常,往往通过融入国家法律、家谱族规、乡规民约、礼俗、礼制、礼教等社会制度来强化规范和践行,使伦理纲常“软约束”与国家法律和社会制度“硬约束”联系在一起,使之具体化、可操作化、日常化,从而能够付之于行。在构建近现代价值文化的过程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个关键步骤,也是使所设计的价值体系制度化、法律化,把资本主义价值观融入宪法或宪法性文件,通过宪法的权威使价值观及其要求贯彻到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任何人包括政治家在内,其行为都需自觉遵循该价值观和价值体系的要求。例如,美国就非常重视通过《独立宣言》《联邦宪法》等重要法律进行政治观教育,宣扬资本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价值观。
当今时代,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要转化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主流文化,一个根本途径就是法治化。这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不是社会自发形成的,而是要在科学揭示、正确认识其内在生成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制度、政策设计将其固化下来,十年二十年不能变,五十年一百年不能变,甚至更长久都不能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真正体现到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之中,依赖于国家法律和制度的长期灌输、强化和引导,持之以恒地推进,做到日积月累,久久为功,才能逐步进入人们思想和意识深处,形成人们自觉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尺度和价值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