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来,特别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中办发〔 2017 〕 31号)印发后.
关键词:普法;执法;法治;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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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来,特别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印发后,湖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从组织保障、基础工作、学法用法考法、法治宣传、法治实践五个方面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百分制考评,有力地推动了普法工作由过去司法行政部门“小独唱”,转变为所有国家机关联动普法的“大合唱”。
抓关键、抓融合,全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出成效
始终抓好学法考法这个关键环节,确保执法普法高效运行。抓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同时突出执法人员,推动全员学法考法,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交流办案技巧与体会,不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
始终抓好普执互动这个重中之重,确保执法普法深层融合。各级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牢牢把握“以规范执法促精准普法,以深度普法推严格执法”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时间节点抓普法、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普法、紧密结合执法抓普法、紧跟时代步伐抓普法,注重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同步推进、良性互动、深层融合,确保普法目标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实现和深化。
始终抓好彰显实效这个工作目标,确保执法普法落地见效。全省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理念,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阳光执法有效推进,普法实效、法治实惠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