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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学院教师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第二次案例教学集体学习活动
2016年06月23日 19:3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吴一鸣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北京行政学院;教师;国家行政学院;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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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通讯员吴一鸣)近日,北京行政学院教师再赴国家行政学院参加第二次案例教学集体业务学习活动,长江商学院经济学教授、长江案例中心主任、长江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世界银行顾问李伟现场演示了一堂生动的案例教学课,并与教师们交流了教学案例开发及案例选择的经验和技巧。 

  首先,李伟教授以在美国读书和教学的切身感悟,指出了案例教学法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在所有的教学方法中,只有案例教学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种苏格拉底式的、讲故事的方式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以及帮助学员与人沟通交流,善于表达自己。” 

  随后,李伟教授以《奇虎360:私有化的选择》、《俄罗斯汇率政策》、《索罗斯狙击英镑》等为例,介绍了案例教学实践。案例讲得生动而鲜活,语言风趣而幽默,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和实践性,参加观摩的许多老师迅速融入了活跃的教学情境,感受到了案例教学的魅力。参加活动的老师还多次与李伟教授进行现场互动交流。 

  最后,针对“如何开发案例”、“如何选择案例”,“怎样写案例”等问题,李伟教授给出了以下建议。开发案例首先要有统筹战略性的思考,要配合学院战略目标、教学目的来开发案例。其次,要有所侧重,要把重点放在“学员关心的层面”,焦点放在能“提供教师个人贡献”的地方。第三,要有“时效性”,开发案例一定是实时的,当下发生的,而非实时的“经典案例”,也可以用于教学,但案例一定和当下有相似之处,并回归当下,回归学员,给人以启示。第四,案例要有重量。学者的研究最终是要给决策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因此案例在体现学术意义的同时,更要体现决策意义。第五,教师要互相协作,案例要开放共享。案例开发要协作,教学也要协作,一个好的案例,三个老师可以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去切入,甚至观点可以不同。关于如何选择案例,他指出,第一,案例一定 “很灰色”,“黑白”的案例无法有好的讨论效果;第二,案例一定“接地气”,让学员感觉到有帮助,有收获;第三,案例最好有“火药味很浓的问题”,学员要有不同的意见;第四,失败的案例价值更大。因为成功可能有偶然的因素,而失败一定是有原因的,从失败的教训中可以收获更多。关于如何写案例,李教授强调,把案例写成“研究报告”的做法是不对的,应分成“案例本身”和“教案”两个部分,案例是发给所有学员的,而教案上体现的是教师要问的问题,不写答案,要善于把自己的观点藏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员的讨论。 

  北京行政学院参加活动的16名教师普遍感到,这次学习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操方法,受益匪浅,不仅提高了案例开发和编写能力,而且增强了推进案例教学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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