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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要强“根”固“魂”必须
2016年10月13日 11: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杨丹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物质基础;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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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至11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并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当然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要追求经济效益;但是国有企业又绝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主体,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其社会责任、政治使命甚至更为根本,国有企业要强“根”固“魂”,党的领导就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来说,坚持党的领导是基本的要求,所有的企业都一视同仁,没有、也不能有例外,要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必须坚牢牢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能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从占有、支配资源到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从直接组织、领导发展到引领、服务发展;从分配利益到维护、整合、协调利益,一定要有相应的的制度体制予以保障。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话,也不能成为一句空话,企业党组织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只有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企业的综合实力才能得以提高,竞争力才能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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