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试从贵州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凯里市北部、余庆县、瓮安县、福泉市、安龙县、兴仁县等地(以下简称黄平等地)的苗族“游方”、“姑舅开亲”、“长住娘家”和“夜婚”等方面进行探讨。”(《开亲歌》689页-688页)这段话虽然是记录了沉亲时的情景,但当时的游方形式与兄妹游方结婚的形式一样,也与现在黄平等地苗族游方择偶的形式一样,所以说,黄平等地苗族游方成婚习惯是古代“兄妹结婚”的遗俗。二、“姑舅表婚”习俗起源于那普那路亚家庭时期姑舅表婚是明代以前黄平等地苗族婚姻的主要形式。“长住娘家”是黄平等地苗族婚姻中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至今还保留着。
关键词:苗族;婚姻;姑舅;娘家;习俗;母权制;青年;父权制;结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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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其婚姻问题源远流长。探讨这个民族的婚姻家庭制度,对于了解该民族的历史、族源和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意义。本文试从贵州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凯里市北部、余庆县、瓮安县、福泉市、安龙县、兴仁县等地(以下简称黄平等地)的苗族“游方”、“姑舅开亲”、“长住娘家”和“夜婚”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游方成婚是“兄妹结婚”的遗俗
游方,是黄平等地苗族青年男女择偶的主要形式。每到农闲的正、二月和十冬腊月,这些地区苗族青年男子便邀约三五一群、七八一伙,到几里、十几里甚至几十里外的异宗、异姓和可以互相通婚的苗寨,与女青年游方。
游方,是在游方坡上进行。每一个苗族,都有一个或几个游方坡。凡是异宗、异姓和可以通婚的男青年,都可以去游方坡上与女青年游方。男青年先上游方坡后,其中一些男青年吹木叶,一些人拍手掌,一些人唱山歌,他们用这种方式通知女青年,请她们到游方坡来谈恋爱。女青年在这个农闲季节,也三五一群、七八一伙的聚集在一起绣花。当她们听到游方坡上有人拍手掌、吹木叶或唱山歌时,便知道有远方的客人来了,就各自回家收拾打扮,然后一起上游方坡去。当女青年们上到游方坡时,男女青年互问姓名,以便称呼。经过一阵对歌之后,哪一个男青年如爱上哪一个姑娘,便唱着山歌请那个姑娘单独到一个幽静的地方去交谈。经过多次交谈,如男青年真正爱上那个了姑娘,便向姑娘要“心”来看,即向姑娘讨要珍贵的信物。如姑娘也真正爱上那个男青年,便把贵重的银手圈或银项圈等作为信物赠送给那个男青年。这表明了这个姑娘已把爱之心交给了那个男青年。那个男青年得到女方的信物后,便回家请父母或其他人到女方家去,征求女方的父母或哥弟的意见。如双方家长都满意这门婚事,便选择一个吉日良辰,给他们举行结婚仪式。这种婚俗,与古代兄妹游方结婚的形式一样。传说,姜央和雷公斗争,雷公发动洪水,淹没世人,世间只剩下一对藏在葫芦内的兄妹未被淹死。洪水过后,为了传播人烟,在“嗄里”、“竹子”等人的劝说下,香两和香芒邀约去游方。“一个背背蓬,一个戴斗笠,一个党夸去,一个党木来,来到半路上,来到李树下,兄妹脸碰脸,兄妹脚挨脚。葫芦兄妹俩,香两和香芒,游方成夫妻,板凳相挨坐。”(《苗族古歌》270-271页)”“香两”和"香芒"是同娘生同母养,但为了成婚传播人烟,只好违背伦理道德,游方成夫妻。又如“木叶没人奏,芦笙没人吹,没人去游方,游方坪长刺,刺多根交错,剌叶互遮掩,荫去半边山,可怜姑娘们,成天在屋边,跟爹娘纺线。”(《开亲歌》689页-688页)这段话虽然是记录了沉亲时的情景,但当时的游方形式与兄妹游方结婚的形式一样,也与现在黄平等地苗族游方择偶的形式一样,所以说,黄平等地苗族游方成婚习惯是古代“兄妹结婚”的遗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