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宪法;宪法修正案;理论创新;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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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人民的宪法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只有及时将变化社会政治现实中蕴含的先进理念、思想转变为宪法价值,才能使宪法富有时代气息并不断完善,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等,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宪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范,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反映了党心军心民心所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根本宪法保障。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人民的宪法只有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我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只有及时将变化社会政治现实中蕴含的先进理念、思想转变为宪法价值,才能使宪法富有时代气息并不断完善,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权威逐步树立,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这将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这几次修改顺应实践和发展的需要,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表明,我国宪法是同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实践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法治建设没有完成时。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新方位、新思想、新使命、新目标,决定了我们又一次面临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历史节点。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真正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让宪法在新时代为推动社会进步中释放出强大的生命力。
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角已经吹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一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履职尽责、埋头苦干,奋力把建设法治中国的宏图伟业加快推向前进。
(作者系贵州省黄平县纪委监察委工作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