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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建克: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9年11月19日 10: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魏建克 字号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内容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智慧在于其“治国”之力。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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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它扎根中国土壤,成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探索,有着无限的生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提出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当前,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更加需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握其生成、发展、完善的历史脉搏和新时代的治理力量。

  从历史中溯源中国制度之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生成于中国社会革命的历史进程,开启于党中央在瑞金和延安为中心的局部治国理政。自1931年起,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到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政府,革命岁月中结合中国实际创造的人民委员会制度、民主集中制、三三制原则、法律制度、巡视制度、监督制度等,积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形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不是“飞来峰”,它是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949年,毛泽东撰写《论人民民主专政》,从总结中国革命基本经验上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新中国的国体“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了国家政权意义上的制度之本。在此基础上,新中国逐步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创造性地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汲取中华民族治国理政伟大智慧、借鉴世界文明先进成果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从制度性质看,国体要求下的政体创造及其一系列制度安排,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之基。制度之本和制度之基为体制机制创新确定了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体系等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行,释放出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样板。

  从现实中把准中国制度之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态表现,一方面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的中国化进程,解决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规定性;另一方面体现出制度建设的世界化进程,呈现出制度的现代性。制度本质规定性和现代性的有效结合,确保了制度利益和制度价值的统一,既有助于提升制度效益最大化,又能确保制度价值不变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制度价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本质最集中的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了中国民主政治的人民立场。人民民主的政治道路、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协商民主的政治过程和人民监督的政治评价,彰显了政治制度体系的人民主体地位。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活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确保了经济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人类制度文明的现代化。制度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外在表现。改革开放40年来,通过汲取人类制度的文明成果,彰显制度安排的民族优秀传统特质,实现世界文明和民族优势的有机融合,创造出制度的中国方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制机制现代化的真实写照。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制度安排和“五位一体”整体布局的制度建设,激活了制度治理的整体功效,描绘了制度创新的中国路径,提升了制度治国的中国力量。诸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制度活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构建等等,这些制度体制机制创新不仅摆脱了传统束缚,而且承继了制度的传统精华,汲取了世界制度文明的最新成果,形成了更具科学有效的完整制度体系。

  从完善制度中释放“中国之治

  当前,我们已经走完了制度建设的前半程,“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强化制度在治国理政中的权威地位,通过制度权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从而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为逐梦新征程凝聚强大力量。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中国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制度体制机制改革,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着有力的制度保障。党不仅领导建立、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而且不断推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营造了良好制度运行环境,释放出制度治国的中国智慧和世界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智慧在于其“治国”之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关键是要形成制度体系和制度功能的统一,关键是要落实制度的执行力和发挥制度治国理政能力。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行,制度间的协同运转,发生了制度的化学反应,才形成了制度的总体合力,焕发了制度的生命力,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世界意义在于其“治世”之道。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了人类制度现代化的最新方案,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脚步不会停滞于西方学者《文明的冲突》,而是要在创新创造中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总之,溯源中国制度之根,把准中国制度之力,释放“中国之治”,关键是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实现“制”与“治”的辩证统一。

  (作者系江西理工大学地方党建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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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魏建克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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