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反腐败斗争;制度治理;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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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讲话,提纲挈领,内涵丰富,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了新要求。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实践和理论成果,有着丰富而深刻的科学内涵,揭示了标本兼治的基本规律,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新遵循。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重要方法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是一个相互融合、交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既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不敢”是纪律、法治、震慑,侧重于保持高压、重拳出击、铁腕反腐,是不能、不想的前提;“不能”是制度、监督、约束,侧重于扎紧笼子、堵塞漏洞,是不敢、不想的保障;“不想”是认知、觉悟,侧重于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是不敢、不能的防线。“三不腐”贯穿着纪律、法律、制度、规矩、理想、道德要求,必须把握其内在联系、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综合效能,推动反腐败斗争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的有序推进。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有贪肃贪、有腐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态度。“不敢”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政治定力、稳中求进,惩治腐败没有松、没有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持续释放一严到底、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防止腐败扩散蔓延,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制度治理和监督约束。“不能”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规范正确行使。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促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正气存内,邪不可干”。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领导干部出现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根子在于“总开关”没有拧紧。长期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培育高尚的政治气节和政治风骨。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在理论上站位高,而且在实践上行得通,成效上很明显。“不敢”是前提,失去了高压震慑,纪法规定、思想教育就是空中楼阁;“不能”是关键,缺失了制度和监督,就会“牛栏关猫”、为所欲为;“不想”是根本,离开了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不敢”“不能”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政治机关职能定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联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把这一方针方略贯彻好、运用好,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决定性、压倒性胜利。
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抓监督、建制度、强教育,在推进“不敢”的过程中,注重挖掘“不能”和“不想”的功能;在推进“不能”的过程中,贯通“不敢”和“不想”的实践;在推进“不想”的过程中,体现“不敢”和“不能”的约束。既要解决“外症”,又要触及“内疾”。以不敢腐的强烈震慑,为不能腐、不想腐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以强化不能腐的制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以突出不想腐的教育和引导,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不逾高线,不闯红线,最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单位:贵州省黄平县纪委县监委宣教法规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