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行政审批上做“减法”,在市场监管上做“加法”,在便民服务上做“乘法”,在退出机制上做“除法”,商事制度改革使海南投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取得了良好成效,用行动擎起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海南担当”。明确了20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和设定依据,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保了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效衔接。出台《海南省企业简易注销试行办法》,对全省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简化和完善注销登记流程,完善企业退出市场机制。
关键词:海南;登记;制度改革;工商;企业;市场主体;海南省;全省;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
作者简介:
在行政审批上做“减法”,在市场监管上做“加法”,在便民服务上做“乘法”,在退出机制上做“除法”,商事制度改革使海南投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取得了良好成效,用行动擎起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海南担当”。
近年来,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全面降低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先行先试,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社会活力的“加法”,从最初的先证后照到先照后证,再到目前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从简政放权到放管结合到优化服务,从准入到许可再到监管,都实现无缝衔接。商事制度改革使投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极大地激发了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2016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近11万户,新增注册资本(金)5968.8亿元,分别增长16.4%和106.2%。
目前,海南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有:
在行政审批上做“减法”,激发市场活力
为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海南省在全国率先撤销审批办,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推行“三级注册官”制度,将过去“一审一核”模式,变为由首办“注册官”全程服务、终身负责的登记模式,体现出“注册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层层审批带来的效率低下问题,以减少流程、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来服务市场发展。
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先后出台《海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海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从之前的180项减少至12项,项目减少95%。较国家层面保留的7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减少了64项,减幅87%,为全国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明确了20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实施机关和设定依据,以及“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保了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