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海峡两岸与会学者为了不断丰富农村社会保险理论,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探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两岸人民社会福利水平,围绕农村社会保险发展的理论与政策实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等进行了交流。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养老;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建立;实践;理论与;学者;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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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陆航)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以再分配为手段而达到社会持续与和谐发展的一种正式制度安排,是一个现代国家经济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水平,是一个国家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9月23-24日,由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农村社会保险委员会和台湾社会福利学会联合主办,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承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农村社会保险理论与实践-社会养老服务”研讨会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来自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台湾大学、台北大学等海峡两岸25所高校和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等单位的社会保障领域专业人士及学者代表共100余位参加会议。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蒋庄德在致辞中表示,自从中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安排会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一些既是经济学家又是思想家的学者们,往往要通过对社会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研究,来为社会保障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一些方法论的指导。海峡两岸在农村社会保险理论与实践领域的交流探讨与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次研讨会共设有两个主题,分别为“农村社会保险”及“社会养老服务”。海峡两岸与会学者为了不断丰富农村社会保险理论,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探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升两岸人民社会福利水平,围绕农村社会保险发展的理论与政策实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等进行了交流。
有学者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了一套有别于西方国家的构建模式,在实践中对于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更是作为一种基本的政治观念来贯彻,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被作为一项国家的基本制度来安排。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主体的改革的深入推进促进了城镇社会保障体制从单位走向社会的改革,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城镇得到迅速推行。与此同时,农村原来依赖于公社集体经济的社会保障体制在农村的生产经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事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必须放在头等重要地位的基本任务。
从2009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它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自从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为了有效应对农村老龄化问题、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重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也是近年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建康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化改革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农村家庭养老面临新的挑战。与此同时,农业边际生产效益递减,土地养老的功能也逐渐弱化。因而,社会化养老成为农村养老的必然选择。农村老龄社会来临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现实需求,在我国区域经济差异明显的当下,地方政府的价值选择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政策前提,而新农村建设则为新农保制度的出台提供了良好的理念情境与话语支持。
与会学者表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应对农村老龄社会来临的必然选择。这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更是整个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学术界通过科学规划与预测,提出新农保制度创新的因应策略与可能路径,这对于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