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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过去70年的中阿关系可以分为六个历史时期:中阿建交和两国关系稳步发展、政局变动与中阿关系曲折发展、苏联入侵阿富汗与中阿关系中断、阿富汗内战和中阿关系名存实亡、阿富汗战争与中阿关系恢复发展、“一带一路”倡议与两国关系纵深推进。这一历程蕴涵着丰富的历史经验:睦邻友好始终是巩固两国关系的重要基石;互尊互信是推进两国关系的重要前提;从“大周边”的角度审视、处理两国关系是发展两国关系的必要条件;地理相连的边疆地区,是推动两国关系发展不可忽视的桥梁;建构命运共同体是发展两国关系的根本方向。
关键词:中阿关系;阿富汗;睦邻外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作者简介:张安,法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印度研究中心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9。
基金项目: 本文系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六批)“‘一带一路’倡议下中阿关系的发展趋向及中国的应对”(19ZD08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与阿富汗关系研究(1979-2019)»(CCNU20DC004)阶段性成果。
1950年1月12日阿富汗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较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之一。迄今为止,中阿关系已走过70年的历程。70年来,中阿共同努力,从传统友好邻邦到携手构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使两国关系有了巨大的发展。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建交以来,“中阿两国始终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两国人民友谊深入人心”。本文拟系统梳理70年来中阿关系的发展历程,并概述其历史经验,以期为今后中阿关系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和平共处:中阿建交和两国关系的稳步发展(1949-1966)
中阿两国的交往由来已久。张骞凿通西域后,阿富汗作为陆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与中国的往来曾十分频繁。1747年阿富汗正式建国后不久,1759年清政府平定大小和卓之乱,1762年阿富汗向清朝遣使进贡四匹良马,成为清朝的属国之一。但“阿富汗自乾隆后朝贡不通,久置之度外矣”。1944年3月2日,阿富汗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建交。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12日,阿富汗王国政府外交大臣阿里·穆罕默德(Ali·Mohammed)致电周恩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台湾当局断绝关系。1954年,经过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与阿富汗驻巴大使馆以及中国驻印度大使馆和阿富汗驻印大使馆的多次协商,最终确定1955年1月20日中阿两国正式建交。就在中阿建交前后,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此,阿富汗基于其固有的中立外交政策以及阿印传统友好关系,“继印度、缅甸、印尼之后,赞成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此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中国与阿富汗处理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中阿两国政府采取种种措施互释善意,使两国关系不仅维持了友好的局面,而且促进了两国关系的稳步发展。1957年,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阿富汗首相达乌德(Mohamed Daoud)成功实现了两国有史以来的政府首脑首次互访。1960年8月,中阿签订《中国阿富汗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而1957年10月、1960年8月、1963年10月中阿两国多次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交换货物和支付协定》,从而使1956年开始恢复的中阿贸易总额逐年发展,由1956年的56047美元,发展到1963年的55万美元。此外,阿富汗在朝鲜战争问题、台湾问题、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合法席位等问题上多次支持中国。值得一提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长期悬而未决的新疆阿富汗侨民问题、中阿边界问题等得到妥善解决。近代以来,一些阿富汗人由于经商和谋生而定居中国新疆,英国为在与俄国博弈新疆的过程中占据上风,大力发展这些阿富汗人为英国侨民。在英国的羽翼之下,一些阿侨在新疆享有种种特权,并胡作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度准备将他们“赶、挤”出境,但很多阿侨“父亲或祖父经商来华,在南疆已定居数代,并买下房屋土地,大部分成了农民,并在本地娶妻生子”,且“所有侨民绝大部分是中外混血,并且多数没有外侨证件”。因此,1952年7月至10月,中国政府动员留在中国新疆的阿侨自愿加入中国籍。但到1955年,随着新疆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推进,有一些阿侨“在合作化和公社化后表现不满,闹单干、闹退社”,“他们以外籍为理由,不断向我公安、外事部门和巴、阿、印等使馆申请出境回国”。在此情况下,阿富汗驻华大使馆不断与中方进行交涉。最终经过中阿两国一系列协商,新疆阿侨大多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被集体遣返阿富汗。到1962年,阿侨问题基本解决。
中阿边界问题是继阿侨问题之后中阿面临的又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中阿边界问题的由来与近代英俄侵占中国帕米尔地区密切相关。为避免冲突,巩固各自的势力范围,1895年英俄在伦敦私下达成«关于帕米尔地区的势力范围的协议»,将瓦罕走廊划作两国间的“缓冲地带”。根据这一协议,布才拱巴什(Bozai Gumbaz)及其以东直至萨雷阔勒岭(Sarikol Ling)的中国领土被并入阿富汗的瓦罕地区。中阿边界问题由此产生。但中国历届政府一直不承认英俄私分中国帕米尔的合法性。中阿两国之间也一直没有对边界问题进行直接交涉。中阿边界问题遂成为历史悬案。直到1960年中国外交部一度准备以中缅、中尼等边界问题的解决为契机,借当年陈毅访问阿富汗之机,试探提出与阿富汗进行边界问题的谈判,但阿方予以回避。随着20世纪60年代初与阿富汗有宿怨的巴基斯坦和中国关系的改善,特别是中印边界战争的爆发,使阿富汗认为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与中方解决边界问题,既可以为领土安全提供道义和法律上的保障,又可以“抵消巴的宣传影响”。1962年底,阿富汗主动向中方“提出谈判中阿边界问题”。中阿经过一系列交涉和磋商,于1963年11月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边界条约»。1965年3月24日,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关于两国边界的议定书»。至此,中阿边界问题彻底解决。
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中阿关系飞速发展。1965年3月,中阿两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协定规定,中国援助阿富汗一千万英镑的无息贷款,并“派遣专家和技术人员前往阿富汗提供技术援助”。由此中国开启了大规模经济技术援助阿富汗的历程。1965年3月,中阿还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以促进两国文化交流和民族文化的发展。196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访问阿富汗,系冷战时期中国国家主席唯一一次出访阿富汗。
二、一波三折:政局变动与中阿关系的曲折发展(1966-1979)
中阿关系发展的良好势头,被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所打断。“左”倾错误很快肆虐到外交领域,也必然影响到中阿关系。中国对阿外交中的一些不当做法引起阿当局的疑惧和猜忌。于是,阿富汗对中国保持着相当的警惕。两国关系迅速冷却下来,高层互访几乎断绝,经济、文化的往来主要停留在履行1965年签订的相关协定。
从1970年开始,中国积极主动地改善中阿关系,同时尊重阿富汗奉行的和平、中立政策,从而使阿富汗政府消除了疑虑,中阿关系开始复苏。这突出地表现在中国积极加强对阿援助方面。1972年7月,中阿两国在喀布尔签订关于中国为阿富汗无偿建设一座200-250个床位医院的换文。中国还捐赠大批物资和现金给阿富汗灾民。由于阿富汗连续遭遇自然灾害,1971年8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决定捐500万元人民币以购赠15000吨小麦、3000吨玉米、5000条毛毯以及药品,帮助灾民克服困难。1973年3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再次捐赠10万元人民币给阿富汗政府,救济遭受旱灾、水灾地区的阿富汗人民。
面对中国改善两国关系的种种努力,阿富汗在不同场合表达了正面的回应,特别是坚定地支持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阿富汗不仅赞成阿尔巴尼亚等二十二国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的提案,还投票否决了美、日提出的既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并得到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又保留台湾当局代表权的所谓“双重代表权”提案,从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两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中阿两国关系有了一定恢复。中阿两国体育卫生文化交流密切,各种代表团互访频繁。两国经贸联系也进一步密切。1970年12月、1972年4月中阿两国又再次签订贸易和支付协定。1972年7月中阿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就在中阿关系有所恢复之际,阿富汗政局开始陷于频繁变动之中,中阿关系也随之一波三折。1973年7月,阿富汗前首相达乌德在苏联和阿富汗人民民主党的支持下发动政变,建立阿富汗共和国。由于阿富汗新政权奉行亲苏政策,使阿富汗新政府与中国的关系一度有所疏远。中阿两国官方接触减少,民间往来也基本停滞。随着政变后达乌德权力的巩固,出于中立主义外交传统的惯性和不甘于沦为苏联傀儡的心理,达乌德又逐渐靠拢美国、中国,试图以此牵制苏联。因此,中阿关系又有所恢复。1974年12月6日,达乌德委派其弟纳伊姆(Sadar Mohammed Naim)为总统特使访华。在纳伊姆访华期间,中阿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国方面向阿富汗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此后,“阿富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双方开始建设喀布尔造纸厂、坎大哈医院等”。但达乌德试图“从他开头采取的亲莫斯科路线摆回到国家传统的中立主义上去”的努力最终失败,苏联不会容忍已投入巨大援助和精力的阿富汗的疏离。
在苏联的策动之下,1978年4月阿富汗人民民主党发动政变,达乌德全家遇难。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上台后,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主席、“人民派”领袖塔拉基(Nur Muhammad Taraki)任革命委员会主席兼总理。5月7日,中国政府承认塔拉基政权。尽管塔拉基政权一再宣称将奉行独立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多次表示“同中国有着友好的关系,并希望这种关系将来会得到发展”,但它很快暴露了其亲苏反华的本质。它紧随苏联反华,影射攻击中国,并要求中国新华社驻阿分社发稿前送审稿件,还限制中国记者的活动。此外,阿富汗对中美建交颇为不满,还允许访阿的古巴外长在宴会上对中国进行攻击,并全文广播其讲话。对此,中国驻阿大使黄明达于1978年12月5日奉命向阿外交部副部长杜斯特表示遗憾,指出阿方此举不利于中阿友好。
从1979年初开始,塔拉基政府更加倒向苏联,进一步反华,甚至发展到指名攻击、造谣和诬蔑。1979年2月,阿富汗政府发表声明,谴责中国“侵略”越南。阿富汗领导人、政府和官方宣传机构还多次无中生有地诬称中国干涉阿富汗内政。1979年3月,阿政府发表公报,攻击中国派遣教官训练阿反政府游击队,并向他们提供武器和财政援助。6月7日,阿富汗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通过两个“被俘人员”之口,竟无中生有地诬蔑中国训练阿反政府武装力量。为此,1979年6月21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约见阿富汗驻华使馆临时代办阿卜杜尔·拉梯夫.阿齐齐(Abdul·Latif Aziz),就阿富汗不断对中国进行影射或指名攻击,代表中国政府向阿富汗政府提出口头抗议。这是中阿关系史上中国第一次向阿富汗政府提出抗议。6月27日,阿外交部副部长约见中国驻阿大使馆临时代办,拒绝中国的口头抗议,表示关于阿富汗报道的新闻是根据苏联和西方的报道。中国驻阿大使馆临时代办当即给予了驳斥。此后,中阿关系更加冷淡。1979年7月24日,阿富汗外交部以中国“支持威胁阿富汗中央政府的部落骚乱”为由,向中国驻阿使馆发出照会,要求大幅削减中国驻阿使馆的人员。
1979年9月哈菲祖拉·阿明(Hafizullah· Amin)政变后,最初其对华政策也基本延续了塔拉基时期,多次对中国进行含沙射影的攻击。阿明在上台后的第一次记者招待会上,攻击中国帮助“革命的敌人”“企图破坏革命”。阿明与苏联关系恶化后,一度中止了对中国的攻击。
面对阿富汗种种亲苏反华的言行,中国政府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据苏联解密档案称,中国“不公开与喀布尔对抗和决裂,他们没有正式宣告正在执行中的条约无效”。此外,中阿在1979年3月签署了关于建设巴格兰第二期纺织厂的协议,并为此提供总额为1.09亿元人民币的新贷款。1979年12月初,双方在喀布尔签署了关于中阿商品流转和供应的备忘录,并完成第二期帕尔旺省灌溉工程。而且中阿两国贸易仍继续开展。1979年阿富汗同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257万美元。其中,中国对阿出口为567万美元,中国自阿进口590万美元。
三、风云突变:苏联入侵阿富汗与中阿关系的中断(1979-1992)
由于阿明有着摆脱苏联控制的倾向,苏联担心苦心经营的阿富汗变成敌对国家,从而严重威胁苏联南面的安全。1979年12月27日,苏联入侵阿富汗。12月28日,苏联扶植阿富汗人民民主党原“旗帜派”首领卡尔迈勒(Babrak Karmal)组成新政府。苏联入侵阿富汗后,开始陈兵中阿边界,对中国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既出于对自身安全的担心,也出于支持阿富汗人民抵抗外来侵略的国际道义,中国一直对苏联的侵略行径表示强烈谴责。苏联入侵阿富汗之后的第三天,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强烈谴责苏联霸权主义行径,坚决要求苏联停止对阿富汗的入侵和干涉”,表示苏联“这种公然践踏国际关系准则的武装干涉,不仅侵犯阿富汗的主权和独立,而且严重威胁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其时,正值中苏关于国家关系正常化的第一轮谈判结束不久,正准备举行第二轮谈判。由于苏联入侵阿富汗,中国政府决定暂停谈判。1980年1月20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对记者表示,由于“苏联入侵阿富汗,威胁世界和平,也威胁着中国的安全,并为中苏两国关系正常化制造了新的障碍。在当前情况下,进行中苏谈判显然是不适宜的”。此后,中国政府将苏联从阿富汗撤军作为中苏关系正常化的必要前提之一。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积极推动阿富汗问题的政治解决,不仅积极参与联合国的各项活动,而且与苏、美、巴等相关国家多次磋商。
在苏联入侵阿富汗期间,中国以切实行动支持阿富汗人民的抗苏斗争。中国的媒体多次采访阿富汗的反苏游击队及其领导人,向外界展现阿富汗民众抗苏的战斗精神,给予阿富汗抗苏斗争以舆论支持。而且,中美“两国政府在经巴基斯坦向阿富汗境内的抵抗运动提供援助方面进行合作”。
由于苏联入侵阿富汗严重影响了中国周边安全,中国和阿富汗虽没有明确正式断交,但中国对阿富汗傀儡政权不予承认,中阿外交关系中断。苏联承认:“1979年12月27日发生的事件,给中阿两国关系带来了根本性改变。中国官方没有断绝与阿富汗民主共和国的关系,但是实际上不承认卡尔迈勒政府。”同年12月,中国驻阿大使因事回国。中国驻阿使馆也按照国内指示,在加强保卫和安全的同时,精减使馆人员编制,撤退部分人员回国。但在整个苏联入侵阿富汗时期(1979—1989),即使当时不少西方使馆纷纷撤离阿富汗,中国驻阿使馆也一直坚守在喀布尔,由一名临时代办主持工作。不过,中国不与阿富汗政权发生正式官方关系,仅保持事务性和领事签证关系。据1982年初苏联塔斯社记者发给苏共中央国际部的材料称:“现今阿中官方关系实际等于零”。
1989年,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深陷泥潭的苏联从阿富汗撤军。但直到苏联解体之后,1992年苏联扶植的阿富汗纳吉布拉(Mohammad Najibullah Ahmadzai)政权才最终垮台。在苏联撤军后的纳吉布拉(Mohammad Najibullah Ahmadzai)统治时期,中国与其仍然没有官方联系,两国之间的民间交往也乏善可陈。据《人民日报》报道,仅有1次,即1990年9月22日-10月7日,第11届亚运会在中国北京举行,阿富汗政府派遣了代表团,共有12个运动员参加拳击、摔跤、田径和举重四项比赛。中国政府真诚地希望阿富汗国内各政治力量能达成协议,和平解决阿富汗问题。在新政府难产、各政治力量因权力分配相持不下之际,1992年4月20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评论阿富汗局势的动荡时表示,“我们对阿富汗事态的发展深为关注,希望阿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并保持克制,顺利实现阿问题的政治解决,避免流血冲突”,“中国政府支持联合国为政治解决阿富汗问题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希望有关各方通过协商,尽快就政治解决的方案取得一致意见,以利于早日实现阿富汗和平”。中国政府还对阿富汗难民继续提供援助。1989年12月18日,中国向居住在巴基斯坦的阿富汗难民提供了一批价值84.5万美元的物资援助。援助物资包括毛毯、鞋类和罐头食品。1990年7月16日,中国向巴基斯坦的阿富汗难民又提供价值350万人民币的援助物资。1990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向阿红新月会捐赠价值50万元人民币的救济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