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羊城晚报讯记者严丽梅报道:18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国资委获悉,作为广东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于8月17日正式印发。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意见;广东省;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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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18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国资委获悉,作为广东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于8月17日正式印发。
据广东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改革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力求通过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解决阻碍国企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问题。其主要特点是:内容上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着力点,又体现了全面改革要求;体例上强调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措施上强调针对性和创新性;效果上强调还原国有企业作为真正市场经济主体的固有本色;推进方式上强调改革的积极姿态与有序有效的改革措施相结合。
从内容上看,《改革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三是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五是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
改革内容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此轮国企改革的重点和关键。广东省国资委介绍,设计方案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理论上,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本质上是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必须通过产权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常切合广东当前的实际,目前广东全省国家出资企业和省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分别占比30.96%和45.18%;全省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户数占比82%,并集中了全省88%的国有资本,反映出广东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针对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实践上,珠海格力、省属宏大爆破、省广股份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激发了企业活力,提升了市场竞争力,给广东国企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该管的要管到位,该放的要放到位。真正做到三个相统一:权、责、利相统一;管、放相统一;奖、惩相统一。
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的改革目标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实现国有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形成30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超千亿或资产超千亿元、初具国际竞争力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改革目标就是让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如提出的措施有,对平台性质的国企、国有资本新设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有企业的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探索实行市场化选聘,不断扩大市场化选聘的比例;实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竞争性企业在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有经营性现金流保障的净利润连续3年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超过30%的,可给予经营管理和业务骨干团队不超过新增净利润30%的奖励等等。广东省国资委已明确,择优选取40-50家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力争通过三五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具有优秀团队、良好机制、资本价值、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
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改革意见》明确提出:针对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服务指导,切实降低企业改革成本;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政策,加大对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实施上市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税费政策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积极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涉及需政府承担的费用由各级财政部门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争取于2017年底前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全覆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