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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创业:保留身份待遇3年
2015年05月06日 08:5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时隔30年之后,国务院又一次向国有科研人员抛出绣球,以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三年为优惠条件,鼓励他们离岗创业。

关键词:创业;待遇;高校科研;身份;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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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30年之后,国务院又一次向国有科研人员抛出绣球,以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三年为优惠条件,鼓励他们离岗创业。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要求,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一举措与30年前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停薪留职”下海经商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对体制内人员走出去创业给予政策支持。

  “停薪留职”2.0版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曾湘泉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仅仅靠大学生是不够的,体制内有工作经验的科研人员加入到创业潮中将大大地提高创业成功率,也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意见》提出,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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