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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京拟招10人
2014年05月07日 00:0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余源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由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共同办学。

关键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东省;招生;学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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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由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共同办学。5月5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正式发布2014年本科招生方案,首年将向全国17个省(区、市)招生,这17个省(区、市)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湖南、湖北、福建、河南、山东、安徽、江西、广西、重庆、贵州、云南、广东。首年预计招生300人,其中预计在北京招收10人。招生专业为经济学、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学费一年约为9.5万元人民币。

  录取方式分为两种:在广东省以外省市,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在广东省内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该校将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统考成绩应达到本科一批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各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关于家长最为关心的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香港中文大学校方负责人也透露,学生毕业后将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颁发的,上面印有“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字样的毕业证书,以方便毕业生在大陆谋职。

  据介绍,该校采用香港中文大学的管理方法和学术评估体系,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香港中文大学校长为理事长;开设所有专业均经香港中文大学教务会审核和监管,以及资格认证;教授及院长的遴选由中大有关资深教授参与或主持;教学模式和学生管理方法(包括书院制)与香港中文大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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