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昨晚和她聊到11点钟,不好意思,她还是不愿接受采访,请你理解,每个人都需要时间去面对伤害!在就业歧视的问题上,用人单位也有自己的看法。公权力的介入十分必要。
关键词:就业歧视;权力;立法;歧视;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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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晚和她聊到11点钟,不好意思,她还是不愿接受采访,请你理解,每个人都需要时间去面对伤害!”
说话者是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副教授何霞,6天前她以公民身份代理了成都一名女大学生因乙肝歧视被拒聘的维权案件。近日,记者致电何霞提出采访当事女大学生的请求。12月9日,何霞作出上述回复,口中之“她”便是该案的当事人白雪(化名)。
事实上,劳动者在就业时因遭受歧视而被拒早已不是个案,其最终胜诉的也较为少见。对此,何霞建议,防止就业歧视屡禁不止,应尽快实现立法并引入公权力。
求职被拒:
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白雪是成都某高校英语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今年5月,在一家涉外企业的面试中,她一路闯关并最终收到入职邮件,谁知却在最终的体检环节被用人单位拒聘,原因是体检结果显示她携带有传染性乙肝病毒。白雪心有不甘,于6月初自费到医院复查,发现自己只是正常的乙肝携带者。后来,虽然她向用人单位就该情况进行了说明,却依旧改变不了拒聘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此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无论体检者是否属于自愿,在入职、入学体检的项目中,体检医院都不能提供乙肝检测服务。同时,最终的体检报告应密封交给体检者本人或指定人员。白雪据此认为自己个人隐私被医院泄露,用人单位属违法拒聘。成都人社及卫生部门在接到白雪投诉后,已对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作出行政处罚。
12月3日,白雪将体检医院及用人单位告上法庭。两次庭审中,白雪均未到场,而是在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由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何霞作代理出庭。目前,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日期未定。
“现在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愿意赔偿,但拒不道歉,下一步调解可能很难进行。”何霞告诉记者,用人单位的赔偿初衷可以有多种解读,比如是出于善意、同情的补偿,但不意味着是对歧视事实的承认,就歧视拒聘行为赔礼道歉是白雪接受调解的前提,如若不然本案将进入二审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