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2月13日至14日,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悉尼大学商学院、《Journal of Chinese Tax and Policy》编辑部、莫纳什大学税收法律与政策研究所联合主办,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承办。
关键词:厦门大学;税收;中国;国际研讨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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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至14日,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悉尼大学商学院、《Journal of Chinese Tax and Policy》编辑部、莫纳什大学税收法律与政策研究所联合主办,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承办,《财贸经济》编辑部协办的“2014年中国税收与政策国际研讨会”在厦门大学召开。来自悉尼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坎特伯雷大学商业与法学院、杜伦大学、昆士兰科技大学、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和厦门大学等多所国内外高校和学术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等机构的资深业界人士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中国增值税改革回顾”,主要关注“中国服务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经济效应分析和制度设计”。研讨会为期一天半,举办了六个场次的嘉宾演讲和研讨。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雷根强教授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研究员和厦门大学副校长、经济学院财政系杨斌教授分别做了《中国增值税改革的发展战略》和《中国金融业“营改增”路径的现实选择》的主题发言。靳东升从现代型增值税的优点出发,分析了中国增值税的特点,提出了中国需要不断完善增值税税制改革的现状。靳东升认为一个广覆盖、低税负、简税制、严征管的现代型增值税体系将会在中国出现,最终实现增值税的现代化和优化。杨斌首先综述了国际上有关金融业应否征收标准增值税的争论和实践以及国内学者的不同观点,然后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中国金融业的特殊性和其“营改增”存在的难点。杨斌提出在金融业推行标准增值税不可行的观点,并强调金融业“营改增”应遵循中性原则和保持原税负不变原则。基于金融业可能无法实行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杨斌提出采用“账簿法”的解决方案,并通过实证测算了两套方案的税收负担及可行性,对当前金融业“营改增”试点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参考。嘉宾们的主题发言为大会的研讨奠定了总体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