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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
2016年11月22日 09:20 来源:人大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11月18-19日,首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战略与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

关键词:法学院;大学法学院;法治;法学教育;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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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战略与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

 

  11月18-19日,首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战略与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倡议发起,并联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和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

  来自西北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广西大学法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法学院、石河子大学法律系、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宁夏大学政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大理大学法学院等西部主要法学院校,以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等东部高校法学院校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

  论坛开幕式于11月19日上午九点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副司长徐青森,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参赞郭晓梅,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付来出席开幕式并为“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揭牌。

  吴付来副书记代表学校致辞,他向所有与会领导、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他表示,本届论坛以“一带一路”战略为主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既是法学的重要论题,也是社会关注的内容。论坛旨在沟通中西,共谋发展,主动应对全球形势的重大决策,需要充分调动各方支援,法治是其中的关键,人民大学的责任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法律的专业人才。

  徐青森副司长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是全方位的,也涉及法治与法学教育的使命。各国不同的法律制度导致在合作中可能出现问题,这就对中国法律体系提出了要求。法学院校应当为“一带一路”战略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尤其是涉外人才,以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需要把全国的教育资源整合起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此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郭晓梅参赞表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对我国法治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目前已取得建设性成果,但同时仍然面临着风险和挑战。外交部在其中协助构建与国际社会多边、双边条约的缔结工作,参与了包含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签订并协助港澳地区进行“一带一路”建设。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她倡导注重对基础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并表示外交部条法司愿意为学生和学者提供理论和实践交流的平台。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德全英教授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率先邀请西部法学院校共商服务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学教育的大计,这是边疆法律院校期待已久的,中国西部地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最重要的开放领域,需要东西部的密切合作,发挥和挖掘边疆大学法学院校的潜在优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指出,目前东西部的教育资源分布并不均衡,然而中国的法治教育不是局部的法治教育,需要从理念到制度进行改变,共同分享国家法治建设的成果和法学教育资源。同时,他呼吁法学院校的院长、校长和老师们,搭建更多的合作平台,进行更多的实效性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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