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博士做客《理论周刊》,就新常态下如何构建中国普惠金融体系,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从总体指标和统计结果上看,无论是在账户普及率、城市地区金融服务应用水平、年轻人群和受教育人群金融意识和新型金融服务应用能力、女性在金融账户普及以及金融服务使用与男性群体差距等多项普惠金融指标上,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成效都明显优于发展中国家组平均水平。委员会负责确定普惠金融总体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整合当前分散于各部门的普惠金融职能,协调各部门的扶持政策制定和落实,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状况的评估考核,强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提高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聚焦性。
关键词:金融服务;胡滨;金融机构;常态;普惠金融发展;金融体系;发展规划;经济增长;指标体系;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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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10月27日报道,新常态是目前人们对经济运行状态的基本判断,表明我国经济发展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需要以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去适应这种改变,并不失时机地构建新的体制机制。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博士做客《理论周刊》,就新常态下如何构建中国普惠金融体系,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胡滨认为,在新常态下,金融服务要下沉,要扎根于消费者保护,要着重提升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和便利性。因此,发展普惠金融就成为中国金融服务转型的必由之路。
记者:近来我们经常提到新常态,新常态下的调整也成为了热门话题。您认为经济新常态下中国金融服务如何转型?
胡滨:自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至今,全球经济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经济增长低水平波动、全球流动性过剩、大宗产品价格变动不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构成当今全球经济的新常态。而从中国国内的经济形势看,则表现出:产能过剩与投资主导的经济增长、城镇化战略的重大调整、房地产市场进入趋势性转折点、国家整体债务率上升、地方政府债务可能长期化、部分金融乱象等几个方面。
新常态背景下,中国必须从多个方面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进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现包容性经济增长的重要目标。我们要有创新思维,在这种常态下,金融服务要下沉,要扎根于消费者保护,要着重提升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和便利性。因此,发展普惠金融,就成为中国金融服务转型的必由之路。
记者:那么,您如何看待普惠金融的发展问题?
胡滨:2005年,联合国正式提出涵盖微型金融的、内容更为广泛的“普惠金融”概念。此后,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确立各自的普惠金融发展目标,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实践。同时,普惠金融国际组织相继成立。2008年9月,普惠金融联盟正式成立,并设计了一套普惠金融核心指标;2009年12月,G20成立普惠金融专家组,推动成立了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制订了推进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战略框架和行动规划。
2012年6月19日,原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在出席二十国集团墨西哥峰会上指出,“普惠金融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希望各国加强沟通和合作,提高各国消费者保护水平,共同建立一个惠及所有国家和民众的金融体系,确保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民众享有现代、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这也是国家领导人首次倡导普惠金融。为满足自身需要和顺应国际趋势,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着手制定发展目标与规划。
记者:关于普惠金融这个概念目前争议颇多,您如何理解普惠金融这个概念?
胡滨:当前,关于普惠金融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对于普惠金融这个概念,不宜过于泛化,应该确定其核心理念和服务对象。在中国,普惠金融应该是指能够为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成本可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服务对象上,中国普惠金融应以农民、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人群及其他特殊群体为主。其中,特殊群体主要包括残疾人、老年人、贫困学生等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普惠金融作为一种理念,不仅要求提供包括贷款、融资、储蓄、投资、保险、汇兑、支付和清算等全面的金融服务,而且强调所有金融机构以各种形式广泛参与,包括各类传统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在发展模式上,发展普惠金融强调要以市场为主导,在政策的引导下,尽量依靠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金融手段。按照这种理解,小微信贷、社区金融以及可以为普通消费者提供便利和低成本金融服务的互联网金融等均可以归为普惠金融范畴。
记者:如何评价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
胡滨:总体来说,中国的普惠金融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世界银行2012年发布了全球普惠金融数据库,该数据库作为第一个国际间可比、可持续监测的普惠金融公共指标数据库,覆盖了148个经济体。按照收入、地域、发展程度,我国分别被划入中高收入国家组别、东亚及太平洋(601099,股吧)地区组、发展中国家组。从总体指标和统计结果上看,无论是在账户普及率、城市地区金融服务应用水平、年轻人群和受教育人群金融意识和新型金融服务应用能力、女性在金融账户普及以及金融服务使用与男性群体差距等多项普惠金融指标上,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成效都明显优于发展中国家组平均水平。
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实践已有20余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发展十分迅速。但是,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普惠金融发展的现状,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普惠金融体系在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便捷性、可获得性、安全性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金融体系的普惠程度仍然有待加强,尚未完全实现“普惠金融”概念所要求的普惠大众的基本目标。具体而言,目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网点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普惠金融的重点在县域,难点在农村。在城乡二元金融结构背景下,县域和农村金融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小微企业仍然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弱势人群的金融服务不到位等。
记者:当前,制约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胡滨:我想,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的认识不足,发展动力不足。现有的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的理解往往还停留在小额信贷层面,认为普惠金融难以产生较高的商业利润,仍然追求高端客户以及规模效应,缺乏普惠金融发展的主体意识以及相应的市场化发展机制。
二是普惠金融国家发展战略尚需明确。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中明确要求制定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而该规划目前还在酝酿、设计之中。当前,我们还缺乏一个指导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多个角色发展普惠金融的整体思路和具体政策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亟待系统性、科学性规划。
三是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普惠金融评估指标体系。目前,国际上有三种通行的普惠金融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分别由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G20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提出,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同类或相似评估体系,不利于普惠金融工作的有效开展。
记者:对于构建和完善我国的普惠金融体系,您有什么建议?
胡滨:“发展普惠金融”既是一种价值理念,更是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必须努力实现的政策目标。要妥善把握公平与效率的平衡,遵循金融发展客观规律,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
首先,需要规划先行。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科学评估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借鉴国际普惠金融理论成果,集思广益、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尽早制定和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其次,要大力倡导普惠金融的理念。要纠正金融仅仅是为富人服务的偏见,下沉金融服务,扎根社区金融,把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作为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国家层面要定期发布普惠金融服务情况报告。金融消费者要强化权益意识。要充分认识到享受基础金融服务是全体公民的合法权利,主动反映服务诉求,积极参与对金融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督促改进金融服务。
再次,要逐步构建我国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参考国际组织提出的普惠金融核心指标,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特点,建立中国版普惠金融评估体系,从金融服务可得性、使用状况及金融产品与服务质量等多个维度评估普惠金融发展状况。
最后,要建立普惠金融的政策保障与协调机制。落实发展普惠金融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预期政策目标,需要政策制定部分、政策执行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要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机构、供方和需方共同参与的条块结合、分工协作、权责明确的组织工作机制。为了推动普惠金融高效、有序发展,建议由国务院统一指导、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政府各部门成立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确定普惠金融总体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整合当前分散于各部门的普惠金融职能,协调各部门的扶持政策制定和落实,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状况的评估考核,强化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提高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和聚焦性。同时,地方也要配合成立相关对口机构或机制,保证政令上下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