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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的十个“梦想” —— 一位省教育厅副厅长的调研手记
2015年09月11日 09:15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张志勇 字号

内容摘要:今年,在北京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与一位领导谈到乡村学校好教师“进不去” 、 “留不住” 。当乡村教师待遇比城里高一倍时,乡村教师‘进不去’ 、 ‘留不住’的问题还存在吗?

关键词:乡村教师;教师;调研;乡村学校;厅长

作者简介:

   今年,在北京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与一位领导谈到乡村学校好教师“进不去”、“留不住”。听了我的话,这位领导脱口而出:“不就是乡村教师待遇低吗?当乡村教师待遇比城里高一倍时,乡村教师‘进不去’、‘留不住’的问题还存在吗?”

  这位领导不愧为著名的经济学家。的确,当一个地方成为人才洼地的时候,这个地方必定是价值回报的洼地。

  2015年7月16日至18日,我和山东省有关部门的同志到平度、安丘两地乡村学校实地调研表明:乡村教师对自身工作价值的期盼是多元的、丰富的、立体的,既有物质层面的,也不乏精神层面的。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后走上工作岗位的那一代乡村教师即将整体进入退出期,将有越来越多的新一代大学生走上乡村学校教师岗位。这一代大学生与老一代中师生相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他们既不会甘于物质生活的贫困,也不会甘于精神生活的贫瘠。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未雨绸缪,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的各种利益关切,否则,在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乡村教育将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挑战。

  梦想1 

  能否有一个洗澡的地方? 

  王君平,1968年11月出生,中师毕业,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一级教师。现任教于平度大泽山镇上甲小学。

  ——我工作27年了,没有什么高的要求,只有一个梦想,就是能有个洗澡的地方,希望做饭的地方能与住的地方分开。

  王老师说着说着,就哽咽了起来……青岛市陪同调研的同志禁不住拿起纸巾不断地擦拭自己的眼睛。这时,整个会议室的空气都有些凝固了!

  李淑敏,24岁,本科毕业,教龄1年,现任教于安丘上株梧小学。

  ——我是从泰山学院毕业的音乐专业老师,家在诸城,住的地方就是一间筒子房,没有洗澡的地方,洗澡的时候只能打点水……

  政策与建议——

  乡村教师希望有一个能洗澡的卫生间,希望有一间做饭的小厨房,希望有一间单独睡觉的小卧室,过分吗?这实在是政府为他们在乡村教书应提供的最基本的生活条件。其实,早在2010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的指导意见》。

  当我走进乡村学校,看到新毕业的大学生们挤在一间筒子房里时,心里很不是滋味。

  各级政府必须将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纳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教师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其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市、区)政府按比例分担。这是各级政府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必须履行的基本公共职责。

  梦想2

  能否有一个体检的机会?

  王庆韶,1966年9月出生,中师毕业,1998年7月参加工作,一级教师,现任教于平度大泽山镇大泽山小学。

  ——乡村学校老师课时多,教学任务重,有些老师身体差,有的因病过早去世,乡村学校教师的健康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我们有一个期盼,就是重视一下教师的体检,每年能否认真检查一下?不要走过场。

  孙德良,平度市教育局局长。

  ——落实教师的健康体检,关键还是经费。我们测算了一下,如果按照应该检查的基本项目进行体检,每位教师一次体检需要300元左右。

  后来,据我们调研组了解,大泽山镇中小学教师183人,有8名教师患有脑血栓、肝硬化、癌症等大病,近3年因癌症去世1名。

  政策与建议——

  《教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为乡村教师提供健康检查的机会,是《教师法》规定的地方政府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县(市、区)级政府必须保障乡村教师健康体检的权利,将体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梦想3

  能否给一点交通补贴?

  郭丽君,27岁,本科毕业,教龄3年,二级教师,现任教于安丘书院中学。

  ——我是音乐老师,老家离学校5公里。但我结婚后,家住县城,仅交通费一个月大约就需要200元。政府可否为在乡村工作的教师配备班车?或者给点交通补贴?

  刘聪民,28岁,专科毕业,教龄3年,三级教师,现任教于安丘大盛中学。

  ——我家住在市里,学校离家80里路,来回不方便,一周只能回去一次,每次回家需要交通费20元,每月往返4次,需要交通费160元左右。

  政策与建议——

  《教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2013年中央1号文件写入“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

  调研发现,山东省乡村教师与当地公务员一样,已经开始享受乡镇工作津贴。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地方执行标准低,有的地方没有体现差别化待遇。

  今天的乡村教师,尤其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在乡村教书,却住在城镇,其往来乡村与城镇的交通费,是他们在乡村教书必须付出的生活成本,应该纳入生活补助的范畴。

  省级政府应该出台政策,按照乡村学校距离城镇交通半径的不同,给予乡村教师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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