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要统筹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田野文物)和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保护工作。三是落实文物保护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文物“四有”工作,积极开展重点保护工程,严格工程项目审批,开展打击文物犯罪“神鹰”专项行动,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加强文物法制宣传教育。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赵国碧就进一步做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市文物安全,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思想认识,要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系列重要论述,从为祖国、替人类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来认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二是进一步增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针对性和主动性,针对当前盗掘古墓葬犯罪高发的现状,各县区要认真分析研究,加大源头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防范和打击的力度,切实把这类犯罪的势头打压。
关键词:文物保护;犯罪;防范;打击;安全工作;文物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市文物局;尹生军;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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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榆林市文物安全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会议召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赵国碧、市文物局副局长杨颜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全市公安系统、文物系统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尹生军同志主持。
会上,尹生军对2017年全市开展打击文物犯罪“神鹰”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动员部署。神木、靖边县公安局和靖边、绥德县文广局分别就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市文物局副局长杨颜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于今后文物安全工作,他强调,要牢固树立一个目标,即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是各项文物工作的基础。要统筹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田野文物)和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保护工作。要实施文物巡查、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保护考核奖惩制度。他要求,要确保四个落实。一是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二是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三是落实文物保护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文物“四有”工作,积极开展重点保护工程,严格工程项目审批,开展打击文物犯罪“神鹰”专项行动,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加强文物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落实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赵国碧就进一步做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市文物安全,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思想认识,要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系列重要论述,从为祖国、替人类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来认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二是进一步增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针对性和主动性,针对当前盗掘古墓葬犯罪高发的现状,各县区要认真分析研究,加大源头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防范和打击的力度,切实把这类犯罪的势头打压。三是进一步形成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合力。
会上,市、县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作了讨论交流发言,对榆林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榆林市文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