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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晋庄擒贼记 ——河南鹤壁基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纪实及思考
2016年06月02日 08:34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范永禄 字号

内容摘要:杨晋庄盗墓案是鹤壁市近期破获的文物犯罪案件之一。近几年来,鹤壁市文物部门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相继成功破获了浚县金堤河古沉船遗址、淇县大李庄墓地、淇河南岸(高村)墓地、刘庄西大坡墓地、辛村卫国贵族墓地、鹤壁集古瓷窑遗址等田野文物盗掘案件多起,抓获犯罪分子近30人,缴获盗掘瓷器76件。鹤壁近几年田野文物盗掘案件的侦破,也警示文物部门对田野文物的可持续保护,对人防、物防、技防应有更高的要求。无论从技术手段还是震慑力方面,公安部门仍将是打击盗掘、倒卖文物等文物犯罪的主要力量,田野文物安全工作要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紧密配合,要逐步形成发现、报警、处置、保护的“四联动”田野文物保护机制。

关键词:盗墓;盗掘;古墓葬;墓地;遗址;犯罪嫌疑人;文物保护;田野;鹤壁市;牛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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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晋庄是河南省鹤壁市的一个普通村庄,它位于淇县县城西北的浮山脚下,有“诗河”之称的淇河在村北静静流过。然而这片现在看似宁静的土地在古代并不平凡,村北与之隔河相望的即西周辛村卫国国君墓地,村西2公里即商代大李庄贵族墓地,村东1.5公里即下七垣文化王庄遗址,东北约2公里则是有名的大赉店遗址、花窝遗址和刘庄墓地。可以说,这一地区是豫北古遗址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特别是商周时期的贵族墓葬分布广泛,屡有发现。而自民国时期始,这一区域就频发盗墓活动,近年来更是成了很多盗墓分子的垂涎之地。

  2015年12月20日,当地群众举报,杨晋庄西台地发现了盗掘古墓葬现象。鹤壁市文化部门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向河南省文物局进行了汇报,并对盗掘现场进行昼夜巡护,防止盗墓分子进一步实施盗掘。按照河南省文物局的指示精神,鹤壁市文物工作队会同淇县文物管理所,组织精兵强将,于12月23日至2016年1月4日开始对杨晋庄西台地10000平方米的范围内实施文物勘探。经勘探,发现了古代墓葬51座,墓葬形制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根据探铲带土分析,墓葬墓主骨质均保存较差,部分墓葬还发现有木质棺椁的棺灰痕迹。其中20座墓葬还发现有松软的填土堆积,为明显的盗掘痕迹。显然,这片宁静的土地已经遭到了盗墓分子的严重破坏。

  然而,文物部门的工作并未阻挡盗墓分子继续施行丧心病狂的活动。2016年3月8日晚22时许,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管文物工作领导接到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分局民警通报,发现又有人在杨晋庄西台地内进行盗掘古墓葬。接到信息通报后,鹤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两名党组成员与文物工作队业务副队长当即赶赴现场,与先期到达的公安干警进行会合,立即研究、制定抓捕方案。抓捕小组成员趁着夜色向盗墓现场迅速合围,盗墓分子发现情况不妙,分两路闻风而逃。一路向北沿淇河方向逃窜,一路逃向附近的村民牛某平(杨晋庄人,盗墓分子成员之一)家中。

  因天色已黑、地势复杂等不利因素,抓捕小组将向北沿淇河方向逃窜的盗墓分子抓获一名后,遂集中兵力对逃往村民牛海平家中的盗墓分子进行包围。盗墓分子逃进牛某平家中后,已将大门反锁,两名抓捕人员借助围墙外的高地势,在观察院内情况后,迅速翻墙进入院内,将大门打开。门外等候的其他抓捕队员进入院内,开始对隐藏在房屋内的盗墓分子进行喊话,劝其投降。然而劝降并未使这些猖獗的盗墓分子警醒反悔,他们仍然选择的负隅顽抗。抓捕小组见状,果断破门而入,将屋内盗墓分子4名一举抓获。

  经过激战,本次抓捕共抓获盗墓犯罪分子5人。在抓捕过程中,一名公安干警腿部遭到盗墓分子袭击,光荣负伤。

  根据初步审讯的结果,该盗掘团伙至少有犯罪分子7人。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江2016年2月份便开始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庭联系来鹤壁盗墓事宜。其后,2016年3月5日他们便组织犯罪嫌疑人何某一、王某峰、师某国、李某博等人到达淇县,着手实施盗掘古墓葬。到达后,他们又与本地犯罪嫌疑人牛某平取得了联系,确认了盗掘古墓葬的地点。该盗掘团伙工具准备充分,人员分工明确,王某江负责组织和联系,牛某平负责住宿、出行和提供挖掘工具,何某一等人负责探测古墓葬的具体方位,师进国负责具体挖掘古墓葬,李某博负责监督挖掘过程。3月8日22时晚开始实施盗掘古墓葬。但令他们没有预料到的是,刚动手,他们便已落入了恢恢法网。目前,王某江等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批准逮捕,案件也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杨晋庄盗墓案是鹤壁市近期破获的文物犯罪案件之一。近几年来,鹤壁市文物部门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相继成功破获了浚县金堤河古沉船遗址、淇县大李庄墓地、淇河南岸(高村)墓地、刘庄西大坡墓地、辛村卫国贵族墓地、鹤壁集古瓷窑遗址等田野文物盗掘案件多起,抓获犯罪分子近30人,缴获盗掘瓷器76件,铜鼎、铜尊、铜杯等青铜器近40件及其陶器等有价值的文物多件,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田野文物的安全持续保驾护航。

  鹤壁近几年田野文物盗掘案件的侦破,也警示文物部门对田野文物的可持续保护,对人防、物防、技防应有更高的要求。除了文物部门的各项措施和文物工作者的积极工作外,文物安全工作,特别是田野文物的安全,还要依靠社会多方面的力量。无论从技术手段还是震慑力方面,公安部门仍将是打击盗掘、倒卖文物等文物犯罪的主要力量,田野文物安全工作要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紧密配合,要逐步形成发现、报警、处置、保护的“四联动”田野文物保护机制。人民群众,特别是古遗址所在地的群众,是距离文物最近的人,也是文物部门最应该动员和依靠的力量。面对保护困难较大、情况错综复杂的野外遗址,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政策,建立有效的群众监管、联系通道将是一项重要工作。同时,我们还应进一步开拓田野文物保护新模式。尤其对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积极开拓保护新办法,对条件允许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可以采取土地流转的形式,将重点墓葬密集区、遗址中心区域土地流转到文物部门,这样可以有效防止田野文物进一步被破坏、盗掘。成立文物保护机构,建立文物保护组织,配备相关保护人员和设备,使保护点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扩大保护范围,将是有效开展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理想状态。

  (范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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