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M1出土形制、铭文相同“王武之车戈”2件。首先以此9件铭文之“车戈”,与齐国兵器铭文作比较。而两件“王武之车戈”铭文“王”字缀加“·”作“主”形,乃属于齐国典型字体,“武”与陈侯因齐敦铭文“用作孝武桓公祭器敦”(《海岱》1158—1160页)之“武”形体相近同,“车”与齐国“车戈”“车戟”“车大夫”之“车”形体相同,而“之”则近乎春秋时期的书体。据此可以推断“王武之车戈”之“王武”,既不是齐国侯王亦非都邑大夫和冶铸者姓名。结合周家庄墓地出土鲁、莒、吴、蔡诸国铭文兵器,而其中多数应为战争俘获,由此足见该墓地所葬将士生前的赫赫战绩,而这一切都得归功于齐王,所以在俘获的两件铜戈上刻铭“王武之车戈”,用以铭记和彰显威王的武德。
关键词:铭文;车戈;兵器;王武之;诸侯;周家庄;齐国;考古;出土;墓地
作者简介:
由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泰市博物馆合编《新泰周家庄东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4 年版。以下简称《周家庄》)大型考古发掘报告系统揭列2002、2003 以及2004 年陆续清理和发掘78座东周墓葬资料,属于齐文化考古之重大成果。其中M1 出土兵器95 件,内有9 件带铭文。兹仅就两件“王武之车戈”与湖北出土“大武闢兵”戚试作比较探讨。
一
M1 出土形制、铭文相同“王武之车戈”2 件;铭文为“车戈”7 件。
首先以此9 件铭文之“车戈”,与齐国兵器铭文作比较:
1. “ 陈盏车戈”(陈青荣、赵缊:《海岱古族古国吉金文集》(以下简称《海岱》)齐鲁书社,2010年版,第1144 页)
2. “ 陈豫车戈”(《海岱》1183页)
3. “ 国楚造车戈”(《考古》10/2000)
4. “车大夫长画”戈(《文物》1/1987)等。
“车戈”之外还有“车戟”,如:
1. “齐城右造车戟冶期”(《三代》20·19·1)
2. “齐城左冶期所洧造车戟”(董珊:《新见战国兵器七种》,《中国古文字研究》第一辑,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 年6 月)
3. “桓左造车戟冶期所洧”(《文物》7/1995)
同时还有多件战国时期齐国所造“徒戈”、“徒戟”,如:
1. “ 武城徒戈”(《文物》12/1983)
2. “ 陈子山徒戈”(《三代》20·12·2)
3. “陈子翼徒戈”(《海岱》1187页)
4. “陈子翼徒戈”(《海岱》1188页,同铭两件,但戈之形体迥异)
5. “ 切斤徒戈”(《海岱》1146)
6. “ 切斤徒戈”(《海岱》1147,同铭两件,然书体有别)
7. “平阿左造徒戟”(《文物》11/1998)
8. “子豈徒戟”(《海岱》988页)等等。古代车战,既有车上挥戈持戟之士,亦有地上更多步伍(“徒”)随而从之。
其次,2 件“王武之车戈”,形制相同。但是与7 件“车戈”皆不相同。《周家庄》称此两件戈为“是齐国的战利品”,正确。并且,其中一件明显为刻款(M1:25 刻款,有局部放大照片,参见《周家庄》·下编·彩版三·2);另一件M1:24 有摹本(参见《周家庄》·上编第66 页·图三六·1)。依据铭文内容相同、刻款位置一致——均位于援后与胡相接处之欄左侧,故推断另一件亦同为刻款。7 件“车戈”铭文为铸款,均具备齐国文字特点,应均为齐国所铸造。而两件“王武之车戈”铭文“王”字缀加“·”作“主”形,乃属于齐国典型字体,“武”与陈侯因齐敦铭文“用作孝武桓公祭器敦”(《海岱》1158—1160 页)之“武”形体相近同,“车”与齐国“车戈”“车戟”“车大夫”之“车”形体相同,而“之”则近乎春秋时期的书体。齐战国兵器铭文内容有地、人和侯名等;并且除去冶造者姓氏有别外,其余侯、监造者均为陈氏,这是因为陈氏为地方都邑大夫,有监督地方武库铸造兵器的权力所致。据此可以推断“王武之车戈”之“王武”,既不是齐国侯王亦非都邑大夫和冶铸者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