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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共文化数字化的关键
2017年04月13日 08:1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彭虹 字号

内容摘要:当前,以数字化为核心的互联网+模式席卷了社会各个领域,日新月异的现代信息技术亦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带来新的契机和挑战,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四化”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关键词:公共文化;内容管理;数字化;文化资源;文化根基

作者简介:

  当前,以数字化为核心的互联网+模式席卷了社会各个领域,日新月异的现代信息技术亦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带来新的契机和挑战,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四化”已经成为社会共识。2016年底,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以“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模式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推进均等化,国家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实现基层网络服务共建共享。这标志着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已经被提升到了国家立法层面。

  在形势推动下,近年来各种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云文化等数字型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和内容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正迎来数字化浪潮,焕发出蓬勃生机。一方面,我们看到,我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已经得到长足发展,基本上每个省市都在致力开发自己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我们在硬件技术上日臻成熟,国家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投入逐年增加,有些地方的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比如上海的“文化上海云”,成都的“公共文化数字化管理平台”、“文迅云”,浙江嘉兴的“文化有约”服务平台等,都是其中代表。另一方面,我们意识到,平台的搭建虽然如火如荼,但在数字化内容的建设上却比较滞后,网站访问量寥寥无几,App设计功能简单,内容相对单一且缺乏生趣,数字文化用户体验不够理想,无法引起关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本质上是数字化内容的建设,如果没有丰富、多元、有趣的文化内容支撑,数字化平台就是一个空壳,失去作为载体的意义,人们的文化权益最终也难以落到实处。因此,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内容是关键。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注重价值导向,立足文化根基

  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网络作为整个互联网大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现代社会浮躁焦虑的功利主义和各种不良思潮,经常借助互联网环境推波助澜,网络上充斥着各种成功学、鸡汤文,以及无底线炒作,尚俗尚丑,甚至网络暴力、网络流氓、网络诈骗也屡见传媒。这种环境下,公共文化数字化内容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关注深层次、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力对社会风气和道德环境的塑造,把正确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建设维护网络良好生态环境,发挥网络价值引导。

  内容建设必须立足我国传统文化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建设“六个一”的主体内容中就提到:一个文化根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公共文化数字化内容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让我们的文化根基牢牢扎根,并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开花结果,达到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这些年中国文化已经在世界文化舞台崭露头角,汉语热、国学热、诗词热等现象层出不穷。中华文化以其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提高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自豪感,也拉近了与世界的距离。公共文化数字化内容的建设,有着民族文化传承的天然优势,有着取之不尽的民族文化瑰丽宝藏。同时,民众对公共文化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和信任感,只有将传统文化借助现代科技,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培养和丰富人的个性,才会使得我们民族优秀的文化成果代代相传。

  2.促进开放共享,提升转化能力

  近年来,公共文化数字整合资源、开放共享的呼吁一直不断,但由于某些行政或利益壁垒,我们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整合度、开放度远远落后于公众需求。开放共享,首先涉及文化部门内部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比如对目前已经建成的数字化博物馆、 数字化图书馆、数字化文化馆等,将这些数字化资源聚集到一站式联网服务平台,让原本相互独立封闭的系统能够互通整合,发挥大数据为公众带来的最大效益。在这方面,成都的一些做法值得参考。2015年,成都市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传播手段的深度融合,充分整合网络文化资源,以智能联动管理、全视域虚拟体验、全方位方便接入,展开跨网络、跨终端的数字文化服务,让公共文化服务方便地融入到百姓生活之中;其次,开放共享应打破实体机构的边界,实现跨系统、跨部门、跨平台的应用与合作,除了文化系统内部的资源,还可以整合高校教学资源、私立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以及一些社会文化组织的资源,扩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范围、品种和数量,充实丰富公共文化数字内容。

  提升转化能力,即将目前现有的大量实体文化资源实现数字化转换。以图书馆为例,图书馆有着丰富的馆藏文化资源,作为数字文化资源意义颇大,但是仍有很多书籍、图片、刊物等文化资源处于实物状态,没有进行数字化处理。同时,拥有可以数字化的版权也比较少,远远无法达到数字发展对数字文化资源的要求。中国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物质文化宝藏,全国的文化馆站也拥有海量优秀的文艺资源,民间的文化瑰宝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是真正能将这些文化资源宝藏实现数字化处理的,占比微乎其微。这意味着文化资源向数字资源的转化力度、技术和资金支持都亟待加强。同时,还要秉持客观、科学的态度,以创造性转化为主,对文化资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使之更符合现代审美,更适应现代基因,更利于渗透传播,以弥补当前巨大的需求缺口。

  3.细化内容管理,丰富展现模式

  公共文化数字化内容是海量的、多样化的,如何处理和展现这样的巨量信息,使管理更科学,公众更容易接纳和吸收,需要进一步对公共文化数字资源进行细分管理,建立从内容创意采编、内容加工、内容分发到内容营销等一系列管理流程,建立细分的内容管理制度,细分领域人才的引用和培养,配套的技术资金支持等,这点可以借鉴大型的已经有丰富经验的商业网络平台。

  文化资源在数字化后,其展现模式也是多样的,有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而传播媒体终端也由过去的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向网络、手机转变。载体的改变,要求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必须具有可视、可听甚至可触、可感的特点,通过提取文化遗产精髓,设计成具有娱乐性、趣味性、参与性、展现形式多样性的产品,契合当下大众审美情趣,让民众喜闻乐见,参与者能够充分融入特定的文化历史环境中,潜移默化地了解文化内容。以非遗为例,利用目前市场上流行的O2O模式,线上展示非遗及民俗手工艺品,致力于文化体验、交流,线下可与市民互动探索一场文化体验之旅,带动线上的人气和流量,不但可以激发传承人的创造活动,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再比如故宫博物院,这两年故宫的数字化文化建设一直热度不减,从火遍全国的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到推出了多个全方位数字化展示藏品的App 应用,每部作品颇具特色各成体系,将古老的文化通过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平台呈现在公众面前。同时,还利用尖端数字化技术,以虚拟现实作品为载体,相继完成几部大型虚拟现实作品,并开发出几款少儿益智游戏,丰富多彩的数字文化资源再结合多样化的展现模式,使传统文化焕发出极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甚至吸引了海内外各层次的公众用户。

  4.鼓励公私结合,扩大社会效益

  以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产业,从来就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两者担当的角色和秉持的宗旨虽然不同,但殊途同归,其存在价值都体现在创造、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上。国家在今年新出台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生产丰富多样、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对文化单位、阵地和企业、社会组织在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供给上都提出了要求。对于公众而言,在满足标准化、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他们的文化体验和消费具有多元性、地域性和多样性等特点,这也要求数字化文化事业和数字化文化产业能够互通有无,借助市场资金、先进技术、成熟理念,深度挖掘和开发我们的优秀文化;同时,加大政府对优秀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动漫动画片、纪录片或节目栏目等作品的扶持和购买力度,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或共建相关文化项目,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数字化内容储备。数字文化事业和产业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是未来文化建设发展的大趋势,将现代公共服务本身所具有的双重属性——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者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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