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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与社会主义发展论纲
2014年03月13日 14:58 来源:《新视野》(京) 作者:许耀桐 字号

内容摘要:政党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从社会主义发展史的角度分析,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马克思主义创建政党,深刻揭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警醒我们高度关注党的建设;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关键在于党的改革,关键在于党的制度创新”。进行党的制度创新,必须推进党内民主发展,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关键词:政党;社会主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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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政党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从社会主义发展史的角度分析,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马克思主义创建政党,深刻揭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警醒我们高度关注党的建设;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关键在于党的改革,关键在于党的制度创新”。进行党的制度创新,必须推进党内民主发展,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关 键 词:政党;社会主义;发展

  作者简介:许耀桐,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政党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是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大问题。科学认识和处理政党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有利于正确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本文从社会主义史的角度,对政党改革与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作一论纲式的简要梳理,按照历史的顺序分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科学揭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经验教训——党的建设没搞好,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关键在于党的改革,关键进行党的制度创新三个阶段,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科学揭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

  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主要集中在《法兰西内战》和《哥达纲领批判》这两部著作里。

  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认为,巴黎公社是“共和国的一定的形式”,[1] 是“真正的国民政府”,也是“工人的政府”,[2] 是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巴黎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3] 它本身是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机关;公社所有的公职人员都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公职人员领取与工人工资相当的薪金,并且随时可以撤换;巴黎公社建立了主要由工人组成的国民自卫军;巴黎公社在地方实行自治制度;……巴黎公社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体现了通过人民自己实现人民管理制的发展方向。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分析了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未来新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主要将经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过渡时期,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担负着改造经济、社会制度以及改造人的重任;第二个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现在通称的社会主义社会,与过渡时期相比,阶级、阶级差别以及阶级斗争已经消灭,无产阶级专政也不再存在,国家失去了传统的政治统治功能;第三个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比,国家最终消亡了。

  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如何走向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必须建立共产党,以党的组织力量,团结民众,开展斗争。他们从1847年起,不仅先后建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等国际性的共产党、工人党组织,而且指导了各民族国家建立本国独立的政党组织。马克思恩格斯说:“只有工人阶级的国际性的联盟才能保证工人阶级的最后胜利。”[4] 马克思恩格斯还分别强调说明,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新型的政党,“工人阶级在它反对有产阶级联合权力的斗争中,只有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对立的独立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5] 恩格斯指出:“各地的经验都证明,要使工人摆脱旧政党的这种支配,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每一个国家里建立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这个政党要有它自己的政策,这种政策将同其他政党的政策显然不同,因为它必须表现出工人阶级解放的条件。”[6]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如果没有党的领导,无产阶级就不可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也不可能完成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显而易见,马克思恩格斯创建政党,以及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所揭示的科学原理,都充分说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有了共产党,还要加强党的建设。马克思恩格斯都高度重视党的建设问题,强调必须搞好党的建设。马克思恩格斯为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的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亲自制定了党章和宣言,规定党必须实行民主制的组织原则。恩格斯说,共产主义者同盟“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现在一切都按这样的民主制度进行”。[7] 党实行民主制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第一,党的各级机构是按民主制组织起来的,各级干部经由民主选举产生;第二,党的各级组织定期开会,民主讨论党的事务,允许不同意见和观点存在;第三,党的政治生活的根本方法是集体议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四,党的任何职务都是可以变动的,要破除和拒绝领导职务的终身制;第五,党要反对和禁止个人崇拜,禁止在党内为个别人祝寿和举行其他庆祝活动;第六,党内要进行积极、公开的思想斗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此恩格斯特别指出:“批评是工人运动生命的要素,工人运动本身怎么能避免批评、想要禁止争论呢?难道我们要求别人给自己以言论自由,仅仅是为了在我们自己队伍中又消灭言论自由吗?”[8]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向着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结束后,马克思勾画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并不存在政党。这是因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已不存在阶级、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也不复存在了,因此,与无产阶级的政治斗争、政治解放紧密联系的政党,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因此,我们可以把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称为“无党型”社会主义。这种“无党型”社会主义,是以国家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存在着“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9] 这种“无党型”社会主义,按照《法兰西内战》里所说的是人民群众直接掌握国家机器、直接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是人民自己管理自己、实行人民管理制的社会主义。当然,国家本身的职能并不复杂,它的存在只是为了执行某些强制的经济社会管理措施,已经不是典型意义上的政治国家了。

  后来,列宁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他指出,社会主义的“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又说:“但是,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容许在事实上存在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10] 还要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还要进行计算和监督。因此,这时仍然需要某个类似国家的机构来迫使人们服从某种规范。列宁称这种“国家”为“非政治国家”。他说:“正在消亡的国家在它消亡的一定阶段,可以叫做非政治国家。”[11]

  马克思恩格斯把共产党作为走向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强大力量。当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到来之后,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政党消亡了。马克思关于“无党型”社会主义的设想,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群众真正当家做主的社会,是人民群众掌握自己命运实行自我管理的社会。这一思想充分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确实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崭新的社会形态。这个思想的现实意义在于,即使在今天存在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也要尽量地放手让人民群众参与自己的事务,以便朝着最终实现马克思设想的人民管理制的社会主义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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