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自由至上主义;平等;自我—所有权;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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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是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家激烈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这一问题上,自由至上主义的代表人物诺奇克从他的“自我—所有权”命题出发,把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说成是对每个人做自己愿做的事的自由的反映,并进而论证平等的实现只能以不正义为代价,因为保证和维持平等必定要侵犯人的“自我—所有权”。针对诺奇克观点,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者科恩基于社会主义立场提出了针锋相对的反驳:首先,诺奇克无法证明不平等是“自我—所有权”原则的必然结果,因为他讲的外部世界初始占有条件,即只要不损害任何人外部世界人人可得,不可能由“自我—所有权”派生而来;其次,诺奇克的外部世界最初是无主的假定是轻率的,因为如果“自我—所有权”原则与外部世界是人们联合所有的假定相结合,那他讲的广泛的状况不平等就可以避免;第三,否认诺奇克的“自我—所有权”并不意味着赞同奴隶制、取消人的自主性和把人作为手段而不是作为目的,而肯定“自我—所有权”则会威胁人的自主性。由此,科恩依据严谨的逻辑分析,提出了使诺奇克难以回应的诘问,从而把对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问题的研究向前推进一大步,也促进了政治哲学本身的发展。
关 键 词:自由至上主义;平等;自我—所有权;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段忠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一百多年前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认清他们的语言是被歪曲了的现实世界的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①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再次印证了他们这一论断的真理性。
政治哲学在当代西方的复兴始自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1971年出版《正义论》。此后不久,罗尔斯的同事、哈佛大学的另一个教授罗伯特·诺奇克于1974年出版了一本直接反对罗尔斯的著作《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并进而引发了一场有多位著名学者相继加入的关于自由与平等关系的激烈争论。在这场争论中,以诺奇克为代表的坚持自由至上主义的学者声称,自由与平等是两种冲突的理想,而就它们的冲突而言,自由应比平等更可取;以罗尔斯为代表的主张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的学者则要么认为,平等与自由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冲突,要么认为,如果它们之间确实存在冲突,自由应当让位于平等,因为正义要求平等,而正义高于所有其他政治价值;以牛津大学G. A. 科恩教授为代表的倡导社会主义的学者,则要求实现一种比罗尔斯主张的平等更为彻底的基于消灭所有制的平等,和以此为前提的实质性自由。然而,透过他们之间纷繁复杂,甚至有些艰深晦涩的哲学激辩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争论说到底都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诸多矛盾的反映,是对如何应对这些矛盾而提出的不同主张。罗尔斯主张对资本主义进行改良,他的《正义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西方国家正在实施的福利制度做论证。诺奇克主张维护更为纯粹的资本主义,他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成为后来执政的英国首相玛格丽特·希尔达·撒切尔、美国总统罗纳德·威尔逊·里根推行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的理论依据。②科恩则公开倡导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③他在1995年出版的《自我—所有权、自由和平等》一书的第一章明确提出,“这一章只是间接地批判诺齐克对资本主义所做的辩护。它的直接目的是反驳诺齐克反对资本主义的对手——社会主义的主要论证”。④在2008年出版的《拯救正义与平等》中,科恩又从理想的社会主义出发,批判了罗尔斯在正义和平等问题上的不彻底性及其改良资本主义的主张。⑤
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关于自由与平等关系的争论中,科恩对诺奇克的“自我—所有权”命题的反驳非常值得我们关注,这不仅因为前者依据严谨的逻辑分析提出了使后者难以回应的诘问,从而推进了政治哲学本身的发展,还因为前者的反驳虽然在西方学术界早已产生重大影响,⑥但却没引起我国学术界的重视。⑦在我看来,造成后一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我国的政治哲学研究一直存在有意无意地抬高西方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的学者,而忽略倡导社会主义的学者的倾向;二是不少学者对科恩应用的分析哲学的方法持有偏见或有畏难情绪;三是科恩的《自我—所有权、自由和平等》一书的中译本⑧存在太多的错误,致使不能直接阅读英文原著的读者根本无法弄懂科恩的思想。然而,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上讲,将科恩对诺奇克的反驳介绍给我国学术界都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诺奇克的主张已在我国流传并得到一些人的热捧的情况下。本文的写作正是出于这种考虑。
一
在自由与平等的关系问题上,诺奇克宣扬的自由至上主义的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在此书中,诺奇克基于他的“自我—所有权”命题,即每个人都属于他自己,因而没有义务为任何其他人服务或生产,将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说成是对每个人做自己愿做的事情的自由的反映。他还进而论证说,平等的实现只能以不正义为代价,因为保证和维持平等必定要侵犯人的“自我—所有权”。
科恩对诺奇克的关注始自1972年杰里·德沃金(Jerry Dworkin)向其概述诺奇克在其即将出版的《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提出的一个反社会主义的论证,即后来为人们熟知的“张伯伦论证”。科恩认为,诺奇克的这一论证将会对自己所信奉的社会主义构成严重的挑战。在这本专著于1975年出版后,科恩随后将主要精力投入对诺奇克的反驳和对政治哲学的研究。
科恩对诺奇克的首次反驳,是1977年发表在Erkenntnis⑨第11期的一篇题为《罗伯特·诺奇克和威尔特·张伯伦:模式如何维护自由》的论文。这篇论文虽然表明诺奇克的“张伯伦论证”不能证明确立社会主义原则将引起不正义和不自由,⑩但没涉及他的“自我—所有权”命题,并且回避了很多涉及自由、正义和强制之间的关系问题,其原因用科恩自己的话来讲,“当时我对这些问题的答案还不清楚,而且我还有机会在以后的研究再面对它们。”(11)科恩真正弄清诺奇克的自由至上主义的核心是“自我—所有权”原则,大约是在1980年。此后,他开始把反击的目标转向诺奇克从“自我—所有权”原则出发为不平等所做的辩护,并于1986年接连发表两篇论文——《自我—所有权、世界所有权与平等》和《自我—所有权、世界所有权与平等Ⅱ》,(12)从两个不同方面证明,诺奇克从“自我—所有权”“这个前提推导出来的结论,即一旦奉行正义不平等就必然发生,实际上不是源于它”。(13)后来,他又在1995年出版的《自我—所有权、自由和平等》一书的第十章——“对自我—所有权命题的评价”中,对诺奇克为不平等辩护由以出发的前提,即“自我—所有权”命题,做了深入的剖析和有力地反驳。
科恩指出,诺奇克写作《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一书的目的是,“利用为社会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以及诺奇克一类支持自由市场的右派分子共同赞同的自由,来为使社会主义者感到气愤和自由主义者感到担忧的不平等辩护。”(14)这样,诺奇克利用人们“共同赞同的自由”的策略使得不少人把他这本书说成是“自由至上主义”的著作。然而,这种说法实则是一种误导。因为研读这本书就不难发现,诺奇克首要信奉的不是自由,而是“自我—所有权”原则:每个人在道德上都是他自身及其能力的正当所有者,因而,只要不将这些能力用于侵犯他人,每个人(从道德上讲)都可自由地如其所愿地使用它们。正因为如此,诺奇克在书中虽然大谈自由,但他却从未给出一个可使人们从中引出“自我—所有权”原则的独立的自由概念,所以,他的真实的观点是,我们应当享有的自由的范围和性质,是依我们的“自我—所有权”的变化而改变的。由此可以认为,诺奇克所说的自由并不是自由本身,而只是一种类型的自由,即由“自我—所有权”原则所决定的自由。由于诺奇克把“自我—所有权”视为其理论的核心,所以,他从不认为没有财产的无产者的不自由与他坚信的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盛行的观点相矛盾,因为每天被迫出卖其劳动力的无产者仍是自我的所有者,而且事实上,为了出卖劳动力,无产者也必须是自我的所有者,因而,就此而言,他仍是自由的。
那诺奇克是如何从自由出发为不平等做辩护的呢?科恩说,诺奇克的辩护从根本上讲是从下述两个前提出发的。
第一个前提是“自我—所有权”原则。对此,诺奇克论证说,没人应是其他人的奴隶,无论是完全意义上的还是部分意义上的奴隶,这也就是说,没人可以正当地为其他人所有,每个人都正当地是自己的所有者,每个人都可以像对待他是其合法所有者的其他东西那样,对待他自身和他的能力。由于我不是奴隶,而是自己的完全的所有者,那么,如果我没有签约提供服务,你就不能命令我去提供它们。如果你有命令我提供它们的不受契约限制的权利,那就此而言,我就成了你的奴隶。由此可以推论,在一个福利国家中,重度残疾的人靠再分配的税收从身体健康的人那里抽取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实际上就是使一些人部分地成为另一些人的奴隶。概括起来,诺奇克对第一个前提的论证如下:
(1)没人在任何程度上是其他人的奴隶。因此
(2)没人为其他人完全或部分所有。因此
(3)每个人都为自己所有。因此
(4)只要不损害其他任何人,每个人都必须有做他想做的事的自由,而且无需帮助任何其他人。(15)
第二个前提是,处于自然状态的外部世界不为任何人全部或部分所有。从诺奇克对第一个前提的论证本身,人们无法得出广泛存在的不平等是正当的结论,因为当不平等开始出现时,人们拥有的肯定不是对自身的权利,而是对外部事物的权利,而后者是不能从对第一个前提的论证推导出来的。这样,要确立对外部事物的权利,诺奇克就需要一个新的前提,即第二个前提。对此,诺奇克论证说,处于自然状态的外部世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因此,尽管第一个前提包含每个人生来就拥有对自己的自然权利,但没有人生来就拥有对外部事物的任何自然权利。这样说来,任何人确立的对外部事物的任何权利,都必定源于对他自身权利的运用,而就对外部事物的初始权利的形成而言,是凭借每个人的占有一定数量天然资源的权利,条件是他不因此而损害任何人。在这里,不损害任何人的占有不过是(4)中认可的“天赋自由”的一个实例。简言之,第二个前提是:
(5)外部世界,在其处于自然状态时,不为任何人全部或部分地所有。而(5)与(4)合起来能推断:
(6)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积聚不受数量限制的自然资源,只要他不因此而损害任何人。
那么,因占有不为任何人所有的自然资源而损害人,意指的又是什么?诺奇克的回答是,它指的是使一个人的生活比他会拥有的资源未被占有的情况更糟。然而,未被占有的资源,像公共的土地,由于组织和激励方面的原因,同已被私人占有并因而可转化为私人收益的资源相比,会较少用于生产,而从私人占有并开发的资源获取足够的收益则是相对容易的,后一种情况使得占有者将有充足的东西补偿给后来失去机会占有那些资源的其他人,从而使非占有者的情况同他们会拥有资源未被占有的情况相比将不会更糟。依照这一思路,由那些抢在其他人之前将自然资源私有化的人继而对几乎所有事物的全面私有化,就很容易证明是正当的。由此可以进而推导出,那些构成人们称之为无产阶级的人,则或因行动太慢,或因出生的太晚,而已无任何东西可私有化,但他们的生活不会相应地更糟,因而,他们没有正当的不满可以表达。这样,由(6)就可以推断:
(7)数量不等的自然资源可以完全正当地为人口中的一部分人私人所有。
现在,如果每个人都拥有他自己,这是从(4)的意义上讲,和外部世界的资源被人口中的一部分人所独占,那根据对人的动机的通常假设——人们不是极度利他主义的,作为结果的经济状况将显现出广泛的不平等,无论平等是指什么,是收入的平等、利益的平等、满足需要的平等或其他什么平等。因而,由(4)和(7)可以推导出诺奇克所想要的结论,这一结论就是:
(8)广泛的经济状况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或只有以侵犯人们对他们自己和对事物的权利为代价才可避免。
在表明诺奇克是如何从自由出发为不平等做辩护之后,科恩说,他是以三种方式来反驳诺奇克的。第一种方式是质疑诺奇克从(1)到(4)的推论,或者,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讲,反驳他关于“自我—所有权”的诡辩;第二种方式是暂不拒绝诺奇克的“自我—所有权”观念,而反驳他从(6)推出(7)的关于损害的说法,具体说来就是,质疑他确定对一种私有财产的占有是否损害他人的检验标准,并论证他所谓的事实,即一个人的生活状况同他会拥有的资源未被私人占有的情况相比没有更糟,不能表明这个人没有受到损害;第三种方式也是暂不拒绝诺奇克的“自我—所有权”观念,而去质疑他的第二个前提(5),即外部世界最初是无主的,以迫使他接受另一种关于人与外部世界最初关系的观点——把外部世界看作为每一个人都参与的集体所有,并进而表明,如果这种观点与“自我—所有权”原则相结合,广泛的条件不平等是可以避免的。
科恩对诺奇克的反驳实际上是先以第二种方式,再以第三种方式,最后才以第一种方式进行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在采用前两种方式反驳诺奇克时,“还没能发现如何反驳作为前提的自我—所有权本身”。(16)故此,在他的《自我—所有权、自由和平等》一书中,以第二种方式反驳诺奇克的“自我—所有权、世界所有和平等”构成了第三章,以第三种方式反驳诺奇克的“自由和平等相容吗?”构成了第四章,而以第一种方式反驳诺奇克的“自我—所有权:对这一命题的评价”构成了第十章。下面,我将依科恩反驳诺奇克的实际进程,逐一阐释他的三个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