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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盟体系的制度分析(上)
2013年07月22日 15: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王 玮 字号

内容摘要:美国拥有一个广泛的联盟体系,不同盟友对美国的重要性不尽相同,美国愿意为之投入的资源和承担的责任也会有所不同。对待联盟义务,美国有着模糊立场和规避责任的总体倾向,但针对不同盟友其真实表现又存在极大差异,而这种行为上的差异具有制度性的根源。通过比较联盟协议的内容,本文探讨了美国安全承诺的限度。本文认为,联盟是战略需要和社会认同的产物,联盟义务的水平和信度自然会因为盟友的重要性和认同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以共同利益和身份认同为基础,从而具有牢固制度纽带的联盟,也能够经受强烈的变革压力而保持联盟的总体结构,并不断自我调整以适应持续变化的国际形势。反之,联盟若只是建立在利益关系基础之上,缺乏内在的社会认同,就难以发展出有效的制度纽带,因此,在利益关系发生变化之后,联盟将很难甚至无法适应新的形势。

关键词:美国外交;联盟体系;身份认同;制度安排

作者简介:

内容摘要:美国拥有一个广泛的联盟体系,不同盟友对美国的重要性不尽相同,美国愿意为之投入的资源和承担的责任也会有所不同。对待联盟义务,美国有着模糊立场和规避责任的总体倾向,但针对不同盟友其真实表现又存在极大差异,而这种行为上的差异具有制度性的根源。通过比较联盟协议的内容,本文探讨了美国安全承诺的限度。本文认为,联盟是战略需要和社会认同的产物,联盟义务的水平和信度自然会因为盟友的重要性和认同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以共同利益和身份认同为基础,从而具有牢固制度纽带的联盟,也能够经受强烈的变革压力而保持联盟的总体结构,并不断自我调整以适应持续变化的国际形势。反之,联盟若只是建立在利益关系基础之上,缺乏内在的社会认同,就难以发展出有效的制度纽带,因此,在利益关系发生变化之后,联盟将很难甚至无法适应新的形势。

关 键 词:美国外交 联盟体系 身份认同 制度安排

作者简介:王玮,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结盟是行为体借助外力实现自身目标的重要手段,但这种政治联姻也会限制国家行为的自主性,有时甚至会把行为体拖入不必要的冲突当中。美国在立国以来共经历了14次重大武装冲突,其中有9次就是因为盟友而卷入战争,相反,盟友从未因为美国(for America’s sake)而卷入战争。[1]通过联盟外交,美国获得过巨大的收益,但也付出过惨重的代价。目前美国面临的问题是,尽管盟友为美国维持霸权提供了必要的支撑,但它们各自的安全需要却并不一致。在资源有限的约束条件下,美国会优先考虑并满足哪些盟友的安全需求?哪些因素决定着美国对盟友安全投入的限度?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既有理论价值也有现实意义。本文将对美国联盟条约的主要条款进行统计分析,探讨美国对不同盟友的安全承诺的限度,最后简要讨论美国联盟体系在后冷战时期的适应性。

 

一、美国联盟体系的条约基础[2]

 

在国际政治研究中,对“联盟”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界定认为,联盟是指主权国家之间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安全合作安排。按照这种观点,国家之间只要相互承担安全义务,就构成了实质意义上的联盟,而不论义务关系表现为何种形式。[3]与此相反,狭义界定以正式的法律文书作为衡量联盟的标准。例如,布雷特·阿什利·利兹(Brett Ashley Leeds)认为,联盟是指国家之间为了应对军事威胁而签订协议并据此展开军事合作。这里所说的协议,是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包括官方换文、国际公约、行政协定、经各方签署的共同声明等。按照这种狭义界定,持有相似立场、相互协调行动只是构成了某种国际联合(alignment),而只有当这种联合协调活动受到正式协议的约束时,方可称之为“联盟”(alliance)[4]本文不讨论非正式的安全合作安排,故而采用狭义界定对美国的联盟体系进行考察。

根据“联盟条约及义务条款数据库”(ATOP[5]),美国自1812年起参加的具有盟约性质的条约有《鲁特高平协定》、《英法日美太平洋条约》、《大西洋宪章》、《美葡密约》、《雅尔塔协定》、《查克佩特议定书》、《西半球联防条约》、《美洲国家组织宪章》、《北大西洋公约》、《对日和约》、《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澳新美同盟条约》、《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东南亚集体防御条约》、《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安卡拉条约》[6]、《美巴共同防御条约》、《美土共同防御条约》、《美国利比里亚合作条约》、《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协议》、《美西防务协议》、《赫尔辛基最后文件》、《巴拿马运河条约》、《美以防务协议》、《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共计28件。[7]

利用该数据库对美国20世纪的联盟外交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发现,美国参加缔结的主要是“防御性联盟”,而参与缔结“进攻性联盟”只是极少有的例外(如图1所示)。所谓“防御性联盟”,就是指盟友的主权与领土完整受到侵犯时承担军事上的协助义务。而所谓“进攻性联盟”,则是指联盟义务超出了维护盟友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范畴。纵观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美国的结盟史,可以发现,美国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期内并未向盟友承担过进攻性的联盟义务(offence commitment[8])

 

 

 

 

进一步而言,美国参加并至今仍有效的共计10项联盟条约,其核心条款统计如下表1所示。在这些联盟条约中,无论协议本身是否需要经过宪法批准程序,美国都毫无例外地设置了附加条款。附加条款的作用,就在于缩小美国承担国际义务的范围。由此而言,对待所有的盟友,美国都有减少承诺的行为倾向。只不过,对待不同的盟友,这种倾向又会产生细微的差别。例如1952-1954年间,美国分别与日本、韩国、台湾当局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美国同日本、美国同韩国的共同防御条约各自包含有一项附加条款;而与台湾当局的条约则包含了三项附加条款。[9]

除北大西洋公约外,所有其它条约还包含了免责条款(renounce),即在条约中言明“缔约国得在特定情况下放弃履行条约义务”。北大西洋公约不包含此类条款,让欧洲盟友相信美国的承诺是可以信赖的。反之,其它包含了此类条款的盟约,则不免会让盟友担心。[10]另外,北大西洋公约还包含了其它条约所缺的忠诚条款(loyalty),即缔约方不得参加有悖于该公约宗旨的其它条约。对北大西洋公约而言,特有的忠诚条款和独缺的免责条款,使之区别于美国所有其它的联盟条约。在机制设计上,美国为自身承担条约义务多上了两把锁,使其欧洲盟友相信美国不会放弃履约,因此也不必寻求其它庇护。

 

1:美国参加且至今有效的联盟条约

安全条约

双边同盟

战时同盟

立法批准

免责条款

忠诚条款

干预条款

附加条款

领土开放

军事援助

军事基地

非军事合作

北大西洋公约

 

 

 

 

 

 

西半球联防条约

 

 

 

 

 

 

 

美洲国家组织宪章

 

 

 

 

 

 

美以防务协议

 

 

 

 

 

 

 

 

安卡拉条约

 

 

 

 

 

 

 

美国利比里亚合作条约

 

 

 

 

 

 

 

美菲共同防御条约

 

 

 

 

 

 

澳新美同盟条约

 

 

 

 

 

 

 

美韩共同防御条约

 

 

 

 

 

日美安全保障条约

 

 

 

 

数据来源:http://atop.rice.edu/data

注:“○”表示包含此条款或属于此情况,“空格”为不包含或不属于。

 

与北大西洋公约大致同期的多边防御条约还有两项,一项为“西半球联防条约”,另一项为“东南亚集体防御条约”。这些地区性联合因为各国地理上相近,政治文化联系紧密,同时在构建国际合法性方面也有所裨益,因此经常受到美国的青睐。例如,美国在格林纳达、巴拿马、海地进行干涉行动时,就曾援引了西半球联防条约的“干预条款”,纠集部分美洲国家对上述三国进行赤裸裸的军事入侵。[11]但是,这些地区性联合往往缺少重要手段,也难以形成共识,最重要的是,地区小伙伴在多数时候仅仅是不断索取,而不能对美国的全球战略有所贡献。因此,在拉美地区和亚太地区,美国并不愿意作太多的多边承诺,即便有所承诺也远低于对欧洲盟友的承诺。[12]

就双边联盟而言,美国也是有所侧重并区别对待不同的盟国。在美日、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中,条约载明两国会在特定情况下向美国开放领土,允许美国在两国领土上发起针对第三国的军事行动;允许美军使用本国军事基地,在战争时期还得使用民用设施,比如从民用机场起降战机。另外,日本还与美国有全面的非军事合作项目,如人道主义救援、后勤物资供应等。反之,一些其它盟友与美国的双向合作则会少一些,而且在盟友关系中更多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对象,它们所能获得的美国承诺是有限的,在关键时刻美国多是口惠而实不至。[13]

综上所述,美国在安全合作的机制设计上,力求缩小承担义务的范围、降低承担义务的强度。在这种整体性的行为倾向之下,又因为联盟对象的不同而显示出不同的取向。美国在特定地区愿意做出坚实的多边承诺,在其它地区则回避多边承诺,或者只是象征性地做出多边承诺。相类似,美国对特定国家愿意做出多方位乃至全方位的投入,对其它国家则缺少这样的意愿。当然,考察美国的联盟行为,不仅要看它在联盟条约中做出何种承诺,建立了怎样的条约触发机制,更重要的是这些承诺针对的对象。一方面,对象国具有不同的战略重要性,美国承诺的限度也会因而有所差别,美国兑现承诺的方式也会有所差异。另一方面,美国与各国关系的远近亲疏各有不同,它对盟友也有不同的期待,相类似,它愿意为之做出的承诺也不尽相同。

 

二、战略需要与安全承诺

 

美国承担的联盟义务既有广泛的多边义务,又有相对明确的双边义务,某些情况下还有单方面承担的安全义务。围绕安全承诺的内涵以及兑现承诺的方式,美国国内有着激烈的政策辩论。受孤立主义传统的影响,美国处理同盟国关系的基本原则是,逐步降低盟友对美国的依赖,让盟友在安全问题上逐步实现自保或自立。特别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美国开始战略收缩并要求盟国分担更多的联盟责任。冷战结束后,参议院对克林顿政府明确设限,要求政府不得对欧洲国家作隐性的安全保证,也不得从军事预算中挪用款项应对未知风险。[14]孤立主义者坚信美国应当减少对联盟的安全投入,但是没有明言盟友之间的差别,因此不能说明美国对不同盟友的承诺限度。

国际主义观点则认为美国不应当回避属于它的责任,特别是“守卫自由世界”、“扩展民主地带”的责任。更强硬的主张是,即使在财政压力之下,美国也应当牢记自己的历史使命。按照这种观点,“只有改善国际环境,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国防预算压力,而我们本身就承担着形塑国际环境的主要责任。主张让美国减少对国际体系承诺的人,对这将导致的灾难性后果毫无预见。美国在一处克制退让,必将在另一处也丧失信任。”[15]总之,使命论者认为,在一个相互联系的联盟网络中,美国需要向每一个盟友展示它的可靠性(credibility)。但是,这种观点并没有道出盟友之间存在的内在差异,因此也不能说明美国对盟友承诺的限度。

折中的观点认为美国应当承担适度责任,并让盟友意识到美国不会提供无条件的安全保证(unconditional commitment[16])。同时,美国也不会在没有重要安全利益的地区承担义务,特别是在预算紧缩的情况下,尤其不可能为此投入本就捉襟见肘的经费和资源。[17]而且,即便是拥有安全利益的不同地区,美国也会执行差异的地区政策,坚守对重点地区的投入。例如,冷战期间,美国严格限制对东南亚条约组织(SEATO)的地面力量部署,其主要原因就是担心转移美国对欧洲地区的安全投入。[18]

上述三种观点相互碰撞,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联盟外交传统:联盟投入总体有限,但同时突出重点。这反映了美国希望建立集体安全体系,同时又害怕承担国际责任的矛盾心态。观察美国对国际法的遵守情况可以发现,美国在国际责任上态度模糊,当且仅当有利可图时才会兑现承诺(comply-when-expedient[19])。不过,在安全领域,由于美国一旦爽约,就会在整个联盟体系中引发信任危机。因此,尽管美国对一般国际法若即若离,但是在安全领域却信守对盟友的最低承诺。美国承诺在盟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遭受侵犯时,会与之协商并辅以必要的军事措施。为此,美国需要针对盟友面临的安全威胁做出延伸威慑。但是,由于盟友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地区层面,且不同盟友面对的威胁又潜伏在不同的地区,这就与美国追求的战略目标有所冲突。

一方面,美国盟友的安全威胁主要局限在地区层面因此往往是确定的,如韩国面对的生存威胁。因此,盟友力图让美国在本地区作更大投入。然而,恰如美国谚语所说,“狗的愿望要都予满足的话,天上不得下骨头雨啊!”[20]更何况它的盟友是如此之多,向一个盟友许诺会导致其他盟友的艳羡,而后者要争取同等待遇的话,美国要么予以满足从而疲于应对,要么不予满足从而损害自身形象。为了避免让盟友牵着鼻子走,美国会节制对任何单一盟友的投入。

另一方面,美国的安全威胁则来自全球层面,而且往往是不确定的,例如恐怖主义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美国若是顺遂盟友之愿,则必然会受到地区事务的羁绊,而不能集中应对困扰美国自身安全的全球威胁。正如戴维·卡莱欧(David P. Calleo)所指出,“过分扩张是每一个霸权国家最严重的恶习,美国长远战略如欲对此加以规避,就需要发展真诚的伙伴。一个能够为维护所在地区和平,承担起主要责任的强大的欧洲,可以解除美国的一个沉重负担,并将释放出来的资源用于维护其他地区的秩序,特别是在亚洲。”[21]

因此,为了避免“过度扩张”,美国就要谨慎投入并分担责任,还需要周旋于众盟友之间,均衡地做出安全投入。对美国来说,在不同地区实施“离岸平衡”(offshore balancing),也就成为一种追求总体均衡的联盟战略。在不同地区,美国依靠地区盟友防范现实的或潜在的地区对手,进而最大可能地从中渔利。地区盟友在消除不安全感和获得相对安全的同时,逐渐被美国编织进全球性的安全合作网络,从而在无形之中服务于美国的全球战略。进一步而言,如果不同地区的盟友能够合理分工,专注于本地区的安全事务进而实现自保,则美国可以超脱于地区事务而具有全球机动性。通过有限的地区性投入,美国得以整合各个地区的政治军事力量,从而获得整体性的、全球性的战略优势。

这样,鉴于美国对整个联盟体系的投入是有限的,盟友之间也不单单是合作应对共同威胁的简单关系。特别是,由于不同地区的盟友有着不同的安全诉求,加大对这一地区的投入就有可能以减少对另一地区的投入为代价。面对有限的资源或者不相容的目标,联盟之间会存在某种“竞争关系”甚至是冲突关系。[22]出现这类盟友间竞争局面时,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服从当时的战略需要。197610月吉米·卡特和杰拉德·福特的竞选辩论突出地展示了这一点:

吉米·卡特:中东政策重心的转变是令人不安的。上届民主党政府时期,以色列获得美国销往中东地区武器的60%,而今60%的武器流入了阿拉伯国家,这还不算流入伊朗的部分。如果扣掉伊朗所占份额的话,大概只有20%的武器进入了以色列。这背弃了对以色列——我们在中东地区的主要盟友(major ally)——的安全承诺。这是屈服于阿拉伯国家以石油为武器对美国的发难。这也是福特政府能源政策不佳的明确信号。

福特总统:卡特州长显然没有意识到,自本人担任总统以来,美国向以色列出售了价值40亿美元的武器系统。以色列建国27年来,我们提供了45%的经济和军事援助。本届政府对以色列友邦 (good ally)做了出色的工作,我们也一直致力于维护以色列的生存和安全。

卡特州长可能没有意识到对伊朗军售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他不主张这么做。但是,伊朗与苏联边界接壤,并有伊拉克这样的邻居。伊拉克政府中充斥着共产主义分子,和苏联一道威胁着我们的盟友伊朗。我深信,对伊朗的军售不仅是在保障它自身的安全,也是在武装我们的盟友,我们强力的盟友。

我们同伊朗的关系可以追溯到杜鲁门时期,那时就已经确认伊朗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尽力予以帮助。伊朗是一个可靠的盟友。它没有参加1973年的石油禁运,并持续向我们提供石油。我相信,对伊朗的军售,符合美国的利益,也符合以色列、伊朗和沙特阿拉伯的利益。[23]

当然,国际形势总是变幻莫测,美国的战略需要也总是在变化之中。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抗拒德国,美国和苏联结成了联盟。战后苏联拒绝从欧洲撤军,美国开始惆怅这种不自在的联盟关系。为了抵消苏联影响,美国和北约盟国积极支持中国军事现代化,甚至还引起了亚洲盟友的恐慌。[24]再如,卡特在担任州长时曾指责福特背弃对以色列承诺,而他在担任总统后援引宪法权利单方面废止了同台湾当局的共同防御条约。相类似,尼克松与肯尼迪辩论时曾主张不得对“进犯台湾的行为”采取绥靖政策[25],而他在指示谈判越南停火协议的基辛格时却说,“要让阮文绍认识到,必要时采取些手段,哪怕是砍了他的头,让他认识到……美国不会为了把‘北方不得向南方渗透’写进协议而去轰炸北越,见鬼去吧,才不会呢。”[26]

可见,尽管美国的战略需要总体稳定,但毕竟总是在变化之中。如果单用战略利益来解释美国的联盟行为,就不能有效解释美国行为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特别是对个别国家的特殊关照。显然,在战略利益和理性算计之外,还有别的因素影响着美国的联盟行为。

 

三、社会认同与安全承诺

 

在国际政治领域,行为体结盟的目的在于制衡现实的或潜在的外部威胁。国家间进行安全合作,一定有其初始动因。合作的动因源自于当时情况下对所处安全环境的感知。基于此,参与者相互承担义务,订立调整联盟关系的协议。但是,联盟关系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不能发挥本身的协同效应,还会羁绊行为体的自由,甚至迫使它们卷入不相关的冲突当中。[27]所以,对待结盟对象,行为体总是慎而又慎,以防出现不合本意的局面。

行为主义研究表明,“个体表现合作的倾向通常依赖于对他们交往的人的认同:内部人优于外部人。”[28]内部人之所以被认为优于外部人,根本原因在于它们之间的相互认可度更高。如果联盟的对象,为自己所认可,同时也认可自己,那么,双方对联盟的忠诚度无疑是真实的、可靠的。否则,只要不是心悦诚服的选择,那么,不论是敷衍了事,还是迫不得已,盟友的忠诚度是令人起疑的。关键在于,美国如何判断盟友是不是真正的自己人。

从美国国务院的表述[29]中可以发现,美国对不同盟友的定位是存在差异的。就欧洲主要盟友而言,英国被称为“美国最亲密的盟友之一”(one of the closest allies),法国被称为“积极、友好、亲密”的伙伴(active, friendly, close),德国则被称为“美国可信的盟友”(reliable ally)。就亚洲盟友而言,日美同盟被称为是美国亚洲利益的基石(cornerstone),澳大利亚被认为是坚定有力的亲密伙伴(strong and close),菲律宾被称为是一个重要的非北约盟友(a major non-NATO ally),韩国则是在安全上得到美国的帮助和支持 (help, support)。从这些外交关系定位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对盟友有着不同的期许,在外交辞令的使用上也有微妙的平衡。对于“谁更值得信赖”的提问,美国国务院精心选择的辞藻,给出了一个初步的答案。

不过,这些文本都具有外交辞令的性质,不能过分予以依赖。这里会采用价值上更中立的方法,衡量美国同盟友关系的远近亲疏,在此基础上与美国国务院的陈述相互印证,从而更好界定美国盟友的谱系。这里采用“相互认可度”的概念体系,来衡量美国同盟友关系的亲疏远近。从操作化角度考虑,笔者希望用全面的数据和简约的模型来展示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相互认可度。下文将用两份来自于盖洛普(Gallup)的抽样调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的散点分布过程(scatter),来拟合美国与其他国家的相互认可度。

第一份数据是盖洛普公司20122月公布的关于美国民众对各国的好感度(favorability)的调查数据。[30]数据反映的是美国民众对加拿大、英国等23个国家的认同感。第二份数据是盖洛普公司20124月公布的关于各国对美国国际领导权认可度(approval)的调查数据。[31]数据反映的是全球范围内126个国家的民众对美国领导权的认可程度。两份数据能够产生18个认知配对(dyad),也就是说,既有美国民众对一国的好感度数据,又有该国民众对美国领导权的认可度数据。另外,盖洛普作了美国民众对中国的好感度调查,但没有在中国做过反向调查,这里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学部四所联合调查[32]的类似数据作为替代。这样就获得了一份包含19个样本点的数据集。基于此可以得到如下图2所示的散点分布图。

  

 

在右侧区域,英国、加拿大[33]和澳大利亚与美国的相互认可度最高,无怪乎美国国务院将这些国家的定位成最亲密的伙伴。日本、法国、德国、以色列与美国的相互认可度紧随其后,被认为是亲密的伙伴和重要的盟友(key ally)。尽管美国民众对希腊和印度有很高的认可度,但两国民众都不甚赞同美国的国际领导权,因此它们和美国的相互认可度稍低。确实,在美国国务院的外交关系定位中,希腊被称为同穆斯林关系等问题上的重要盟友(important ally),印度则被空泛地称为战略伙伴(strategic partner)。总之,在右侧区间,美国民众对这些国家的认可度较高,处在60-100的高分区,但是它们对美国领导权的认可度有所差异。因此,即使同处盟友区间,它们和美国的亲疏远近也是一目了然。

在中间区域,美国民众与中国、俄罗斯、埃及、墨西哥等新兴经济体的民众相互间并不太认可对方,但也并非完全排斥。在美国国务院的对外关系定位中,中国是可以务实合作的伙伴(practical cooperation),但是刻板印象限制了中美关系的高度。用乔治·凯南的话说,“我们对中国能有多大期望?无论我们怎么做,他们不会热爱我们。他们也不会变得像我们。我们不能总作老生常谈……抛开那些无用的说教吧。让他们一如所是,我们也只要相应对待就好”。[34]当然,这种刻板认识是相互的,正如阎学通所说,中美两国仅仅是“假朋友”[35]而已。反过来讲,俄罗斯被认为是攸关美国安全的国家,因此需要以相互尊重和坦率沟通方式培育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埃及被称为是维持中东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伙伴(key partner)。墨西哥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它与美国的关系则被定义为“重要但又复杂”(important and complex)。总之,中间地带国家和美国的相互认可度较低,达不到成就铁血盟友的地步,但是仍然可以成为联合的对象,可以从事某些事务领域的合作,抑或建立某种准盟友关系[36]

在散点图的左侧,美国民众对这些国家的认可度都很低。这一区间的国家恰恰就是美国想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利比亚、伊拉克和阿富汗已经政权更替。对于最左下方的伊朗,美国民众的认可度只有10分,而伊朗对美国国际领导权的认可度也只有9分。当今时代同美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屈指可数,更何况美国是因为使馆被占事件而中断了同伊朗的外交关系。近年来,美国对伊朗采取了步步紧逼的“煮青蛙”策略。国内外分析人员在预测“下一个是谁”时,“邪恶轴心”之一的伊朗总是热门的候选国。总之,左侧区域的国家,不管它们是否认可美国的领导权,美国民众对它们一概没有多少好感。正如文明冲突论所宣称的那样,它们就是问题的根源,而不是美国解决问题可以依赖的力量。

当然,身份认同也会发生变化,尤其是在经历了关键时刻之后。目前人们所看到的美英特殊关系,实际上也是经过不断洗礼进而长期积淀的结果。上世纪五十年代,美英之间还经常各行其是,对联盟义务的认识也经常不一致。1954年,为了解救被困奠边府的法国部队,艾森豪威尔曾考虑法国的请求,拟对越南采取空袭等军事行动。不过,在征询盟国意见时,美国不能说服任何一个盟国,英国也不例外。[37]艾森豪威尔只好放弃了军事打击的念头,而法国部队在苦撑几周之后尽数投降。

苏伊士运河危机期间,英国、法国和以色列三国在既没有咨询(consult)、也没有知会(inform)美国的情况下,对西奈半岛发起了第一波打击。对此,艾森豪威尔愤怒到了极点(outraged)。他认为军事打击只会提高纳赛尔的地位,于是迅速发表声明,谴责了这起军事行动,并动用美国的外交和经济手段,迫使三国撤军。美国在中东地区威信随之上升。反过来讲,美国与这些盟国的关系也出现了波折。[38]

马岛战争期间,英国在美国的帮助下,从阿根廷手中夺回岛屿控制权。时任美国国防部长温伯格(Caspar Weinberger) 在后来回忆道,“华盛顿很快就传出谣言说,有人希望同阿根廷达成某种交易。阿根廷已经着手为尼加拉瓜、或许还有萨尔瓦多等困扰美国的中美洲议题提供军事支持。不过,我没听说、没看到、也不知道(两国)有没有就马岛问题接触过,将马岛事件和中美洲问题联系在一起更是子虚乌有。美国坚定地站在英国身边,双方驱散了因为苏伊士运河危机中的不愉快而留下的心霾。美国用实际行动表明,它是英国可以信赖的、真诚的盟友(faithful ally)。”[39]其结果就是,在日后一切重要行动中,例如1986年对利比亚的空袭以及最近的伊拉克战争,英国均坚定支持、甚至孤身支持(steadfast even lonely)美国的行动,铸就了英国前首相布莱尔(Tony Blair)所说的“为全球价值而战的全球联盟”。[40]

综上所述,即使美英特殊关系,也不是没有波折。双方的联盟关系,在某些时期或者某些问题上若即若离,在对方需要时不予理会甚至有所抵触。但是,经过调整和适应,双方成就了这种亲密无间的联盟关系。在这种关系之下,双方可能不再主要关注“他对我的需要,是不是甚于我对他的需要”。一言以蔽之,战略算计是行为体固有的思维习惯,能够超越这种思维模式的联盟伙伴,需要有超越利益关系的共识基础,这就是不能用利益得失来衡量的、源自于伙伴之间内心深处的相互认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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