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发展家庭农场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探究家庭农场的内涵,分析了家庭农场发展的有利条件,剖析了我国现阶段发展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存在的障碍,并从土地流转、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完善配套政策方面,提出了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家庭农场;新型农业;发展;经济观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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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展家庭农场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探究家庭农场的内涵,分析了家庭农场发展的有利条件,剖析了我国现阶段发展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存在的障碍,并从土地流转、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完善配套政策方面,提出了加快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家庭农场;有利条件;障碍;政策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问题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加快培育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并明确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②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是培育适度规模和竞争力强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农业生产特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家庭农场的内涵
家庭农场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一号文件”出台后,家庭农场的实践热情和研究热情进一步高涨,学者们从经营方式、经营主体、利润来源等不同角度对家庭农场的涵义进行了阐释。根据农业部对家庭农场做出的界定,家庭农场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其一,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③。按照我国的基本国情,广大承包农户是农业生产经营的践行者,要始终保持农民在“三农”中的核心地位。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具有成员利益一致,劳动责任心强,积极性高等优势,还能对各种市场信息能迅速做出决策,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和监督成本。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并以户籍上的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聘用少部分临时性雇佣劳动力,但其数量一般不超过家庭成员务农人员数量。
其二,家庭农场要以农业为主业,并能获取持续稳定的农业收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加速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也使得继续留在农村的农业劳动力兼业化现象普遍。家庭农场不同于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兼业农户,他们是懂生产、会管理的高素质现代农民,其主要劳动场所是在农场,并且以农业生产经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大约占其家庭总收入的80%左右。家庭农场的收入既包括了家庭成员投入劳动所得的“工资报酬”,也包括家庭农场经营的“利润报酬”④。
其三,家庭农场经营的核心是适度规模经营。农业和其他产业一样也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从国外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看,家庭农场的规模有逐渐扩大的趋势。目前,我国农村家庭土地规模户均不到半公顷,规模上的差距使得我国农业生产效益低。结合人多地少的具体国情,我国家庭农场的规模应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匹配,才能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家庭农场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鉴于我国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禀赋和经济技术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地区、不同作物品种的家庭农场“适度规模”也不尽相同。
我国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利条件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构成部分,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业生产的发展趋势⑤。现阶段我国发展家庭农场具有如下有利条件:
土地流转加速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向城市渗透的速度加快,预计从现在起到2020年,将有2亿左右的农村人口陆续到东、中、西部地区的城镇落户,大量的闲置土地将随之出现。与此同时,国家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的规模必然会增加。目前,各级政府通过政策鼓励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合作、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促进农业规模经济的形成⑥,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空间。
政府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和制度支持。除了客观条件的催生外,家庭农场发展也符合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农业部相继出台了《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新标准》等多项政策,为家庭农场发展、土地的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制定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税收、土地流转和金融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为中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发展家庭农场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趋势。我国目前实行的分散的土地承包经营方式与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方式存在结构性的差异,因而很难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经营方式迫切需要实现从分到合的转变,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必然带来经营主体的变化,政府为刺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将采取一系列的支持措施,农业生产部门的劳动者中也会涌现出大量的种田能手、养殖大户、带头人等等,需要规模更大、效率更高、专业化更强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与之匹配。家庭农场作为新兴职业农民的载体,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