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他同时表示,申报和公示制度是一种遏制性的战术动作,恐非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之策,还要从改革权力结构和用人体制的战略层面上加以解决。
关键词:治理;试水;官员财产;领导干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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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步,先申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提了很多年,近日终于有了突破。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并强调“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
据报道,目前,全国至少有11个地区公布了对新上任的官员需要申报财产进行了规定。而陕西作为全国首个要求新提拔官员进行财产申报的省级地区,有着标志性意义。
财产申报,新官先行
官员财产申报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最早起源于240多年前的瑞典,被世界许多国家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截至2012年,全世界有97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入法。
中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逐步建立。2004年,在第十五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财产申报制度写入公务员法列入了议题。2009年1月1日起,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随后,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和青铜峡等地,也陆续开展了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在内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试点。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在提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时,表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半年多过去,相关试点情况和规划尚未披露。而陕西此次出台的规定,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在整个官员财产公开“时间上不可能马上、空间上不可能全部”铺开的情况下,陕西在全省范围从新提拔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做起的尝试,有破冰意义和积极作用。
陕西省委《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涵盖的申报对象是“确定为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以及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这份文件向有意升迁的官员们发出了明确信号:要进步,先申报。
据报道,拟提拔官员们需申报清单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含股票、期货、基金、债券、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等)。
与2006年中央出台的相关文件比较,陕西开出的这一清单新增加了车辆和银行存款两项。
“陕西的做法是一个好的开始,应该为他们鼓掌点赞。”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说。她指出,申报备案是中国走向完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第一步,关键是要认真地做,不能流于形式。
而《意见》也特别规定了抽查核实制度,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
财产申报,裸官先行
财产申报,除了新官先行,还应裸官先行。“裸官”指家属移居外国、自己留在国内的官员干部。裸官未必都贪,却是贪腐的“高危群体”。近年来,“裸官”外逃、落马的案件时有发生。在公众看来,之所以将“裸官”与贪腐摆在一起,在于一般公职人员的正常收入难以支撑配偶、子女在海外的生活费用,由此而怀疑“裸官”有较大贪腐嫌疑。
毗邻港澳的广东被认为是“裸官”问题相对突出的地方之一。今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时指出:“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
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广东迅速行动。6月6日,广东省正式宣布已对省内多达866名“裸官”进行了任职岗位集中调整。此番广东共查出1000多名“裸官”,其中200多人选择迁回家人,800多名干部被调整,包括9名是厅级。广州市两名党政班子成员、广东省人大一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都因“裸官”问题被调整,提前退出领导岗位。
反腐败研究专家认为,全省摸底、限时调整、集中治理表明,广东对“裸官”问题迈出了制度反腐的实质性一步。
近年来,我国对“裸官”的治理力度明显加大,但“裸官”数量并没有随之缩减。其他省份治理“裸官”模式,仍以个人报告制度为主。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个人报告制度“主要依靠个人自觉,虽然去年开始抽查个人报告,但范围、比例有限,而且缺乏可操作性的核查制度、技术手段,难以确定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就会走过场。”
为保证个人报告制度的效果,中办、国办在2010年的新版规定中提出,如果瞒报、不如实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
但4年来,鲜见因瞒报、不如实报告被处理的官员。湖南一地方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发现瞒报、不如实报告,大多都是补报,一般不会因为一次不报,就处分干部。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曾公开表示,“有一些‘裸官’在案发之前,个人不申报,组织上也难以及时发现。对于这种情况,只能在案发后严厉惩处,警示其他干部”。
2013年10月被控受贿4970万元的广东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曾被列为东莞的市领导职务人选差额考察对象,直到任前公示时才被举报其为“裸官”,有贪污受贿等问题。
专家认为,要全面治理好“裸官”问题,防止由“裸”而贪、因贪而“裸”,构筑起全面的反腐防腐网络体系,还需要更多的基础性制度支撑。
如今,高层对“裸官”治理的思路已经很明确: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中共中央今年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首次明确规定,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外或境外的干部,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也就是不可能获晋升为部门“一手把”。
广东这次强力行动更是释放出中央强力治理“裸官”的信号。将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最终打通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民众呼吁,对裸官应以“裸”治裸,彻底撕下遮羞布。李永忠认为,官员财产公开分步骤来做,分期分批来解决,是一种积极稳妥的办法,会对腐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他同时表示,申报和公示制度是一种遏制性的战术动作,恐非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之策,还要从改革权力结构和用人体制的战略层面上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