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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2017年07月11日 10:23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晋理轩 字号

内容摘要:面对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城镇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到城市发展上,就要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关键词:城市治理;治理;城市管理;示范区;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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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是现代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载体。面对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城镇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到城市发展上,就要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树立系统治理理念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对事关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周密部署,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城市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包括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个主体。城市治理既要抓住城市发展和建设的规律、摸清现实的边界性条件,又必须贯彻协同发展、创新发展的时代思考,吸收借鉴国内外的有益经验,寻找综合施策的手段和方案,树立系统治理观念,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更加有效地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在治理体制上,要从传统的以政府为管理主体、强调政府对社会单方面自上而下的管控模式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的模式转变;在治理方式上,要坚持协调协同,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努力构建多元参与、多元共治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在治理内容上,要统筹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之间的关系和相互衔接,让城市成为市民全面与自由发展的空间。

  创新城市治理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为此,我们要以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制度笼子建设、加强规范操作为抓手,健全城市管理机制和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现代化。

  重点要加强城市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大城管”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等问题;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让城市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筑牢安全运行的防线;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共同推动城市“精明增长”、精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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