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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形态与文学的关系
2016年03月17日 09:08 来源:《文学遗产》 作者:徐兴无 字号

内容摘要:徐兴无,南京大学文学院按照西方以文学文本为本体的理念,一切探究文学与作家、与社会、与思想、与其他艺术关系的研究皆属于“文学的外部研究”,而且认为这样的研究常常会导致将起因当成结果的因果式研究。在这一点上,我国学界一直坚持的所谓文史结合、文学与文献学结合,乃至文学史与文化史结合等研究传统有其独特的学理依据,事实上,中国古代文学史研究的优秀成果也大多出现在这些领域。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些具备规定体裁格式的行政文书,一旦经由较高思想学术修养和修辞技艺的士大夫书写,它们往往就从行政文书直接变成了具有文学与思想意味的“文章”,特别是西汉武帝将传统的儒学推尊为意识形态,以经术取士之后,儒生或“文学之士”通晓经典。

关键词:文书;记录;书写;文本;文学史;孟子;修辞;创作;王国维;诗歌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徐兴无,南京大学文学院

  按照西方以文学文本为本体的理念 ,一切探究文学与作家、与社会、与思想、与其他艺术关系的研究皆属于 “文学的外部研究 ”,而且认为这样的研究常常会导致将起 因当成结果 的因果式研究,陷人决定论式 的起 因解释法(参见勒内 ·韦勒克、奥斯汀·沃伦著 ,刘象愚等译 《文学理论(修 订版)》,江苏教育出版社 2005年版,第 73—74页)。而在中国的解释传统中,“知人论世 ”恰恰是“以意逆志”的前提。王国维在 《玉溪生诗年谱会笺序》中论述道:“善哉,孟子之言诗也,日:‘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顾意逆在我,志在古人,果何修而能使我之所意,不失古人之志乎?此其术,孟子亦言之日:‘诵其诗 ,读其书 ,不知其人 ,可乎?是 以论其世也。’是故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 ,则古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王国维《观堂集林》 卷二三 “缀林一”,《王国维遗书》,上海书店出版社 1983年版,第二册,第577页)这一观点的主旨并非要求我们把知人论世得出的结论简单地当成古人作品中所表达的“志”,或是当成“志”的决定性因素 ,而是作为我们摆脱主观臆断和个人的社会历史局限,从而能够比较全面地、历史地了解古人作品内涵的方法 。在这一点上,我国学界一直坚持的所谓文史结合、文学与文献学结合,乃至文学史与文化史结合等研究传统有其独特的学理依据,事实上,中国古代文学史研究的优秀成果也大多出现在这些领域。

  在诸多的社会文化形态中,比如选举、仕进、都市、田园、隐逸、遗民、家族、妇女等与文学的关系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但政治制度的形态与文学的关系,似可再加研讨。

  比如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先后可划分为封建制与郡县制两大类型,但秦汉以后实行的郡县制中也包含了象征性的封建制,关于这两个制度的讨论,如《封建论》、《郡县论》之类也是古代史论和散文的永恒主题。在封建制社会中,“学在王官”,典籍、教育与书写是被贵族和巫史们垄断的。书写、创作等文化艺术行为被严格限制在阶级、礼乐、官职等制度化的社会生活之中,呈现出口头性、礼仪性和集体性互相依存的特征。

  封建时代最重要的文学作品《诗经》不仅不是通过书写创作的诗歌文本,而且也不是纯文学意义上的诗歌总集,它事实上是一部礼乐文献。其音乐与诗句来自于不同的礼乐风俗场合,风、雅、颂不仅是诗乐形成的历史标志,也是政事与礼乐的等级分类。这个时代也没有个人书写或创作散文等文体的现象,正如章学诚指出的那样:“官守学业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文字。”(章学诚撰、王重民通解《校雠广义通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史官或其他官守记录下的政教法典或历史档案都是记录性的文字,所记录的内容如果是诗歌和言论,尚能构成意义完整,可供阅读的文本,但是《春秋》这样的文字,则是代天记录的“天子之事”(《孟子?滕文公下》),只追求天道次序(即年代)的完整,没有演进为具有完整意义的叙事,其史例、书法有着严格的礼制与信仰的规定。其他如b辞、爻辞是b筮的附庸文字,须待史、巫解释方可明了。金文具有记录和简单的叙事特征,但这样的文字铭铸于器物的内壁,器物所象征的威权和礼仪等级是通过器型和纹饰来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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