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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促转型应遵循客观规律
2015年08月19日 15: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德升 字号

内容摘要:政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存在误区误区一:过于乐观,认为企业转型升级可以很快成功。误区三:转型升级项目完成就是成功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从政府方面来看,政府最初在制定企业转型升级计划时,对企业方面的困难估计不足,没有有效调动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如果忽略这些客观规律,利用某些支持政策干预企业转型升级过程,就可能促使一些尚不具备转型升级条件的企业被动地转型升级,结果不仅不会取得预期的良好效果,反而会妨碍企业的正常发展。三是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以满足转型升级企业对人才的迫切需求。

关键词:政府;企业转型;遵循客观规律;支持;误区;产业政策;政府部门;清单;转型升级项目;中小企业;财税;考核;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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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企业转型升级这一具体的企业行为而言,尽管政府的相关政策可能会发挥一定的实际支持作用,但这种作用可能比较有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这一转变落实到经济中最基本的细胞企业层面,就是如何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各地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举措。例如,2014年1月天津启动了《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2015年3月广东出台了《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等。各地政府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热潮中,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谨防陷入误区。

  政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存在误区

  误区一:过于乐观,认为企业转型升级可以很快成功。当前各地政府制定的企业转型升级计划中,通常都有一个三年左右的实施期限。但是,企业转型升级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逐渐积累的过程,是一项浩大、长期的系统工程。尽管政府的各项支持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其转型进程,但效果的真正体现实际上需要三年到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对此,各地政府应有清醒的认识,切勿急功近利。

  误区二:以政府政绩标准考核企业转型升级成效。例如,某地制定的企业转型升级计划,将“工业园区每公顷税收提高50%,商务楼宇每平方米税收提高50%,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5%”等指标纳入考核。这种做法欠妥,因为企业毕竟不是政府,其转型升级成功的标准不应该是税收、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降低等政府政绩指标,而应该是也必须是企业自身竞争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提升。

  误区三:转型升级项目完成就是成功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为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各地政府都采取了“项目带动,以点带面”的方式。然而,转型升级项目的完成并不等于企业转型升级取得成功。尽管转型升级项目非常关键,但也只是整个企业转型升级过程的一小部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误区四:支持方式主要靠财税政策和资金投入。例如,某省提出“2015—2017年,省财政统筹安排516亿元,集中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然而,这种以财税政策和资金投入为主的支持方式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普遍不高,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也不会例外;二是财税政策和各类资金可能会被某些企业视为“唐僧肉”,助长它们“一等政策、二靠扶持、三要资金”的惰性,不利于企业主动转型升级。

  误区五:剃头挑子一头热,政府比企业热情还高。在现实中,与政府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高涨热情相比,很多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并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政府方面来看,政府最初在制定企业转型升级计划时,对企业方面的困难估计不足,没有有效调动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从企业自身来看,一是部分中小企业没有危机意识,存在小富即安的想法,安于现状,不愿意承担较高风险进行转型升级;二是部分中小企业虽然愿意转型升级,但不愿受政府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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