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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荫浓罩枇杷黄
2014年08月04日 14:34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程超寰 字号

内容摘要:枇杷为蔷薇科植物枇杷的果实,与樱桃、杨梅并称初夏三姐妹。

关键词:枇杷;树荫;琵琶;枇杷叶;蔷薇科植物

作者简介:

  枇杷为蔷薇科植物,枇杷的果实,与樱桃、杨梅并称初夏三姐妹。

  枇杷树整齐美观,叶大荫浓;凌冬不凋,四季常青;秋孕冬花,春实夏熟。古人称其为佳果。宋代宋祁《草木杂咏五首·枇杷》诗云:“有果实西蜀,作花凌早寒。树繁碧玉叶,柯叠黄金丸。”这是对枇杷树花、叶、果的写实,遣词非常贴切。《周礼·地官司徒》曰:“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郑玄注:“果,枣李之属。蓏,瓜瓠之属。珍异,蒲桃、枇杷之属。”此语意为:场人掌管廓门内的场圃,对于种植的瓜果及葡萄、枇杷等果品,须按时收获并贮藏好。可见,在约3000年前的周朝,我国已有枇杷的栽培。

  枇杷可供入药,功能润肺下气,止渴。用于肺热咳喘、吐逆、烦渴。但是,枇杷不是“官药”,仅作民间药使用。枇杷家族中主要的药用部分是枇杷叶。枇杷叶始载于《名医别录》,列为中品。功能清肺止咳,降逆止呕。用于肺热咳嗽、气逆喘急、胃热呕逆、烦热口渴。以单味枇杷叶煎煮而成的枇杷叶膏,是治疗肺热燥咳著名的中成药。

  曾听说过一个与枇杷有关的笑话:一位郎中先生给人诊病,正要开药方,忽然听到一阵悠扬的琵琶声,落笔时,心有旁骛的他将“枇杷叶”三字错写成了“琵琶叶”。药店的伙计看了,在药方的背后写了一首打油诗,让病家带给郎中,诗曰:枇杷非是此琵琶,可能先生落笔错,若是琵琶能生叶,管笛笙箫能开花。用沪语来念,诗还是蛮押韵的。这位伙计的语言尖刻了一点。他大概不知道,很多年以前,用来表达果类枇杷和乐器琵琶的就曾经是同一个词。《本草衍义》曰:“枇杷叶……以其形如枇杷,故名之。”语中出现了两处“枇杷”。前一处指的是果类枇杷,也就是蔷薇科植物枇杷;后一处指的则是“半遮脸”的那个琵琶。枇杷叶,以其形如琵琶,故名。“琵琶”,古字也写作“枇杷”。《释字·释乐器》:“枇杷,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为枇,引手却为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后字形分化,乐器枇杷遂固定作“琵琶”。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枇杷,亦双声连语,今字作琵琶。”“枇杷”,则专用于指称果类枇杷。

  枇杷又名卢橘。此名始见于苏轼《赠惠山僧惠表》诗,云:“客来茶罢空无有,卢橘杨梅尚带酸。”有人问:卢橘是什么果子?苏轼答曰:“枇杷是也。”此后,“卢橘”之名便传播开来。

  18世纪时,英、法等国从中国引入枇杷,枇杷的英文名Loquat即来自卢橘的粤语音译。宋、元以来,曾有不少人对此提出质疑。明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云:“世人多用‘卢橘’以称枇杷,按司马相如《游猎赋》(今按,当作《上林赋》)云:‘卢橘夏孰,黄甘橙楱,枇杷橪柿’,夫‘卢橘’与‘枇杷’并列,则‘卢橘’非枇杷明矣!”李时珍《本草纲目》也引申司马相如《上林赋》对此表示了异议,谓:“注《文选》者以枇杷为卢橘,误矣。”不过,李时珍认为卢橘应是金橘的别称,恐也不确。金橘的果熟期在12月,而非“夏孰”。当然,这是另外的话题,非本文之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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