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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语言能力水平是可比的 ——Can do理念对汉语能力标准的意义
2014年11月14日 15:55 来源:《语言文字应用》(京)2013年4期 作者:刘壮 阎彤 邱宁 字号

内容摘要:关键词:汉语能力标准/交际语言能力/can do理念/跨语言/可比。

关键词:语言能力;能力标准;交际;描述;制订;研究;乔姆斯基;汉语能力;测试;技能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刘壮,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语言能力标准、语言习得、语言教学法、语言测试;阎彤,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语言能力标准;邱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考试处处长,硕士,主要研究语言测试(北京 100089)。

  内容提要:本文从制订“汉语能力标准”立论。语言能力是人类普遍具有的能力,而人的语言能力水平是可比的,尽管人们的语言不同,两个人的语言能力不一定完全相同,个体的听、说、读、写技能也不一定平衡。人的语言行为所表现出的语言能力,是can do即“能做某事”的能力,是完成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需要完成的语言任务的能力。语言能力标准又称语言能力量表,是对语言使用者和学习者的语言能力水平的系统描述。语言能力标准主要描述“能做某事”即完成语言任务的语言能力,而不是只描述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语言能力标准是跨语言的,互相之间是可比的。

  关 键 词:汉语能力标准/交际语言能力/can do理念/跨语言/可比

 

  缘起

  2008年以来,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主持研制“汉语能力测试”(HNC),重点任务之一是制订“汉语能力标准(讨论稿)”(http://www.hnc.org.cn/2011-07-27)。语言能力标准又称语言能力量表,是对语言使用者和学习者的语言能力水平的系统描述。语言能力标准的核心概念是语言能力,因此,什么是人的语言能力是制订汉语能力标准的核心问题。我们提出人的语言能力是can do即“能做某事”的能力,论述人的语言能力水平是可比的,探讨can do理念对汉语能力标准的意义。

  一 人的语言能力是can do即“能做某事”的能力

  众所周知,乔姆斯基和韩礼德分别代表着20世纪中期以后的两大语言学派。1965年,乔姆斯基提出了语言能力。1971年,韩礼德提出了语言是“能做”什么(can do)。

  (一)乔姆斯基以来对语言能力的认识

  1.乔姆斯基提出语言能力

  乔姆斯基最早提出了语言能力(Competence),与语言行为(Performance)区分开(1965:3~62;1981:17~152;1986:1~50)。以往,语言学无法解释人能够生成从未听过的和从未说过的句子的现象,也很难解答“语言是什么”。乔姆斯基研究语言深层结构中最本质的内容(linguistic universals/language competence),认为儿童可能学会任何语言,人类的语言就存在着普遍性。他提出,人的语言能力是生成语言过程中的能力,能识别、理解句子,能推导出语言规则,能生成合乎规则的句子,原因在于语言使用者具有某种语言的内在知识;语言能力是潜在的,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场合表现为不同的语言行为,在语言行为中才能被观察到,语言行为只是语言能力的表现;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能力①,只描写语言行为并不能揭示语言的本质。

  索绪尔的主要贡献之一是区分了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乔姆斯基进行了类似区分,但competence与langue有区别。关于语言的创造性,至少可以上溯到洪堡特(Robins,2004:159),但只有到了乔姆斯基,才明确提出了人可以用有限的语言知识生成无限的句子。乔姆斯基的competence显得抽象,而当代心理学也认为:人的语言能力属于心理品质,其外化的行为可以被观察、评价(Gerrig & Zimbardo,2009:226~228,25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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