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们在春节回乡探亲访友之际,对当地的社会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市、县、乡镇都存在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有的还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关键词:用语用字;整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繁体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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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春节回乡探亲访友之际,对当地的社会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市、县、乡镇都存在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有的还到了很严重的地步。
一是公共场所错别字和“二简字”大量存在。在火车站,“候车厅”写成“侯车厅”,“凌晨”写成“零晨”。商场里,“夹克衫”写成“茄克衫”,“帐篷”写成“帐蓬”等。走在大街小巷,“二简字”的招牌和标语更是随处可见。这些错误乍一看难以识别,久而久之,极易引起误导。
二是随意篡改成语和词句。例如饭店的“食全食美”,药店的“无胃不治”,服装店的“百衣百顺”,这类招牌哗众取宠,极不严肃,有的甚至触犯了法律。
三是繁体字的不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设施、招牌、广告用字等应使用规范汉字,繁体字只能在特定范围内使用。而在城市街道两旁,经常可见诸如“煙酒”“茶莊”“廠家直销”等各种使用繁体字的招牌。
出现这些现象,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法制意识淡薄。在我们随机调研的对象中,知道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人不足10%。二是监管部门执法力度软弱,执法手段缺失,难以形成执法合力。我们通过询问一些商户得知,对于商标用字没有任何监管执法部门来检查纠正。三是猎奇心理,认为改编、创造一些词语词句,能引起他人注意或带来商机,久而久之成为一种习惯,甚至蔓延成风。
我们建议,一是大力宣传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扎实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促进规范用语、规范用字;三是严格执法、及时纠错;四是利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华经典诵读、大学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让大家都来使用规范汉字、书写规范汉字。
(作者单位: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