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卢梭分别在逻辑意义、历史意义和法律意义上提出了自然状态理论。逻辑意义的自然状态是论证契约社会正当性的理论前提;历史意义的自然状态构成了批判一切现存政治制度的经验性基础;法律意义的自然状态既为推翻阶级压迫的暴力革命进行辩护,也为实现理想的契约社会提供了实践路径。与此相关,在卢梭的理论中存在两条达到社会契约的路径。
关键词:卢梭;政治制度;辩护;法律意义;历史意义;逻辑意义;契约社会;社会契约;关键词;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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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卢梭分别在逻辑意义、历史意义和法律意义上提出了自然状态理论。逻辑意义的自然状态是论证契约社会正当性的理论前提;历史意义的自然状态构成了批判一切现存政治制度的经验性基础;法律意义的自然状态既为推翻阶级压迫的暴力革命进行辩护,也为实现理想的契约社会提供了实践路径。与此相关,在卢梭的理论中存在两条达到社会契约的路径。
关键词:卢梭;自然状态;社会契约;政治哲学
作者简介:杨健潇,男,法学博士,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师,从事政治哲学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