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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诚信的法理基础与诚信政府建设
2015年10月27日 16:55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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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诚信原则是否适用于行政法领域,曾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顺应时代发展和权利保护的要求,应把诚信原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政府活动领域。行政法上的政府诚信主要体现在行政信赖保护制度,其法理基础主要包括:合法预期与权力裁量、失信补偿与政府公责任、程序机制与信赖服从。建设诚信政府,必须培育权利,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明确主体,落实行政诚信责任;完善立法,使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化。

  【作  者】黄建春

  【作者单位】温州行政学院讲师

  【期  刊】《岭南学刊》 2007年第2期53-57,共5页

  【关 键 词】诚信原则 政府诚信 法理基础 诚信政府建设

政府诚信的法理基础与诚信政府建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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