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五四”是一个伟大的启蒙时代,“五四精神”最深刻之内核是思想解放的精神。陈独秀主张:“除了牵强、附会、迷信,世界上没有万世师表的圣人、推诸万世而皆准的制度和包治百病的学说这三件东西。”这是一种彻底的思想解放的精神。
关键词:五四运动;五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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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五四运动有广狭二义,人们对五四精神也就难免有不同的解释,这应视为正常现象。
1919年5月26日,《每周评论》发表署名“毅”的文章《五四运动的精神》,文中首次将5月4日北京爱国学潮称为“五四运动”,赞誉其为中国学生的创举、中国教育界的创举和中国国民的创举,并将“五四运动”的精神概括为“学生牺牲的精神”、“社会制裁的精神”和“民族自决的精神”。
北大学生领袖傅斯年最看重五四运动之“直接行动”的精神,并将其视为平民运动的第一步。
新文化领袖陈独秀则将五四运动视为“国民运动之嚆矢”,他亦强调五四运动不仅是爱国运动,其特有的精神是“直接行动”和“牺牲精神”。
以上观点,都将五四精神归为一种公民参与政治的直接行动精神和牺牲精神。就广义的“五四运动”而言,“五四精神”则以新文化运动的基本价值为精神内核。
陈独秀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中高揭之“民主”(德先生)和“科学”(赛先生),胡适在《新思潮的意义》中阐扬之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评判的态度”,无疑是“五四精神”之最核心的内涵。“民主”和“科学”为新文化运动追求的两大现代性目标,“评判的态度”则表征着新文化运动之伦理革命和文学革命的批判精神。
“五四”是一个伟大的启蒙时代,“五四精神”最深刻之内核是思想解放的精神。陈独秀主张:“除了牵强、附会、迷信,世界上没有万世师表的圣人、推诸万世而皆准的制度和包治百病的学说这三件东西。”这是一种彻底的思想解放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