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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有缝就钻 专家:社会沉疴未除 环境桎梏待破
2015年02月04日 08:4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隽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不完全统计, 2014年,我国互联网、移动终端平台流传了124个典型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网络谣言查处过松、处罚过轻,造谣传谣成本和风险过低。

关键词:网络谣言;谣言;网民;权威信息;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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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谣言的“罪与罚”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互联网、移动终端平台流传了124个典型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网络谣言查处过松、处罚过轻,造谣传谣成本和风险过低。专家建议,应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形成打击网络谣言的“天网”。

  2014年5月12日,浙江余杭发生群众聚集事件,千钧一发之际,一则“警察打死人”的消息不胫而走,聚集群众的情绪瞬间被激化,部分群众开始打砸车辆,围攻殴打劝解干部与民警,致使干部、民警不同程度受伤。事后查明,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

  据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和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的研究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互联网、移动终端客户端平台流传了124个典型网络谣言,其渗透深、主体多、手法全、危害大。

  权威信息缺位 网络谣言有缝就钻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认为,权威信息缺位,为网络谣言传播留出了空间。

  梳理2014年的断尾新闻,与上海福喜“过期肉”、荣兰祥超生、王林涉嫌非法行医案等断尾新闻相伴的,往往是各种各样的谣言。

  “此外,官方面对突发事件,进行危机公关时缺乏科学对策,权威消息不‘定调子’,没有进行深度披露,为谣言孕育提供了环境。”唐钧说,2014年10月,有谣言称浙江永康火车站发生“暴恐”事件,实际上这是一次当地警方进行的反恐预演。“如果信息公布及时、公众对此了解深入,怎么会产生引发社会恐慌的谣言?”

  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会长孙永鲁认为,在引发关注的焦点事件面前,官方发布权威信息的速度落后于其他普通商业媒体;官方习惯于对事件本身的表层内容进行简单陈述,缺乏深层次的信息发布,使得公众对事件的了解程度偏低,甚至质疑政府的公信力。

  对此,专家学者建议,治理谣言首先要灭源头,使权威信息及时发布。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赋予公民“获取信息”的法定权利。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

  近年来,各类意见征求座谈会、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的推出,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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